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某建工集团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年月日服从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管。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绩责任和法律后果”。 第三部分可根据需要补充相关内容,或增订专项保密承诺内容。 离岗人员的脱密期限,集团公司根据其接触、知悉 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时间等情况确定,其中:重要涉密人员脱密期限为 2 年;一般涉密人员为 1 年。 如离岗前从重要涉密岗位调整到一般涉密岗位工作不到一年的,离岗时按重要涉密人员进行脱密期管理。 第十五条 《承诺书》实行编号管理。 在岗人员中重要涉密人员编号“ JSZ”,一般涉密人员“ JSY”;离岗人员在办理离岗手续前为重要涉密人员的编号为“ JSZL”、一般涉密人员的编号为“ JSYL”。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建立“保密员队伍”,根据保密内容与各部门 的相关性确定保密员,在成立、调整保密领导小组及成员时,同 时确定或调整保密员人选。 保密员主要负责所在部门的具体保密工作,根据集团公司及保密领导小组对保密工作的要求和本部门负责人意见,草拟、收集、保管有关保密信息和内部资料,并对本部门人员保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 加强保密文件、资料的日常管理,健全手续。 (一)办公室文书(保密员)对收到的文件要认真登记、编号,按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传阅、办理。 其中具有“秘密”级以上文件,要及时送领导阅示,紧急密件、密电要随到随送、不过夜,阅后及时退回办公室,按保密规定保存或送缴发文单位。 (二)属集团公司绝密、机密 内容的电子文档必须要用专用磁盘。 绝密纸质文件只能打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保存在具有保险防护装置的橱柜内。 机密文件和资料,由起草人根据批阅人要求按审阅人数确定打印份数,并对每份进行编号后登记发放,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保存具有保险防护装置的橱柜内。 秘密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文书(或部门保密员)根据要求确定打印份数、登记发放,由阅文人妥善保管,最后按档案管理制度立卷归档。 (三)“秘密”以上文件未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查阅、复印和严禁携带外出;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 查阅时要做好查阅登记工作。 (四)妥善保管秘密文件、内部资料,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 放秘密文件、内部资料。 (五)当公开集团公司信息、资料时,凡涉及集团公司内部统计数字、资料的,必须经集团公司领导同意。 第十八条 具有属于企业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周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九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集团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集团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国际互联网等其他方式传递集团公司秘密。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员工发现企业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保密领导小组成员,由集团公司及时作出处理。 第四章 电子信息保密管理 第二十一条 随着办公现代化的普及,用计算机、电子网络处理、传输集团公司内部信息和资料已为日常工作,因此电子信息涉密管理日显重要,国家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专项保密检查,为加强集团公司保密工作,本制度对计算机、局 域网的保密管理作出规定。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办公室按采购规定负责各职能部门计算机 的添置,并对集团公司计算机进行登记备案,建立计算机台帐。 公司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由专人保管,其中连接市政府信息中心的计算机由公司文书专人负责,按市保密局的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并做到与国际互联网脱离。 集团公司专设一台涉及公司秘密及内部资料的计算机,安装在公司综合档案室,不与任何网络连接,按有关规定操作和储存信息,定期对信息进行光盘记刻录,登记编号保存。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计算机由使用人员做好设备的日常清洁、维护工作。 计算机使用人员对所使用计算机设置并保管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密码由所在部门保密备份一份,以防遗忘)。 计算机由使用人员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禁止在集团公司计算机上传播含有反动、黄色淫秽内容的信息。 未经集团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将集团公司的文件和数据拷贝或传输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计算机由办公室负责安装正版杀毒软件,计算机使用人员应定期对所使用的计算机扫描杀毒,如遇清除不了的病毒或其他故障,及时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杀毒或维修。 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局域网 安装硬件防火墙和路收器,通过技术手段物理隔离病毒和计算机上网管理,局域网机房由纪检监事专人管理,保持机房整洁。 如有故障报请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维修,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第二十六条 在计算机上处理涉及公司内部秘密信息时,该计算机必须切断与互联网的联通,用后及时存储到专用可移动介质(移动硬盘),当处理结束后可移动介质应及时在计算机上移除,做到“计算机不涉密,可移动磁介质不联网”。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为各部室配备可移动介质(移动硬盘),指定专人妥善管理,由办公室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和密级标积;各部室定期将保密信息在公司档案室计算机进行备份,以防资料的丢失;报废涉密硬盘及可移动存储介质,按涉密载体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交行政办公室集中销毁。 第二十八条 集团公司综合档案室计算机由档案管理员负责,该计算机除存储综合档案室内部信息外,为各部门设置带有密码的文件夹。 由各部门自己在档案室计算机上设置本部门文件夹的“打开密码”,并报纪委监事室密封备案,以防遗忘无法开启使用。 当备份信息提取使用实行时登记管理。 第二十九条 集团公司网站是公司宣传企业形象的重要窗口,在及时上传公司新闻等信息时,由专人填写公司网站上传 信息登记审批表,经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审批同意后,由专人负责上传。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 泄密责任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按照《保密承诺书》承担党纪、政绩责任和法律后果,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方式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三条 如以前执行的有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 准。 