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短期培训、进修等学习,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3.有计划的选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社区保健 医师、慢性病管理及康复医疗等业务培训。 4.各科室业务学习计划由科主任制定,并上报中心社区部备案,个人计划由个人制定,在科内备案。 5.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由社区部负责按市级、区级、自学项目要求每年完成规定学时及学分。 科内每月自行安排一次业务学习,并根据情况完成自学,有自学笔记。 6.社区部、社区支持部、护理部每年应定期对在职的中级、初级人员进行“三基”业务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 7.中心办公室、社区部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学习及考核情况做好备案。 8.中心对各类卫生技术人员按行政业务管理要求做好人员管理, 严格考勤考绩,并按要求做好全员聘任上岗工作。 9.对每年应聘到中心工作的大学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按中心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培训细则组织实施。 10.外聘人员必须具有医师(护士)资格证、注册证(并在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中心规定要求统一考核,经考核试用合格后方可上岗。 差错、事故防范管理制度及投诉调查处理制度 (站)要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及处理结果,科主任(站长)或护土长及时组织讨论与总结。 2.发生差错应及时报科主任(站长)或护士长,一旦发 生事故应及时由科主任上报社区部及中心主管主任,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后,应及时指定专人对各种有关记录及造成差错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做妥善保管备查,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7 4.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全科或社区中心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5.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站)或个人如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有意隐瞒,事后一经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6.为了澄清事情的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应允许本人参加。 7.科 主任(站长)或护士长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的措施。 ,应按有关规定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9.社区卫生医务中心(站)负责人对患者投诉要认真做好接待、调查、处理工作,对涉及医疗安全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确保医疗质量及患者合法权益。 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立中心院感管理机构,负责中心〔站)的感染、消毒隔离等项日常工作。 2.全面负责和协调中心(站)院感管理工作,确定中心感染的控制指标及各 项卫生学标准。 3.负责监督检查中心有关院感管理条例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4.有计划、有目的的对医疗环境污染情况。 消毒药械使用情况进行检测,并提出考评和改进的意见。 5.调查、收集、整理、分析有关中心(站)院感的各种检测资料,并按要求上报。 6.对发生的院感流行、暴发病历要进行流行病学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要及时向中心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7.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创造条件开展各临床科室采样的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并将结果向各临床科室反馈,以做为合理使用抗生素时参考。 8.协助有关科室对购入一次性使用物 品、消毒剂和设备进行检测,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剂。 9.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例行检查。 传染病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设疫情登记本,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必须登记并按要求填写报告卡,按时上报传染病报表。 2.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科室或当地 CDC报告。 3.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有关部门报告疫情,并积极配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4.中心相关科室(站)应依据访视 常规进行访视,做好访视记录,不漏项,各项内容填写齐全,访视卡片于 24小时内返回保健科。 5.疫源地及时处理,并做好消毒隔离指导,杜绝续发,做好宣传工作。 6.定期在居委会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重点居委会要采取挨门入户办法进行宣传,冬春季以 8 预防呼吸道传染病为主,夏秋季以预防肠道传染病为主,秋季重点入户检查居民小厨房卫生,做到“四要三不要”,提高宣传效果。 7.协助居委会做好流动人口管理。 疫情报告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 凡诊治患者的中西医务人员和检验、检疫人员均为法定报告 人。 2.法定报告人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种和报告办法。 3.发现法定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要立即按规定的程序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填写疫情报告卡时,要提高填卡质量,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要填全。 5.科主任(站长)要经常深入科室督促检查疫情报告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好坏典型要及时表扬或批评。 6.在填写门诊工作日志时,凡发现确诊为传染病时,要在门诊工作日志表上登记患者的家庭地址和病名。 成危害的,要按《传染病防治法》严肃处理。 消毒隔离制度 1. 中心(站)注射室、换药室、检查室、供应室,以及可以成为传染源的处所等,均应有严格的消毒制度。 诊室、留观室、治疗室及康复室等也应制定定期消毒制度。 2. 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技术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 接触患者前后应及时洗手。 3.门诊发现传染病患者时,必须按规定上报疫情。 4.传染病患者离开后,应视其情况对其接触物品进行消毒。 5.传染病流行期间,设立临时检疫岗,对每一位就诊患者,必须经初步检查后才能进入诊室,可疑传染病患者要进行 隔离处理。 6.患者应在指定地区候诊、检查和治疗,不得在中心(站)各处走动,防止交叉感染。 7.设立肠道传染病患者的专用厕所。 8.供应室必须将清洁无菌与污染物品分开。 对高压消毒器应每次进行指示剂消毒效果检查,定期进行细菌培养测定。 9.洗净消毒过的衣物、被服,定期作采样细菌培养(送检)。 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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