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版思品八上平等对待你我他ppt课件3内容摘要:

民事责任。 ” 1998年 1月 26日,北京某报刊载一篇文章,题为《 大富翁李晓华向张瑜求婚 》 ,身为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 “ 十佳 ” 优秀民营企业家的李晓华愤而起诉报社,提出该报道 “ 无中生有,歪曲事实,公然丑化和诋毁我的人格,严惩损害了我的声望和名誉,给我本人和家庭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 ,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100万元人民币。 报社在刊登了文章后,强调文章系转载其他报刊,没有侵害李晓华名誉权的故意,不同意赔偿 100万元的要求。 最后,法院判报社败诉,赔偿人民币5000元。 小明和小刘是同班同学,有一次,他们在街上行走时小刘趁小明不注意,故意把自己身上的 10元钱塞进小明的衣袋里,回到学校后,在班上宣言,小明是一个小偷。 小明觉得很突然,真想大哭一场。 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小刘侵犯了小明什么权利。 名誉权 何为名誉权。 指一个人的名声,是社会成员对某个公民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公民的名誉或名声代表公民的人格尊严。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 侮辱、诽谤 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包括: 侮辱、诽谤、诬告、 侮辱: 是指以语言、文字或暴力等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 如用大字报、漫画、文章对他人进行辱骂、讽刺。 用口头或形体语言谩骂、作下流动作羞辱他人。 诽谤: 是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 诬告: 诬告指侵害人主观具有陷害他人的明确动机、捏造虚假事实进行告发,试图使被诬告人受到法律的惩处或遭受其他损失。 荣誉是国家、社会或组织给予公民的一种美名或称号。 公民的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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