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首饰与弘汇国际公司投资合同书样本(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依照法律、法规及投资比例获取盈利; (四) 优先购买其它投资方转让的股本; (五)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六)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 合同各方的义务: (一) 按 期缴纳认缴的股本; (二) 依其所认缴的股本额承担公司责务; (三) 对公司投资缺口,按股本比例分别承担。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确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决策。 对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董事会议一致通过。 对下列重大事宜,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通过; (一) 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 (二)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 (三) 聘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中方委派三名,外方委派两名,董事任期叁年。 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由外方委派。 第十八条 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 或受董事长 委托的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公司总经理提议,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九条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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