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夫台球文化传播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第六十四条 加班值班补贴:见公司加班值班管理办法。 第六十五条 交通补贴 (含于本薪水中) :业务部门 100 元 /月 ,中层及以上级别 200元 /月 ,其余人员根据 公司规定的标准及相关主管审核后方可报销。 未经请示领导批准 ,所有打车费及其他车旅费一律不予报销 . 第六十六条 午餐补贴:(特殊岗位工资中补贴,其他待定) □ 奖励类: 第六十七条 全勤奖:全勤每人每月 100 元 (含于本薪水中),具体执行见考勤制度。 第六十八条 业绩奖:对于设计部门参照设计部门考核奖励办法发放。 □ 年终奖金 第六十九条 年终奖金于每年新年前发放,其金额之核定,视前一年之盈余,并由总经理及各部门主管参照考绩核定。 第七十条 年资未满一年之员工,其年终奖金酌量发给。 □ 福 利 第七十一条 公司为所有签订劳动协议的正式员工提供以下福利 : 1) 社会保险 :参照某田集团公司相关标准 2) 员工休假: 详见公司休假制度。 3) 生日:参照某田集团相关标准 4) 贺仪与奠仪:参照某田集团相关标准 5) 外出旅游:参照某田集团相关标准 6) 培训: 公司免费提供内部培训,并在适当时机提供派出进修或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7) 员工活动: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每年将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组织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在各重大节日期间公司还将策划组织相关重要活动,例如公司年终尾牙活动,或部门聚餐。 8) 特别奖励: 公司根据职务、 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等,为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提供住房补贴、购房补贴或提供购房借款。 □ 员工行为准则 第七十二条 基本原则: 1) 公司倡导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 2) 本公司员工应全力维护公司信誉忠于职守,遵守一切规章,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3) 因违反法律、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规定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罪咎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 第七十三条 日常规范: 1) 员工除因公差或因故请假外,均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矿工,并应亲自打卡,不得委托或代打 卡。 2) 工作时间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杂志、报纸、书籍;不准上网、聊天、脱岗、串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3) 上班时间不准将与业务无关的人员带入公司,谢绝私人来访者。 4) 原则上禁止打私人电话,紧急事务除外。 业务电话要言简意赅,禁止长时间的占用电话。 接打电话应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5) 工作时间保持安静,不准闲聊、嬉闹、唱歌、吃零食,严禁大声喧哗。 6) 下班时各部门人员必须将办公桌整理妥当后方可离开,最后离开人员负责关闭空调、饮水机、电脑、电灯等电器;下班后办公室必须锁门。 7) 如遇公事需外出之人员必须由主管核准、登记去向并将桌 面上所有文件资料归入办公桌抽屉内上锁后方可离开。 8) 客人来访或参观公司,应主动点头示意表示欢迎。 送客时要握手,送至门口并道“欢迎再来”。 9) 接待客户要热情周到,微笑服务,认真对待客户提出的意见,不得使用不知道等否定语,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及时向上级主管反馈客户意见和信息,改进工作。 10) 员工对主管指派之工作务须尽责,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即使呈报主管。 11) 员工不得顶撞上级主管,有正当意见,须向主管建议或通过其他渠道解决;与同事协调 工作时应互相配合及关怀敬重,工作中有问题当面讲清,以便相互沟通和理解,不得上班时间 发生争执或对同事背后议论,恶言中伤。 12) 员工应维护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与公司不同者,不得对外宣扬。 第七十四条 经营活动: 1) 员工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①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②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③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④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2) 经办公司对外业务需签定合约时,须以公司标准合约内容为之,如有变更应呈报主管核准后始得纳入。 第七十五条 兼职: 1) 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2)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① 在公司内从 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②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③ 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④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第七十六条 个人投资: 员工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① 参与经营管理的; ②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③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④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第七十七条 利益: 1) 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 将构成受贿。 2) 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 3) 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员工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 未经所在单位负责人书面批准,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或技术服务。 4) 员工不得利用内幕消息,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处于比公司以外人士较为有利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5) 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6) 员工不得用公款购买各种俱乐部会员卡或者供自己从事个人消费。 第七十八条 佣金和回扣: 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回扣、佣金的,一律上缴公 司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第七十九条 保护公司资产: 1) 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 本公司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员工因过失损坏公物,因照价或折价赔偿,如属故意除照价赔偿外,从严处分。 第八十条 投诉与受理 员 工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所在部门以及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经理室和集团总裁室投诉。 接受投诉的部门和员工,应当为投诉人严格保密。 □ 保 密 第八十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1) 员工对于不属于自己职守之文件、帐表、卡片、图画、电脑档案均不得任意翻阅。 对于自己所经管之文件、帐表、卡片、图画、电脑档案等公物,非经部门主管(含)以上核准者,不得携出办公室(公司),或供非相关人员阅览。 其它员工不准打听,刺探。 2)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各类计算机存储器)登记和保密制度。 秘密文件存放 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 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场所。 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3)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 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4) 文件之传达请装入封好的袋中,机密文件无用时,请退还原文或粉碎。 5)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 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主管批准后办理。 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 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 料。 6)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 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外借。 7)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8)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机密,更不准出卖。 如有发现,公司视情节严重给予一定行政和经济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将通过有关法律手段进行严惩。 9)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和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监或副总,有的需直接叫给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10)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职 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以上相关信息及咨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公司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应把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移交公司,同时承担不向外泄露及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注:本条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公司战略、业务经营或发展计划、客户名单或信息、报价信息、财务资料、公司的内部管理或决策文件或制度、员工薪酬资料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等。 ) □ 奖 惩 条 例 第八十二条 基本原则: 为维护公司利益、激励先进员工、鞭策落后员工,公司对员工的奖惩必须遵循如下原则: 1) 客观公正原则:在决定员工奖惩时,执行者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则,做到客观、公正地奖惩。 因主观原因造成的过错,从重处罚;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过错,从轻处罚。 初次造成过错,从轻处罚;再次造成过错,从重处罚。 2) 公平公正原则:在具体实施奖惩时,必须坚持公正原则,做到相关人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奖惩分明,责任利益明确。 对于违反上述原则的奖惩,员工有权利提出异议和意见。 第八十三条 奖罚种类: 1) 本公司奖 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 2) 本公司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免职;除名。 第八十四条 程序和办法: 1) 员工有应受奖励或处罚事项发生后,由其直接主管填具《员工奖惩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门执行。 2) 嘉奖三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三次作记大功一次;警告三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作记大过一次。 年终考绩中当年度功过可以相互抵销。 3) 嘉奖或警告一次,于年终考绩时分别增减一分;记功或记过一次,于年终考绩时分别增减三分;记大功或记大过一次,于年终考绩时分别增减九分。 记大过二次的应予免职。 4) 员工受嘉奖、记功、记大功奖励的 ,每次发放 100 元以上(含 100 元)奖金。 5) 员工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每一次分别处以 10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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