如何在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内容摘要:

2、设思考的条件和机会,要求每一节课都为学生提供思考的机会,让学生在思考中学习新知识,再运用新知识进行思考,逐步学会并掌握逻辑思维方法和形式。 培养学生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在以下各个方面予以重视。 1、学会比较。 比较是确定被比较事物之间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如数学概念中的整除与除尽、质数和质因数、约数和倍数等都是容易混淆的概念,要引导学生进行比较,分清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从而形成正确的概念。 2、掌握分析与综合的思维方法。 分析是把事物的整体分解成若干部分。 可以说是化整为零。 而综合则是事物的各个部分聚合为一个事件,可谓聚零为整。 在思维过程中,分析与综合往往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分析和综合是使学生理解和掌握 3、数学概念、性质的基本思维方法。 我们这里讲的思维方法中的分析与综合跟解题思路的分析法与综合法是不一样的,不能混淆。 解答应用题时,首先应用分析思维的方法了解题意,分清条件和问题。 其次分析数量关系,找解题途径,有两种方法:一是综合法,由条件着手推向问题;另一是分析法,从问题着手推向条件。 不管采用哪一种方法,学生都要经过一系列分析综合的思维过程,最后得出解题步骤和算法。 3、帮助学生学会抽象与概括。 抽象就是抽出事物的本质属性,使它与其它属性分开。 概括则是将一些事物的相同属性归纳在一起。 抽象与概括是密不可分的。 数学的概念、性质、法则、公式的获得,都是让学生通过直观教学或实际操作获得感性材料,再将这些感性材 4、料进行整理,找出共同的特征,逐步抽象概括出数学概念和规律。 4、使学生掌握判断与推理这两种思维形式。 判断是肯定或否定事物具有某种属性的一种思维形式。 数学中的性质、法则、定义、结论都是判断,如“2 是偶数”、“2 不是合数”,“正方形的面积边长边长边长 2。 ”思维的过程要借助于判断来进行,思维的结果也是以判断的形式表示出来的。 对一道应用题,应分几步,先示什么,后示什么,用什么方法等,都是判断的具体表现形式。 推理是从一个或几个已知的量判断的思维形式。 常见的推理有演绎、归纳和类比三种。 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一般用三段论式。 如:能被 2 整除的数叫做偶数,18 能被 2 整除,所以 18 是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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