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制度汇编精品内容摘要:

级有关文件,然后由教师个人申报、述职,再由学校职称评聘委员会初评、复评,复评结果予以公布,征求全体教师意见,最后由校行政会议评定、上报。 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本校职务岗位职数、评聘程序、教职工任职资格与实绩、评聘结果予以公布。 学校年度考 核:学校下发教师年度业绩考核表,由教师本人填写年度工作招远 第七实验小学管理制度 14 业绩情况及撰写述职报告,学科小组初审,学校考核小组复审、核定。 将全体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分数、按上级规定应进行民意测评的票数、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将考核情况与本人见面,并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布。 学校对教师奖惩:先由学科组、年级组或各科室将拟受奖惩人员及情况上报,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再通过教代会讨论和无记名投票,决定奖惩范围和程度。 将奖惩情况通报本人或在许可的情况下予以公布。 学校人事调整:内部人事调整由校长提出方案,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 中层干部任免按 规定程序征求党支部和教代会意见,并报学区备案。 将人事调动情况、党支部和教代会意见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公布。 学校接受、安排借聘教师: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或校长根据学校情况提出要求,校行政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 学校基建维修、重大设备购置及重要经济合同签订等事项,按照责任人审批权的范围向行政会议或教代会、教职员工大会征求意见、讨论决定。 并将租赁合同文本、金额及用途在教师会上予以公布。 1学生的学杂费、代管办费收取的金额由市教委制定相关项目、标准,学校据此印发代收费明细单给每个学生,并按照公示制度, 学校将有关政策依据、收费标准、支出项目、结算结果予以公开。 1社会捐赠款和捐物,由捐赠人 (或单位 )在完全自愿、与入学挂钩无关的情况下捐赠,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接收。 将捐赠人 (或单位 )、捐赠金额 (或物品名称、价值 )、用途、支出情况、使用结果予以上报和公开。 (四 )学生管理方面 1按照上级规定及学校实际制定招生计划、招生班额、新生名额、招生范围。 将招生计划 (包括班额、范围、所需资料 )、学生录取情况、编班情况、收费标准及执行情况公布。 社会如有疑问,可致电学校查询。 1学生奖惩情况,由班主任或学科教师提 出拟受奖惩学生名单及学生表现情况,学校审查,依据有关制度作出决定。 将受奖惩学生情况,学校意见及有关制度依据予以公开。 第四章 校务公开的形式 第七条 校务公开根据实际内容、根据校务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多种形式向行政会议、教代会、全体教工、少代会、社会公开。 基本形式: ( 1)向教代会、行政会议公开形式: 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和基本途径。 按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教代会,将需要公开的有关内容作为教代会的议题,由行政负责人向教代会报告,提交教代会审议、讨论和决定。 教代会或教工大会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听取 建议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的职权。 15 建立校务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属于校务公开内容的,每周安排一次由行政负责人在校务会上通报校务公开的事项。 定期建立校务公开专题会议制度,定期向教代会代表或其他相关范围通报校务公开事项。 凡有一定时效性的工作事项,及时组织通报。 校务公开的内容分类形成单项报告,教代会审核小组负责对报告的事项进行预审,审核情况经教代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向教代会报告。 教代会按职权对报告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行使表决、通过或作出决定的权利。 学校领导人根据教代会提出的意见或决 议、决定,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教代会报告改进的情况。 有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 2)向学校和社会公开的形式: 在能方便职工和社会群众了解校务公开事项的学校场所设立校务公开公告栏,把公告栏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形式,由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公开有关事项。 需要即时公开的内容按照要求事先或事后即时公开。 建立面向社会公开的制度,凡属于校务公开内容的,通过公告、通知,家长会、每学期一次的代办费结算清单书面清单等形式进行公开。 学校通过校长热线电话、 校长电子书包、校长信箱及时答复教职工与群众对各类校务问题的质询。 学校在校内开辟公开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地摘要公布学校事务的有关情况。 成立 家长委员会 ,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将学校本期内一些重大事情予以通报公开,并就下学期将要采取的改革措施征询意见或建议。 第五章 校务公开的管理和监督 第八 条 凡已有规定应予公开的行政事务,由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开展日常性的工作。 第九条 校务公开的管理和监督包括以下内容:建立和调整学校校务公开的组织结构。 第十条 校 务公开公开领导小组 的职责是: (1)制定本校校务公开的实施细则,提交教代会通过; (2)负责学校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 (3)讨论决定无明文规定要公开的校务是否需要公开及,公开形式; (4)在教代会闭会期间作为教职工民主议事机构参与学校工作; (5)设立意见箱征集教职工意见,对教职工意见较大的事项作出处理和反馈; (6)向上级和教代会报告本校校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 校务公开公开监督小组 的职责是: 招远 第七实验小学管理制度 16 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内部的有关政 策和规定,负责监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负责监督对学校校务公开的具体事项和内容的真实性和全面性,监督学校校务公开的及时性和合法程序。 反映群众提出的问题,督促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解决问题,组织群众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定期收集意见和证实,并及时向有关方面进行反映如实的情况。 第十二条 建立校务公开登记制度。 学校在各类会议上公开校务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学校通过其它形式公开校务,也及时进行记录。 校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使广大教职工能够直接有效地参加和监督学校管理,密切 干群关系,改善领导,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特制定校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 一、成立 校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 二、 职责: 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法,深入各处(室)检查监督校务公开有关事项是否落实,公开是否流于形式,程序是否规范。 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接待职工有关校务公开的问题的来信来访。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正意见,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 三、 监督考核内容 学校中层的聘任情况; 教师的聘任、换岗情况; 评选各级各类先进、三好学生、优秀干部; 学校阶 段考评和年度考评情况; 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教师的各种奖励、奖金; 教师的工资晋升情况; 教职工福利待遇情况; 教师的评职、晋级情况; 学籍管理情况 ; 1基建项目进展情况; 1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 1学校的近期工作目标规划。 