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百乐建设装饰工程公司管理制度大纲(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日。 二、 年休假 1. 按国家规定带薪年休假标准如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到 10 年,年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到 20 年,年假10 天;满 20 年以上,年假 15 天。 当年有效,逾期作废。 三、 员工初次结婚、持结婚证书,可休婚假 10 天。 四、 女员工生育,可休产假 150 天。 五、 男员工的配偶生育,可休护理假 15 天。 六、 员工配偶或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休丧家 3 天。 七、 以上休假均为带薪休假。 八、 病假:员工因病请休的假期。 病假期间只发放员工的基本工资,同时需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及病假单。 一个月以上病假,视情况解除合同或病愈后重新 录用 九、 事假:员工因办理私事请休的假期。 事假期间停发工资及奖金,一个月以上事假,视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或事后重新录用。 一年内事假次数累计达 10 次的,终止劳动合同处理。 十、 工伤假: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负伤。 由医院诊断证明,上海市劳动部门鉴定后,可休工伤假。 工伤假期按《上 海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医疗期限执行,工伤假期内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十一、 所有休假必须履行休假登记手续: 1. 告知行政,领取《休假申请表》 2. 凭相关证明资料,征得总经理批准并签名确认。 3. 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不影响工作。 4. 员工归岗后,及时到行政处履行销假手续。 十二、所有休假(法定假日除外)应提前申请,不能提前申请且不能按时到班者,应立即电话告知行政,并于事后补办休假手续。 十三、无相关凭证或概不办理休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外出办事管理办法 一、 上班时间外出办理公事的,须履行外出办事登记手续: 1. 填写外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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