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政策差异讲座(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得税 政 策 差 异 税收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照改良时该项固定资产是否已提足折旧,分别处理: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延长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51 51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 3)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摊销方法不同: 会计制度规定在租赁期限内按租赁期限与预计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税收规定作为修理支出列入递延费用在租赁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52 52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第二节 无形资产的差异对照与分析 一、无形资产标准 会计制度规定和税收规定的表述基本一致。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自创的商誉不作为无形资产,税收未作规定。 53 53 二、无形资产计价 ( 1) 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计价不同: 会计制度规定 , 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 、 聘请律师费等费用 , 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 其他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54 54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税收规定 , 按照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 包括研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全部研究开发费用。 ( 2)其他方式取得无形资产的计价规定与税收规定的差异同固定资产计价的差异基本相同,在此不再重复。 55 55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三、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的处理,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的差异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 1)在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情况下,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 10年;税收规定摊销年限不得少于 10年; 56 56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 2)土地的摊销,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时,可将土地的全部成本转入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开发成本;税收规定,土地作为无形资产,只能在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 57 57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 3)、会计制度规定,当存在制度列举的 3项情况时,可以把无形资产帐面价值一次性全部转入当期损益;自 2020年 1月 1日起,税收规定也允许税前扣除。 (但要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 58 58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第四章 费用提取和列支的差异对照与分析 第一节 借款费用 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对借款费用的处理 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差异: 59 59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生产、经营性借款费用列支标准不同。 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时间不同。 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不同。 60 60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税收规定 ,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 % 的 , 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 , 不得在税前扣除。 会计制度对此未作规定。 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 ,应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 , 不得作为纳税人的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 但对符合下面两条规定的 , 可以直接扣除 , 不需要资本化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 61 61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 1)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 2)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 50%的,未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会计制度对此未作规定。 62 62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第二节 租赁费 租赁的定义 在租赁的定义表述上,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基本一致。 租金支出 ( 1)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支付的经营性租赁费,可以计入费用; 63 63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税收规定纳税人支付的经营性租赁费,必须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才可以扣除。 ( 2)税收规定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 64 64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第三节 待摊费用 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表述基本一致。 65 65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第四节 筹建开办费 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的差异主要在于费用的摊销时间不同: 会计制度规定 , 企业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 可以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税收规定 , 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 , 应当从开始生产 、 经营月份的次月起 , 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66 66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第五节 工资薪金及附加 一 、 工资薪金: 会计制度对企业工资支出的范围规定得较原则,且允许企业自行决定工资标准支付,列入成本费用; 税收规定对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范围、标准等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超过计税标准的工资支出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67 67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 1) 范围: 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 包括基本工资 、 奖金 、 津贴 、补贴 、 年终加薪 、 加班工资 , 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用有关的企业支出。 地区补贴 、 物价补贴 、 误餐补贴和创造发明奖 、 科技进步奖 、 合理化建议奖 、 技术进步奖等各种名目的奖金均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 该 “ 补贴 ” 和 “ 奖金 ” 比会计制度的 “ 工资总额 ” 的口径有所扩大 )。 68 68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 、 合同工 、 临时工 , 但下列情况除外: 应从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 、职工浴室 、 理发室 、 幼儿园 、 托儿所人员; 已领取养老保险金 、 失业救济金的离退休职工 、 下岗职工 、 待岗职工; 已出售的住房或租金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务人员; 69 69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 2) 工资薪金支出实行计税工资扣除办法 ,目前实行四种制度: 执行国务院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 , 按国务院规定的工资制度发放的工资可以据实扣除; 经批准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纳税人向雇员支付的工资薪金支出 , 饮食服务行业按国家规定提取并发放的提成工资 , 可据实扣除。 70 70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软件生产企业 、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 , 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他企业实行定额计税工资制度,定额扣除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标准 800元 /月人,经省政府批准,报总局备案可上浮 20%到 960元 /月人。 ) 71 71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二、 “ 三项费用 ” 计提 会计制度规定,允许企业以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工资总额为基数,按规定的比例提取 “ 三项费用 ” ; 税收规定,纳税人只能以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为基数,按规定的比例计算提取 “ 三项费用 ” 在税前扣除。 同时,对工会经费提取和税前扣除作了单独的规定和要求。 72 72 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 政 策 差 异 第六节 捐赠、赞助支出 会计制度规定,允许企业实际发生的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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