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版思品八下公民最基本的权利ppt课件内容摘要:

民法通则 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 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 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我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规定: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 害,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 15日以下拘留、 200元以 下罚款或者警告。 ①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实施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的措施或请求法律保护。 ⑴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依法进行自卫或紧急避险,其他公民有权制止侵害行为。 ⑵公民的身体受到轻微伤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医疗费等; ⑶如果非法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情节严重、危害性大,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①不殴打他人,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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