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质量手册解读(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学院对卫生、绿化、安全及对学生食堂、宿舍等的管理规章 制度。 ; ▲电教网管中心:以及对校园网的管理等资料; ▲产业集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后勤工作管理程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膳管会工作条例》等; ▲保卫处:《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宁波市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等; ▲学工部:《学生社区工作管理程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钥匙管理办法》、《 自律寝室实施办法 》、《学生社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证明符合要求的审核证据: ▲产业集团:整改通知书、卫生检查记录表、校园环境卫生状况座谈会记录、产业 集团听取师生对食堂工作意见座谈会的记录、产业集团监督人员对不合乎要求的食堂提出口头批评、书面警告、限期整改、停业罚款、中止协议等处理建议的记录等资料; ▲保卫处:门卫值班日志、安全台帐目录、安全责任状等资料; ▲学工部: 宁 波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校外住宿 协议书、滞留学生反馈单、迟归、未归学生反馈单、宁职院学生宿舍值班日志等等资料。 对基础设施的管理,按编制的《学院房屋管理程序》、《实验室建设立项及教学设备管理程序》、《后勤工作管理程序》、《图书及资料管理程序》文件执行。 工作环境 学院按照教育教学服务 和科研开发的符合性要求所需,确定并管教学科研工作环境,为学生、教职员工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学习和教学工作环境。 对工作环境的管理,按照《后勤工作管理程序》、《校园环境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注 :学院对教学科研工作环境的要求,如办公室、教室卫生要求、计算机房环境要求、《质量手册解读》 13 图书馆的空气质量通风条件、实验实训场所的相关要求等等。 7 产品实现 教学实现过程的策划 学院分管副院长、学院教务处、各二级分院,按级负责高职学历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服务实现的策划,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对专业设置开发、科研开发、产学研合作项 目的实施,须另行编制教学质量计划或按标准 要求进行控制)。 策划需确定以下方面的内容: a) 教育教学服务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注 :教育教学服务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包括制(修)订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实施、教学资源支持等环节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证明符合要求的审核证据: 上述各环节的控制文件。 如:▲关于制(修)订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和具体规定;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修)订教学大纲的规定;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工作规范; ▲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 NZQMS310302 ▲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等文件。 b) 针对教育教学服务实现要求,确定所需要的过程、文件以及资源; 注 :过程包括人才培养计划制(修)订过程、教学大纲(修)订过程、教学实施过程(含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教材征订发放、制(修)订授课计划、备课、课堂教学、课后辅导、考核、成绩管理等)、学籍管理过程以及教学资源支持等环节的具体实施过程。 文件、资源主要指针对上述过程的管理规章制度及为其服务的支持性资源。 证 明符合要求的审核证据: 针对上述过程的规章制度及质量记录。 如:▲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以及制(修)订过程中的市场调研记录、研讨会记录、初稿、修改稿、定稿等相关过程性材料; ▲各课程教学大纲以及制(修)订中的相关过程性材料; ▲学期教学任务书、课表、教材征订及发放单、授课计划(课程整体设计)、课程单元设计、作业本、考务表、学生试卷、成绩单等; ▲教学仪器设备管理过程性材料; ▲实验实训室管理过程性材料; ▲学籍管理过程性材料,如新生注册、在校生注册、学籍异动、毕业资格审查等材料。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申报评 审表、在研项目统计表、课题结题情况统计表 等教学科研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质量记录。 《质量手册解读》 14 c) 针对教育教学服务质量要求,确定其监视、检查、考核、验证等活动以及教学服务的接收准则; 注 :主要指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 证明符合要求的审核证据: 有关 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质量监控运行 的证明材料。 如:▲《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条例》、《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管理的意见》、《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命题与试卷编制规范》、《毕业实践环节工作实施细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规定》 ……; ▲期中教学检查组织安排材料; ▲日常教学监控的组织安排及过程记录材料,如教师、干部、督导听课安排表及听课记录、调停课单、学生迟到旷课记录、教学动态记录、课堂日志、教学质量监控通报等材料; 该条款主要受《不合格教育和教学服务的控制程序》、《教学检查管理程序》控制。 d) 确定为教学服务满足要求提供证据的记录。 注 :确定能证明教育教学服务质量的记录。 证明符合要求的审核证据: 有关 教育教学服务质量 的证明材料。 