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利不锈钢公司生产部安全生产责任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特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四、 责任目标: 年度内无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 年度内无人员因工死亡、重伤事件发生。 年度内轻伤人次不得超过: 5 人次。 职工安全培训 100%。 按期完成安监部门下发的《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的整改内容。 二、 责任要求: 销售 部长为 销售 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销售 部必须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至 科室 、个人。 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 职工安全培训(入职、转岗、年度)、应急处置预案培训率 100%。 监督教育职工佩戴 符 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定期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排除。 对一时不能排除的事故隐患, 要 加强监控。 对各级安全监察机关下发的《责令改正指令书》,必须按期改正。 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报告安全监察部门,不得迟报、漏报、谎报、 瞒报。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找事故原因,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 考核细则: 销售 部全年达成责任目标的,无重大事故发生的,奖励 1000 元 安全奖。 发生一般事故,每发生一次,扣发责任科室每人当月 100 元工资,科长200 元工资。 发生重大事故的,每发生一次,扣发责任科室每人当月 100 元工资、科长 200 元工资。 扣发销售部长当月 500 工资。 发生特大事故,或发生重大事故 6 次以上,由安全环保监察部、企业管理部提出对销售部长的处理意见,报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 有关责任人,由销售部提出处理意见。 对安监部门发出的《责令改正指令书》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期间未加强监管而发生重大事故的,扣发销售部长当月 1000 元工资。 如需其他部门配合整改,而其他部门配合不利造成事故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事故的)除外,其他部门负连带责任。 四、 定义: 特大事故:死亡一人(或重伤二人);或造成设备损失 50 万以上;或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 设备事故,造成停产 7 昼夜以上的。 重大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含一人);或造成设备损失 550 万;或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设备事故,造成停产 57 昼夜。 一般事故:轻伤一人(含一人)以上的;或造成设备损失 5 万以下的,或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设备事故,造成停产 5 昼夜以下。 甲方:连云港金信利不锈钢有限公司 乙方: 销售 部 行政部 安全生产责任书 时间: 20xx 年 月 日 20xx 年 月 日 甲方:连云港金信利不锈钢有限公司 乙方:连云港金信利不锈钢有限公司 行政 部 为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保证安全、人人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之目的,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保证企业机械设备等财产安全,圆满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五、 责任目标: 年度内无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 年度内无人员因工死亡、重伤事件发生。 年度内轻伤人次不得超过: 5 人次。 职工安全培训 100%。 按期完成安监部门下发的《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的整改内容。 二、 责任要求: 行政 部长为 行政 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行政 部必须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至 科室 、个人。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 职工安全培训(入职、转岗、年度)、应急处置预案培训率 100%。 监督教育职工佩戴 符 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坚决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定期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排除。 对一时不能排除的事故隐患, 要 加强监控。 对各级安全监察机关下发的《责令改正指令书》,必须按期改正。 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报告安全监察部门,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找事故原因,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 考核细则 : 行政 部全年达成责任目标的,无重大事故发生的,奖励 1000 元 安全奖。 发生一般事故,每发生一次,扣发责任科室每人当月 100 元工资,科长200 元工资。 发生重大事故的,每发生一次,扣发责任科室每人当月 100 元工资、科长 200 元工资。 扣发行政部长当月 500 工资。 发生特大事故,或发生重大事故 6 次以上,由安全环保监察部、企业管理部提出对行政部长的处理意见,报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 有关责任人,由行政部提出处理意见。 对安监部门发出的《责令改正指令书》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或整改期间未加强监管而发生重大事故的,扣发行政部长当月 1000 元工资。 如需其他部门配合整改,而其他部门配合不利造成事故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事故的)除外,其他部门负连带责任。 四、 定义: 特大事故:死亡一人(或重伤二人);或造成设备损失 50 万以上;或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设。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