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用汽车空调器使用制冷剂的讨论内容摘要:

1、关于在用汽车空调器使用制冷剂的讨论1按照国家方案 所规定的淘汰战略实施汽车空调制冷剂的淘汰 我国保护臭氧层的履约活动是在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修订稿)所规定的淘汰战略来实施的。 国家方案的政府战略中指出:“生产和消费,不能危及国内消费者对这些产品的正常要求”。 在汽车行业淘汰目标中规定:“ 通过行业机制的实施自 2001 年 12 月 31 日起禁止所有新生产的汽车使用 空调器,并逐步削减在用车的 009 年后在用汽车空调器只许使用回收的 按照上述国家方案规定的战略,国家环保总局与原国家机械工业局于 1999 年 11 月 26 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中 2、国汽车行业新车生产限期停止使用 车空调器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我国汽车空调业应于 2002 年 1 月 1 日以前完成由 术转换的全部工作,从 2002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新生产的汽车必须停止装配以 工质的汽车空调器。 同时,为配合国家 体淘汰战略,确保按期实现淘汰目标,我国政府逐步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汽车空调行业标准、法规、政策,为汽车空调行业整体淘汰 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 目前我国汽车行业已有 15 家企业先后得到蒙特利尔多边基金赠款援助,2001 年上半年这些企业将陆续完成设备改造和相应技术的替代工作。 绝大部分汽车厂已实现或正在实现新车 调器的淘汰。 2保护消费者利益 3、,适时淘汰在用车 冷剂 目前只对新车实施 汰的做法,是为了保证我国消费者利益不受侵犯,在维持我国现有相当数量的以 制冷工质的在用车正常使用寿命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我国 汰任务和目标。 目前,用其它工质置换在用车制冷剂,在国际上被公认为是得不偿失的做法。 主要是由于置换制冷剂的同时,还需要对制冷剂系统进行相应的改造,否则会影响制冷效果并减少汽车空调器的寿命。 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问题目前尚未解决,如果在尚未考虑和解决回收问题的情况下而对在用车更换制冷剂,将导致大量 非正常排放,势必会造成对臭氧层更大程度的破坏。 目前我国正在与联合国环境署(合作进行有关 “中国制冷维修行业 代战略”的研究工作,其 4、中制冷剂在维修过程中的回收工作将是此战略研究的重要部分。 同时,我国对非 冷剂替代品也有明确规定,国家方案中指出“我国汽车空调行业应采取以 冷工质取代 冷工质的淘汰技术路线”。 因为它是迄今为止,被全世界汽车制造商公认的最佳和行之有效的技术淘汰路线。 汽车行业已围绕 冷剂的开发与使用做了大量配套工作。 由此看来,汽车空调行业淘汰 一个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它涉及到全社会中的诸多行业与部门,需要众多政府机构的参与和企业及消费者的通力协作。 最近我国有地区要求本地区使用 调器的在用汽车必须在年检前更换为非 冷剂,我们认为这种做法欠妥,应慎重考虑。 各地区应根据国家淘汰 整体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统一行动,在各行业寻找最佳途径解决 汰问题,并注意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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