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司持有 50%以上股权,或持有股权虽不足 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作为经营与利润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第六条 母公司、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法人,各自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 母公司作为决策中心,各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母公司制定的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 2 第八条 各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必须按照《中国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必须服从《中国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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