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乐嘉电器公司认证标志控制程序(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料上的标志进行监制。 4. 程序 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使用必须遵守《强制性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 对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A)未获证的产品; B)不合格品; C)对获证产品的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 D)对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 E)当 CQC 责令厂 限期纠正产品不符合认证要求时,在纠正期限内确保不使用认证标志。 认证标志的购买:当使用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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