综合事务管理制度(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行政等日常事务管理,理顺内部关系,使日常工作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日常事务包括重要事项管理、会务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公文管理、印信管理、公文管理、计算机管理、车辆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三条 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 重要事项管理 第四条 重要事项由 集团公司领导签署意见或授意,由各归口职能部室负责办理。 一般事项由办公室负责人通知各职能部室办理。 第三章 会务管理 第五条 集团公司各类会议由举办部门组织,具体会务由办公室承办, 第六条 会议举办部门填写《会议申请单》 ,逐项填写会议名称、时间、会期、餐饮、住宿、会场等需求,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要求在其他宾馆等会场举行的会议,举办部门逐一填写需安排内容,由集团公司领导签字后交行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七条 在会议安排中,如需要其他安排活动的,应经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由办公室经办。 第八条 会务 费报销按集团公司《费用开支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 外单位来联系工作,需介绍情况的,由各职能部室负责介绍情况及活动安排,需安排膳宿的,由职能部室负责向集团公司领导请示,并通知办公室安排。 第四章 办公用品、设备(物资)采购供应管理 第十条办公用品为日常办公用品(指印刷品及纸、笔等低值易耗品)和办公设备(指计算机及耗材、复印机、空调、汽车等设备)以及各类物资,办公室为主管部室。 第十一条 日常办公用品领用、申购、审批和采购按《 建工 集团招标招租采购等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办公用品 、设备的管理。 办公用品、设备入库。 到货后,由采购人员与办公用品管理人员一起清点数目和检验质量,将实物与《采购清单》核对。 验收过程中发现残损、短缺等情况,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应不予验收入库,同时由采购人员尽快安排退货或补货。 办公设备如属于固定资产的,填写《固定资产验收表》,由办公室统一编制设备编号,送交财务部。 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要建立办公用品、设备台帐,负责办公用品、设备的入帐、管理、领用等工作。 办公室根据各类设备的特性和使用情况,制定年度设备维护和保养计划。 第十三条 办公设备转移、报废(报损)。 对于闲置设备,由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同意、董事长 审批,通过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理,并受相关部门监督。 对于拟报废的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库存报废设备由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同意,董事长审批,通过拍卖等方式处置,并受相关部门监督。 第五章 公文管理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文件,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或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载体。 第十五条 以集团公司名义制作的文件,实行办公室统一管理。 在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拟稿的 基础上,办公室进行编号管理、文种和文字把关,努力提高办文质量和办文效率,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 )请示。 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给予明确书面答复公文,用“请示”,并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 )报告。 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不需上级明确答复的公文,用“报告”。 在《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否则会延误需请示事项。 (三 )通知。 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用“通知”。 (四 )批复。 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用“批复”。 (五 )指示。 对下级单位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六 )决定、决议。 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七 )通报。 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报”。 (八 )通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九 )函。 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询问和答复问 题,用“函”。 (十 )会议纪要。 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第十七条 以集团公司名义向上一级单位发文为上行文,一般运用“请示”、“报告”;向下一级单位发文的为下行文,一般运用“通知”、“批复”、“指示”;向同级发送的平行文,一般用“函”。 集团公司部门应了解公文种类,并予正确运用。 第十八条文件分为保密文件和一般文件。 保密文件按《 建工 集团保密管理制度》办理。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发文的程序为:拟稿、登记、审核、审签、签发、打印、校对、用印、分发等。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发文,由办公室统一编号。 (一)以集团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一律用 建工 集〔〕号; (二)以工会名义发文的,用 建工 集工〔〕号; (三)以集团公司董事会发文的,用 建工 集董〔〕号; (四)以集团公司监事会发文的,用 建工 集监〔〕号; (五)以集团公司各部室发文的,用 建工 集加部室名称的第一个字,如人力资源部发文: 建工 集人〔〕号。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日常性工作范围内的文件(函件),由各职能部室拟文、审核,办公室对文种和文字进 行把关审核,分管领导签发;重大事项上报需由分管领导审签,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发,上报市委、市政府的分别由党委书记、董事长签发。 第二十二条 文件签发后,送办公室统一编排,校对无误方能打印、盖章。 第二十三条 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发送。 送件人应将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向文件签发人报告报送结果。 第二十四条 属于保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明密级,并确定报送范围。 保密文件按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二。20xx年某建工集团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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