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大版历史第三册明朝前期的经济与政治2内容摘要:

”来抗衡以丞相为首“外朝” 三省执行宰相职务,分散相权。 “重文轻武”、设中书省。 洪武 13年杀了胡惟庸后,朱元璋下了一道诏书,将他的动机暴露无遗: “自秦始置丞相, 不旋踵而亡。 汉唐宋虽多贤相,然其中多小人, 专权乱政。 今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 事皆朝廷总之。 以后嗣君, 毋得议置丞相 , 臣下敢以此请者,置之重典。 ” “朕自即位以来,尝以勤励自勉,未旦即临朝,晡时而后还宫,夜卧不能安席。 ” ( 1)废除中书省、丞相, 权分 六部。 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布政司、都指挥司、按察使司) 措施:收天下之权以归一人 • 自秦汉以来,原先中央的大部分权力掌握在丞相手中,他既是皇帝的助手,又起着限制君权的作用。 • 丞相的职权愈重,权威就愈大,朱元璋是不能容许“宰相权重”的,他借机 废除了中书省,取消了自秦汉以来延续了 1600多年的丞相制度, 将原来由丞相。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