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财本科毕业论文浅议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对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而亲临现场参与投票。 但 在信息化、网络化的今天,股东远离会场参与股东大会已成为可能, 通过 投资建设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则有利于解决散户不能到场的问题,此项目中的理念是帮助散户实现“用手投票”的权利。 因此应当支持广大中小股东采用信息技术远程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鼓励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有利于增强中小股东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这种行为可以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施加压力,促进会计信息透明度。 在此基础上上市公司还可以 建立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制度 , 该制度 的作用如下:( 1)有 助于恢复股权平等原则的真意,提升在经济实力、持股比例、表决力和信息占有等方面处于弱势群体的流通股股东的地位,从制度上可以有效预防资本多数决的传统公司法原则与 “一股独大 ”的股权现实结构导致的资本多数决滥用现象,从而避免股东大会演变为 “大股东会 ”。 这不但充分体现了对社会公众股东共益权的关怀,也体现了对社会公众股东自益权的维护。 ( 2) 有利于平衡社会公众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有助于稳定投资者人心 , 有助于预防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运作实践中存在的捣乱股东的消极现象。 ( 3) 有利于增强各类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从而推动证券投资基金业乃至于整个 7 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提 高董事会的独立性 1996 年,美国一家权威机构对当年破产企业进行的统计分析表明, 85%以上的倒闭企业是由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失误造成的 ,而决策失误主要发 生在那些治理结构不完善的企业,其中董事会不独立就是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是当务之急。 董事会换届时,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的 1/2 以上, 并应有 2 名以上的独立董事。 外部董事应有足够时间和必要的知识能力以履行其职责。 同时,赋予独立董事一些特殊的权力,如公司的关联交易必须由独立董事签字后方能生效; 2 名以上的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可直接向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等等。 因此, 在此 建议同时在所有的上市公司逐步建立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 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不仅 可以制约内部控股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做出不利于公司和外部股东的行为 , 还可以独立监督管理层,减轻内部人控制带来的问题。 中国证监会已在 1100 多家上市公司和其他拟上市公司中逐步推行了独立董事制度 , 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必须以董事会成员个人一定下限的持股为最大前提。 外部董事制度,是相对内部董事而言的,是独立董事制度的必要创新,是建立在分散的流通股股权基础之上的。 外部董事制度定位于以下三个方面: ( 1) 代 表流通股股东主流意识的公司董事,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代理人 ;( 2) 内部董事及经理人的监督 制 衡者,是解决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外部人; ( 3) 打破公司控制权市场高度封闭的有生力量,是降低委托一代理风险、促进公司控制权良性竞争的重要手段。 同时, 营造好独立董事成长的社会环境,使独立董事队伍水平不断提高、数量不断壮大,才能为股份公司选拔优秀独立董事创造条件,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从而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 3.. 加 强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的监督 监事会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的充分发挥对公司的正常运 行起着很大的作用。 我国公司监事会职能处于一种虚化的状态中,有必要对其进行强化。 与许多大陆法系国家一样,我国实行二元制治理结构,即除了董事会以外,还要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进行监督 , 监事会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财务监督。 目前,我国公司监事会的职能现状如下 :一 是机构没有到位;二是人员没有到位;三是日常工作没有到位;四是职责没有到位;五是部分监事会的档案管理、会议纪要等不完善。 我国公司监事会职能处于一种虚化的状态中,有必要对其进行强化。 8 加 强我国公司监事会 的 职能 应从以下五方面着手: ( 1)提高监事的素质;( 2) 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建立由监事会负责的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3)提高其独立性,避免监事的薪酬和聘任由董事会或管理者决定;( 4)改革监事会的成员构成,设立职工监事;( 5)健全对监事会成员的激励约束和淘汰机制,各方应对自己的监事代表制定详细的工作要求,并根据监事代表工作好坏进行额外奖励或处罚。 增强管理者的责任感 部分企业管理者往往为了自己短期利益的最大化,把责任感远远的“抛在身后”,全然不顾自己的社会责任,进而导致企业处处以眼前的得失为重,不从企业长期利益或企业员工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更不会考虑 整个社会的利益。 换句话说就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匮乏,直接致使一些员工对企业不满,企业整体“军心不稳”,产品质量蒙混过关,品牌形象渐渐受损,企业难以健康持续发展,对社会风气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从世界范围来看,企业与社会间的关系也是互动关系,是“双赢”的。 无论是一个产权多元化的国有企业还是一个产权单一的私营企业,它都要既为投资者着想,也要为它所存在的国家、社区和消费者着想,更要为企业内部的员工着想。 只有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利益,才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的、负责任的企业,这个企业所在的社区和国家才能真正的发达繁荣,企业自 身才能走上更高的层次乃至实现常盛不衰。 因此,把社会责任感“抛在身后”的企业应该向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学习,以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肩负起自己的各种社会责任。 例如,为了倡导全社会都来关注、生产、使用节水节能型洗衣机,海尔除了宣布停产非节水洗衣机之外,还表示愿意把最新研制出来的滚筒洗衣机“自动挡节水技术”无偿捐献出来,转让给愿意与海尔共同推动全社会节水事业的洗衣机同行。 可以想象,海尔此举将有助于唤起整个家电业的社会责任感,从而承担起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非常值得中国民营企业认真学习。 3.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框架; 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商业欺诈、逃废债务现象严重,财务失真、假账假票等等 , 违反财经纪律比较普遍。 不仅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而且败坏了国家信誉和改革开放形象,严重影响到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 究其原因,一个根本问题是社会信用缺失,失信者得不到严惩,风险成本很小而获利巨大。 因此,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 已成为当务之急。 建立社会 信用体系,是一项基本的道德建设,是现代社会文明的基础。 社会信用体系是建立在人人诚实守信的道德基础之上的,没有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支撑,不可能建立起市场经济的信用体系。 要建立一套完 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9 建 立完善 的 信用法律体系 信用法律体系是我国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 ,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 美国在信用管理上的相关法律法规已有16部,涉及信息采集、加工、传播、使用等各个主要环节。 西欧发达国家不仅制定了与信用有关的国内法律,而且共同制定了在欧盟所有成员国内都有效的信用法规。 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定要强调立法先行,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信用制度的健康发展。 要加快信用立法,关键是界定和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界定和处理好政府行政公开与 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的界限;二是界定和处理好商业秘密与公开信用信息的界限;三是界定和处理好消费者个人隐私与公开信用信息的界限。 从实际情况考虑,我国的信用立法工作难在短期内完成。 在这种情况下,应主要从两方面推进信用立法工作:一方面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在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先以行政法规或指导意见等形式颁布一些相关规定,执行一段时间后总结经验,提出立法草案,条件成熟后形成法律。 另一方面对于急需的法律法规,要抓紧研究、率先出台,以促进现代信用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培育现代信用服务体系 信用服务体系是我国建 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 ,信用服务业具有智力密集、技术密集、专业化程度高、市场集中度高的特点,承担着信用信息收集、加工、处理和传递的功能,在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用交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应大力培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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