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议制的确立和完善内容摘要:

产阶级革 命的过程 二、限制王权的法案(板书) [教师讲解 ] 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制区别于封建君主制的根本就在于国会立法主宰国家,国王只能是依法而治的君主,必须执行的是资产阶级的意志。 为此,光荣革命后,资产阶级和新贵族首先通过一系列的法案来限制王权,把实际的权力转移到议会手中,从而确立了议会高于王权,司法权独立于王权的原则,奠定了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基础,成为君主立宪制确立的第一个阶段。 这些法案包括: 1689年的《权利法案》和 1701年的《嗣位法》 (即《王位继承法》 ),这两部法案都对王权做了具体的限制,并把国王继承权、 任命法官等重大问题都掌握在议会手中。 君权衰落、议会权力的增长,成为这一时期一个总的发展趋势,君权神圣不可侵犯原则再也恢复不起来了。 [学生活动 ] 有人认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应该废除君主,建立共和国;有人则认为只有君主立宪才是其真正归宿。 根据我们的学习,并结合革命后英国的发展情况来阐述一下你的观点。 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之初,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便颁布了《大抗议书》,提出建立君主立宪政体的革命目标。 由于英国的国情、革命领导阶级构成等各方面的因素,使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 这种政体虽然保留了国王,但却剥夺了王权,议会 权力至上,代表的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利益,因此其本质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是资产阶级管理国家的基本政权形式之一。 此后英国发展的实践也能够证明它是适合英 国发展需要的一种政治体制。 二、责任内阁制在英国的确立和完善(板书) [教师讲解 ] 17世纪末到 18世纪初,议会通过一系列的法案,限制了国王的某些权力,并享有了立法权。 但是行政权还掌握在国王手中,并直辖一个最高的行政机关 —— 内阁。 内阁的主要大臣也延续了 17世纪末枢密院的惯例,由国会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 18世纪初,又形成了国王不参加内阁会议、下院多数党领袖 任首相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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