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德志行中盟智慧网贸港集成销售代理合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付等,销售人员由乙方直接管理。 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向购房者承诺,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乙方不承担因甲方虚假承诺造成的法律责任。 有权参与拟定广告宣传计划,广告计划由甲方书面批准后与甲方共同执行。 乙方 不得收取客人所付购房款,不得以甲方的名义 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转手委托其他公司代理销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 的业务往来均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和公函为准,甲、乙双方有权拒绝对方任何非书面形式的交涉。 乙方承诺在进场之日起半个月,销售人员达到 7 人以上,之后销售人员数量要根据销售情况增减 ,并保证不低于 6 名销售人员。 销售人员进场时间定为 20xx 年 10 月 30 日之前,进入正式销售的时间定为 20xx 年 11 月 15 日。 六、销售成交的确认和结算方式: (一)销售成交确认: 客户与甲方签定合同并付清首期房款,如采用按揭付款方式的客 户需交齐银行按揭所需要的个人资料, 并且银行审批通过, 视为销售成交已确立,甲方向乙方按合同总额结算代理费 , 因客户自身条件不够没有被银行批准按揭贷款导致解除购房合同,乙方应退回代理费用给甲方。 (二) 结算方式: 甲方将该项目的现存量按本合同第三条第 1 款约定交予乙方独家代理销售。 在乙方销售期间,甲方 有权持有委托项目之物业的 10%进行 自销或委托他人销售,销售 业绩及销售佣金不计 入乙方销售 业绩及销售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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