校务公开投诉处理制度 17 为了更好的作好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发挥校务公开的实效性,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校务公开投诉处理制度: 疏通校务公开反馈渠道,公开学校各处室办公电话,建立校长信箱。 凡是对校务公开内容有来信来访或投诉的,都要根据信访或投诉的问 题和内容,进行认真对待、调查分析,并有组织、有计划、作出妥善处理或反馈。 投诉处理程序: 如发现部门经办人有违诺的,可向各责任部门投诉,由部门负责人在接到投诉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如对责任部门的处理不满意的,可书面向校支部或校长室投诉,仍有不满意的可向上级主管或有关部门投诉。 校务公开责任制度 为不断深化我校校务公开,使之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更有效地推进我校的民主管理工作,依据我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实行校务公开责任制度是为了更 好地促进校务公开制度的落实,确保教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落到实处。 第二条、工会是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校务公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党支部统一领导本单位的校务公开工作,要把校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对本单位校务公开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和部署。 第三条、按校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就应公开的事项内容、方法、时间落实到责任部门,确定责任人。 第四条、责任部门对每次公开的时间、内容要有记载,学期末汇总成报表一式两份分别报校务公开办公室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经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人审核 签字后存档。 各有关部门校务公开的内容要结合学校及本部门实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确定;要把单位重要决策问题、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与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等作为公开的重点。 各处室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内容真实全面,形式多样,公开及时,程序规范,监督有力,效果明显。 第五条、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实行责任追究: (一 )不实行校务公开或对校务公开工作不尽领导责任,工作不到位、不落实,不认真研究解决校; (二 ) 校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导致矛盾激化 ,对学校的社会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三 )重要事项不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招远 第七实验小学管理制度 18 (四 )属教代会范围内确定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不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决定或严重违反教代会决议的; (五 )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问题,有关情况公开不到位,个人违纪或在教职工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 )校务公开工作中存在其他方面问题的; 第六条、责任追究的方式有: (一 )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二 )取消部门和部门主要领导人、分管领导人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七条、责任 追究的具体程序为: 学校校务公开办公室根据调查、检查和考核结果,向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经研究批准后,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处理的,由学校校务公开办公室具体执行。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学校领导(包括校级和中层领导)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学期期末举行一次民主生活会。 学校校级领导,中层成员全体参与。 由学校校长(或支部书记)主持。 二、会前做好准备。 召开民主生活会以前,应事先通知每个成员,让大家做好发言交流 准备。 三、学校校行政(或党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更加集中,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 四、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有:反思一学期来自己所做的工作,总结成功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班子共性问题和个别同志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设性的建议意见。 五、每个领导成员都要以身作责,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 要本着统一思想,团结同志,共同进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的宗旨,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严肃纪律,坚决反对会上不说, 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等自由主义倾向。 七、民主生活会每个成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积极发言。 任何人都不得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 八、学校的民主生活会要有专用记录本,并进行如实记录。 要将记录和情况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要将原始记录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九、严肃组织纪律,与会人员不得擅自传播民主生活会需要保密的内容。 对于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民主生活会记录由指定专 19 人负责。 十、对民主生活会中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视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 围内通报,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加强民主监督,保障和维护全校师生员工合法权益,调动教职员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有效地促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每学期,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在学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 述职之后,要采取背对背的不记名投票,进行全校范围内的民意测验;其中项目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胜任。 投票结果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公布。 述职报告之后,学校工会委员会要组织教职工代表同参加评议的领导对话,共商 建设学校的大计。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评议范围、内容、评议程序、时间安排、以及评议结果,都要通过教职工大会向全体教师公开。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工会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进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 教代会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行使职权。 第四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五条 教代会在本 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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