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由来及项目简介内容摘要:

50150100200100200铅 ≤250300350铬 水田 ≤ 旱地 ≤250150300200350250 锌 ≤200250300 镍 ≤405060 河流底质标准河流底质标准采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具体限值详见表 5。 排放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基地生产废水的第一类污染物需要在车间出水口监测,需要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关于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 基地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因此,基地的污水处理站出水需要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的相关水质要求。 基地内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各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7)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回用。 车间出水排放限值要求序号控制污染物排放限值(mg/L)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总镉(Cd)车间或生产装置排放2总铬(Cr)车间或生产装置排放3总铅(Pb)车间或生产装置排放4总镍(Ni)车间或生产装置排放5总钴(Co)车间或生产装置排放 工业回用水水质要求表序号控制项目冷却用水洗涤用水锅炉补充水工艺与产品用水直流冷却水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1pH值~~~~~2悬浮物(SS)(mg/L)≤30—≤30——3浊度(NTU)—≤5—≤5≤54色度(度)≤30≤30≤30≤30≤305生化需氧量(BOD5)(mg/L)≤30≤10≤30≤10≤106化学需氧量(CODCr)(mg/L)—≤60—≤60≤607铁(mg/L)—≤≤≤≤8锰(mg/L)—≤≤≤≤9氯离子(mg/L)≤250≤250≤250≤250≤25010二氧化硅(SiO2)(mg/L)≤50≤50—≤30≤3011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450≤450≤450≤45012总碱度(以CaCO3计/mg/L)≤350≤350≤350≤350≤35013硫酸盐(mg/L)≤600≤250≤250≤250≤25014氨氮(以N计/mg/L)—≤10a—≤10≤1015总磷(以P计/mg/L)—≤1—≤1≤116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1000≤1000≤1000≤100017石油类((mg/L)—≤1—≤1≤118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19余氯b(mg/L)≥≥≥≥≥20粪大肠菌群(个/L)≤2000≤2000≤2000≤2000≤2000a 当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换热器为铜质时,循环冷却系统中循环水的氨氮指标应小于1m g/L。 b 加氯消毒时管末梢值。 表 8 基地企业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 单位:mg/L评价因子(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pH值6~9BOD520COD90NH3N10SS60LAS5石油类5动植物油10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废气喷雾塔、辊道窑烟气中污染物浓度参照《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粤环发[2010]18号)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 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新改扩标准。 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及《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新建企业法定边界外空气中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喷雾塔、辊道窑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单位:mg/Nm3)生产工序原料制备、干燥烧成、烤花生产设备喷雾干燥塔辊道窑、隧道窑、梭式窑燃料类型水煤浆油、气颗粒物5030二氧化硫300100氮氧化物(以NO2 计)240300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氟化物(以HF 计) 项目厂界恶臭浓度执行标准项 目浓度限值选用标准硫化氢《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臭气浓度20 倍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标准(单位:mg/m3)污染物工艺废气颗粒物酚类监控浓度极限执行排放标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饮食业油烟饮食业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浓度2mg/m3。 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表 1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3类65554类7055表 13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单位:dB(A)施工阶段昼间夜间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55打桩各种打桩机等85禁止施工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7055装修吊车、升降机等6055 其它标准(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3)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 –2007);(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84485);(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7)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8)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评价工作等级 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将依据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水质复杂程度、受纳水域的规模以及对其水质功能的要求确定。 基地规划实施后废水零排放,南江河为大型河流,水质目标为Ⅲ类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的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判定基地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根据工程分析,基地建成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辊道窑及喷雾塔生产的废气(主要为SONO烟尘及氟化物)。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的规定,选择主要污染物SONOPM10及氟化物作为大气影响评价因子,根据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式计算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及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评价工作等级按照表 1确定,估算结果如表 2所示。 表 1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表 2 基地三期开发建设后大气污染物估算参数污染因子排放速率t/a最大小时地面浓度Coi(mg/Nm3)最大小时浓度占标率Pimax%D10%(m)各污染源定级SO2773二级NO23985PM101300氟化物200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在10%~80%之间,产生于锟道窑废气NO2;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为3985m。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的评价工作分级判据,确定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以基地地块为中心,半径为4km的圆形。 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本评价区域属于规划工业区,基地开发的地域面积较大。 基地中的行政服务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执行2类标准;工业集中区执行3类标准;交通干线两侧执行4a类标准;基地建成后区域噪声级将有一定程度提高,但增值较小,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声环境》()中的有关规定,本评价区域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定为三级。 风险评价工作级别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有关规定,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如下表。 风险评价工作级别(一、二级)类别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毒性危险物质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地区一一一一经识别(),基地所在区域不存在重大危险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气、硫化氢等属于毒性气体,但是考虑到基地位于南江河边,且周围敏感点比较多且比较靠近基地,因此,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一级。 生态评价工作级别,工程影响范围<20km2,评价区域内无生态敏感目标和珍稀频危物种,项目选址内现有的物种在当地大量存在,因此,生物多样性不会显著减少。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划分判据,生态环境评价等级判定为三级。 评价范围 水环境评价范围 地表水南江河:基地选址附近南江河河段上游500m至南江河与西江汇入处;西江:南江河汇入西江上游500m至下游3000m范围。 水评价范围总长约5000m。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根据评价工作等级和厂址地区的气象条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大气环境》(),确定基地的评价范围为以基地中心点为中心。 声环境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中的规定,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基地规划范围及边界向外延伸200m。 风险评价范围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有关规定,本项目风险评价属一级评价等级,大气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距离源点5km的圆形范围。 水环境风险评价的重点在于对危险源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加强防范措施,完善事故状态下泄漏物料和消防液收集设施的建设,避免事故状态下废水(含消防水等)通过清下水系统对水环境的事故影响。 生态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的规定,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基地占地范围。 评价因子依照国家大气、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规定以及该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要求,确定有如下污染因子,见表 1。 表 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环境要素影响因素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空气地表水地表水文地下水文声环境土壤农作物植被工业发展供水交通土地利用景观耕地健康安全社会经济施工期土方开挖、填埋▲1▲1▲1▲1▲1▲1▲1▲1□1建筑材料运输▲1▲1▲1▲1□1设备安装建设▲1▲1□1材料堆放▲1▲1建筑垃圾堆放▲1▲1施工人员生活▲1▲1生产阶段原料仓库■1■1原材料分捡■1生产过程■1■1■1环境风险▲1▲1▲1■1■1包装■1污水处理排放■2■1产品供应□3□3人员生活■1■1▲短期负效应 ■长期负效应 □长期正效应 3表示影响程度增加 施工期评价因子施工期主要进行地面平整,厂房建设和装饰,设备安装等,施工过程对环境会带来短暂的影响,本评价选取施工扬尘、废水、施工噪声、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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