如:▲学生评教、同行评教、督导评教材料; ▲教师评学材料; ▲教学奖惩材料; …… , 该条款主 要受《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控制。 这些教育教学服务实现策划的输出,需与质量管理体系的其它要求相一致并适合于学院的运作。 教学实现过程的策划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制控制程序》执行。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与教育教学服务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学院招生办、毕业生就业办、各分院负责收集用人单位、市场人才需求的有关信息,教务处负责汇总、分析这些信息,明确顾客需求的方向,确定人才培养计划。 人才培养有关的目标要求: a)教学专业、用人市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及学生、家长规定的要求,包括对毕业就业和毕业就 业后的服务跟踪要求; b)顾客虽然没有规定,但对于专业要求和教学常规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c)与教育教学服务提供有关的责任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注: ▲招生办:对招生计划的策划和确定; ▲教务处二级分院:对人才培养计划的策划和确定; ▲科研处:对科研立项课题的策划和确定。 证明符合要求的审核证据: 《质量手册解读》 15 ▲招生办:提供对招生计划进行策划的证据; ▲教务处二级分院:提供对人才培养计划进行策划的证据; ▲科研处:提供对科研立项课题策划的证据。 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学院应对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和大纲、招生计划、就业推荐等与教学服务有关的要求进行评审,这些评审应在向学生、家长、用人单位及社会作出承诺之前进行(包括对这些要求的更改的评审),以确保: a) 与教学服务有关的要求得到规定; b)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要求得到解决; c)学院有能力满足这些规定的要求。 学院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培养计划的评审,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学大纲的评审,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计划的评审。 对教学服务要求的评审以及改进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上述过程的控制按照《招生工作 控制程序》、《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程序》进行。 证明符合要求的审核证据: ▲招生办:提供对招生计划进行评审的证据; ▲教务处二级分院:提供对人才培养计划、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和大纲进行评审的证据; ▲科研处:提供对科研立项课题进行评审的证据。 顾客沟通 学院在以下几方面确定并实施与相关顾客保持有效的沟通: a) 学院的教育教学服务、专业设置、科研开发及产学合作能力信息:通过学院网站、国家招生计划、学院招生宣传信息等传递归相关方; b) 问询、招生和就业服务,包括转专业更改; c) 学生、家长、用人单位、教 育行政部门反馈,包括抱怨、投诉。 与用人单位沟通按照《毕业生满意度调查程序》进行。 证明符合要求的审核证据: ▲招生办:将招生信息通过有效途径传递给相关方的证据;如,与学生及家长沟通的相关记录等资料; ▲就业办:将就业信息及时地通过有效途径传递给学生的证据;毕业生跟踪调查的资料等; ▲教务处:将专业设置情况与相关方沟通的证据; ▲科研处:将科研开发及产学合作能力信息与相关方沟通的信息。 ▲ 学工部:对于学生的意见、建议、抱怨等的处理记录。 教学专业设置开 发 学院对教学专业设置进行设计和开发,院长和教务处负责教学专业设置开发的控制,相关分院负责专业设置开发的策划和实施(需要时,科研开发也可适用于此过程的控制)。 7. 3. 1 专业设置 开发策划 《质量手册解读》 16 相关分院的教研室提出专业开发的设置意见,分院院长组织论证,确定专业设置建议书上报院教务处,应确定: a) 专业设置开发过程的每个阶段和要求; b) 各个开发阶段所需的评审、验证、考试考核和确认等活动; c) 开发过程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对专业开发过程中各部门和人员之间 的沟通、联系等接口进行管理,以确保相关部门、人员之间协调一致。 随专业开发的进展,开发计划在适当时应予更新,以提高的指导作用。 证明符合要求的审核证据: 教务处、分院对新专业申报的策划材料。 如,教务处对新专业申报的通知、要求等;分院对新专业申报召开的专题研讨会等材料。 7. 3. 2 专业设置 开发输入 确定与设置专业要求有关的输入信息或要求,包括: a) 设置专业教学的用途和特点; b) 与教学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 以前类似专业开发的相关信息; d) 必须的其他要求。 专业设置开发的输入需形成文件形式,对输入的适宜性进行评审,并保存记录。 证明符合要求的审核证据: 分院在新专业申报过程组织人员对社会、企业进行调查的材料。 7. 3. 3 专业设置 开发输出 专业开发的输出以能够针对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提出。 设计开发输出应形成文件,并满足如下要求: a) 满足专业开发输入的要求; b) 提供所需的教材、教学设备和教学服务实施的依据或信息; c) 提供教学质量考试考核或试验、确认活动及接收准则; d) 规定教学实施和学生毕业就 业主要方向范围。 证明符合要求的审核证据: 分院新专业申报材料; 分院专业设置论证会会议记录。 7. 3. 4 专业设置 开发评审 应按照专业设置开发策划的安排,在开发实施的适宜阶段组织相关分院、部门对开发的结果进行评审,以便 a)评价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b) 发现问题并提出必要改进的措施。 专业开发评审应由所评审的开发阶段有关的分院、部门的代表参加,评审的结果及任何采取必要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证明符合要求的审核证据: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新开发专业进行评审的记录资料。 7. 3. 5 专业设置 开发验证 《质量手册解读》 17 为确保专业开发输出能够满足输入的要求,根据策划的安排组织相关专家、教师、学生、用人单位代表参加,对设置专业课程进行试讲试教验证,以证实专业开发输出是否符合输入的要求,并保持教学验证的记录。 证明符合要求的审核证据: 院长办公会议对新开发专业进行确认的会议记录。 7. 3. 6 专业设置 开发确认 为。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