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区海源丽轩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票时应当出示物 业产权证明文件和业主身份证件,相关人员应有效管理选票和业主信息,严禁对外泄露。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方式,业主本人应当按照征求意见书中要求的内容和形式反馈意见。 不符合要求内容或形式的,不计为有效反馈意见。 业主委员会公布业主大会会议有关情况,可以邀请社区居委会现场监督。 第十二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作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区域内及时公4 告。 第十四条 依照本规则通过的业主大会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全体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和执行。 第三章 业主委员会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 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负责召集业主大会,并向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20%以上且占总人数 20%以上的业主提议,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组织召开;逾期仍不召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有权指导社区居委会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二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 (三 )考察、选择并组织实施对物业公司的招标或协商工作,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 ,审议批准物业服务公司对社区的年度管理计划; (五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履约情况,以及服务质量。 在物业管理合同到期日两个月前,征集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满意度。 在物业管理合同到期日一个月前,根据物业管理企业的履约情况、服务质量以及业主满意度向业主大会提出报告,该报告向全体业主公布; (六 )审议小区年度费用预算及决算报告,并向业主大会提出建议; (七 )制定或审议批准物业管理企业制订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八 )监督小区管理规约的实施; (九 )对损害业主整体利益的行为,可代表全体业主提起 诉讼; (十 )配合社区居委会做好本物业区域内的社区建设工作。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建立档案,指定专人保管,包括以下材料: (一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记录; (二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三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等; (四 )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及备案材料; (五 )专项维修资金相关材料; (六 )业主意见及建议。 业主委员会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在业主大会授5 权的范围内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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