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支管理规定(鹏润—财—税金及利润)第一版内容摘要:

1、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财务系统分册税金及利润子册 归 属 体 系 : 鹏 润 投 资 ( 国 美 电 器 )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手 册 财 务 系统 分 册文件编号:鹏润财税金及利润 002撰写单位: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版 本:第一版生效日期:2004 年 4 月 1 日机密等级: 机密 一般合计页数:3 页 正文页数:2 页附件个数:无 制度正文目录:目 录 页次1、目的 12、范围 13、名词解释 14、职责 15、作业内容 16、注意事项 27、附件 2总裁审批管理研究室审核撰写人营 业 外 收 支 管 理 规 定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 2、理手册财务系统分册税金及利润子册制度名称 营业外收支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鹏润 财税金及利润 002生 效 日 期 2004 年 4 月 1 日 页次 1/2 附件数 0 个1. 目的:为加强对营业外收支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用范围:本规定适用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总部及分部财务系统。 布范围:鹏润投资(国美电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 3. 名词解释:营业外收支:营业外收支是指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支。 4. 职责:无5. 作业内容:业外收入科目主要核算如下内容:罚款收入、坏账收入、资产变价收入、进货税金损失补偿、服装费收入和其它收入;体的管理要求A. 罚款收入,核算各分 3、部收到的职工罚款、促销员罚款等罚款收入,财务部门应根据行政部门的罚单开具收据,严禁其它部门或人员代收罚款;B. 坏账收入,核算我公司的应付账款或其它应付款,因债权人破产、死亡等原因无法支付形成的收入,各分部将应付账款转为坏账收入时必须有确凿的证据,并且须报经总部批准;C. 资产变价收入,包括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和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是指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所取得的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固定资产净值后的余额,各分部处置固定资产必须报经总部批准后方能进行处理;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是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D. 进项税金损失补偿,核 4、算给厂家结款时账扣其欠交的其它业务收入后,若厂家按账扣后的净额开具发票,由此给我公司造成了税款损失,厂家对此给予的补偿;E. 服装费收入,核算收取的促销员工服收入及员工辞职时收取的工服磨损费收入;F. 其它收入,核算除以上收入以外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收入,如:收取职工的工牌收入、员工手册收入等。 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财务系统分册税金及利润子册制度名称 营业外收支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鹏润 财税金及利润 002生 效 日 期 2004 年 4 月 1 日 页次 2/2 附件数 0 业外支出主要核算如下项目: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 5、赔偿金/违约金/罚款、捐赠支出、非常损失、其它;体管理要求:A. 固定资产盘亏:核算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实际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低于固定资产账面数量和价值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损失,对于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各分部必须进行调查并报总部批准,未经总部批准不得擅自计入营业外支出;B.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指企业固定资产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抵补处置费用和固定资产净值所发生的损失,各分部对发生的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必须报经总部批准;C. 出售无形资产损失: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净损失。 各分部出售无形资产必须报经总部批准;D. 债务重组损失:指按照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债务重组损失,各分部进行债务重组必须报经总部批准;E. 赔偿金/违约金/罚款:指因违反有关政府规定而交纳给工商、物价、税务部门的罚款;F. 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捐赠的各种资产的价值。 各分部对外捐赠商品应视同销售进行会计处理;G. 非常损失:指企业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资产损失,各分部在发生非常损失时应报经总部批准;H. 其它:用于核算除以上支出外的其它营业外支出。 6. 注意事项:无7. 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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