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润农产品连锁超市主管干货产品工作指导手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的变化和商品本身的生命周期来随时调整,保持在最佳状态。 三、 20/80 商品原则 大量统计资料表明,在超市经营的全部商品品项中,销售额最好的 20%品项的销售额可实现全部销售额的 80%左右,而剩下 80%商品品项的销售额实现销售总额的20%,这种商品品项百分比与相对的销售额百分比之间存在的 20%: 80%关系的规律性现象称之为 20~80 原则。 其中占销售额最大份额的 20%的商品,称之为 20 商品。 20 商品是超市经营中最重要的商品群。 1. 20 商品的确定 2. 20 商品的调整 四、商品陈列 (一)、商品陈列的原则 1. 使顾客容易判别商品的所在位置 商品按大类、小类分门别类陈列 同一类的商品放在一起 同一形状的商品放在一起 同一用途的商品放在一起 同一色彩的商品交错搭配陈列 同一供应商的商品放在一起 2. 商品先进先出的原则 3. 同类商品垂直陈列的原则 顾客的视线上下垂直移动方便,同类商品横式陈列会给顾客带来不便,垂直陈列可以使同类商品平均享受到货架各个不同段位的销售利益。 4. 关联性商品的关联性原则 关联性商品应陈列在通道的两侧,或陈列在同一通道,同一方向,同一侧的不同货架上,不能陈列在同 一组双面货架的两侧。 5. 商品陈列显而易见的原则  商品的正面面向顾客,显露出品名。  每一种商品不能被其它商品挡住视线。  货架下层不易看见的商品最好用倾斜式陈列。  货签、标价牌醒目清楚,放于每种商品左边的第一个位置。  货架的层板不宜过多,方便顾客寻找目标商品。 6. 商品陈列要让顾客伸手可取  每层商品的顶部要留 5~10 厘米的空间便于顾客取拿。  女性商品不宜摆得太高  儿童小食品、小玩具应摆放在儿童易取的地方。 (中段或下段的货架上) 7. 商品陈列要丰满陈列的原则  货架上商品陈列丰满,可以给顾客留下一个商品丰富的印象,起到吸顾客 注意力的效果,也可起到提高商品周转的物流效应。 根据商品销售情况确定陈列面的大小,畅销商品可给出较大的陈列面。  当某一商品缺货时,不留空位,把左右两边的商品拉架,该商品的价格牌反置或挂上“缺货牌”。 (二)商品陈列的基本方法 1. 段位陈列法 :将货架可垂直分为 4 段: 下段(离地 10~50 厘米):陈列体积较大、重量较重、易碎、毛利较低但周转相对较快的商品,也可陈列一些消费者认定品牌的商品或消费弹性低的商品。 中段( 50~85 厘米):用来陈列低利润商品或为了保证齐全性的商品,以及因顾客的需要而不得不卖的商品,也可陈列原 来放在上段或黄金线上的已进入商品衰退期的商品。 黄金陈列线( 85~120 厘米):是人的视线最易看到、最易那取商品的陈列位置,是最佳的陈列位置。 此位置一般用来陈列高利润商品、自有品牌商品,该位置最忌陈列无毛利或低毛利的商品。 上段( 120~165):该段位通常陈列一些推荐商品或有意培养的商品,该商品到一段时间后可根据销量调至黄金线位置。 2. 整齐陈列法 :将单个商品整齐堆积起来的方法。 整齐陈列法突出了商品的量感,从而给顾客一种刺激的印象。 用于整齐陈列的商品是折扣率较高或季节性商品,购买频率较高的商品。 3. 挂壁式陈列 : 在卖场拐弯处,偏角位,用挂钩附壁式陈列。 主要针对小件包装,色彩鲜艳的商品及促销性商品。 在货架上某段突然用挂钩式陈列可打破货架陈列的单调感和增加商品陈列的立体感。 4. 端头( END 架)陈列法 :是顾客通过流量最大、往返频率最高的地方,从视角上说, 顾客可以从三个方向看见陈列在这一位置的商品,是商品陈列及佳的黄金位置,最能吸引顾客注意力的重要场所。 同时 N 架还能起到吸引和引导顾客按卖场设计前进的作用。 单一商品大量陈列,主要是季节性商品,特价商品 复合式商品的组合陈列,主要是同类商品、同一品牌系列商品、关联性商品。 5. 堆头 陈列的几种方法 : 随机陈列法 :将商品随机堆放的方法。 适用于软包装或不规则包装商品,通过“货卖堆山”的表现形式,给顾客一种非常便宜的印象。 裸露式陈列法 :主要针对色彩鲜艳的盒装商品,用堆叠的方法(去掉纸箱)一层层叠起来,可以产生立体感好、量足的效果。 组合陈列法:将主要陈列商品与其他连带商品一起拼成大堆头连带互动陈列,但商品品项不可太多,以免淡化主推商品。 创意陈列法 :根据商品的性质、用途、形状、色彩等因素,摆成具有创意、美感的图形,达到融洽购物环境,饱和商场购物气氛,达到良好效果。 6. 不规则销售陈列法: 在货架陈列中,若每一条层板都做到一条线陈列,可以给顾客留下整齐的感觉。 但久而久之,这种陈列会使顾客产生单调乏味的感觉。 为了打破单调乏味感,可以在一条货架的中段采用错位陈列。 五、商品定货 门店的商品定货工作由干货主管完成。 (一)、库存 ABC 管理 定货需要结合商品的销售情况,确定合理的商品库存结构,对于最畅销的商品( A 类商品),需要进行重点跟踪,决不能出现人为断货情况;销售量具中的商品( B 类商品),是门店销售利润的主要来源,亦要做重点跟踪。 销量靠后的商品( C 类商品) ,可考虑淘汰,定回新品 种。 (二)、干货主力配送商品定货作业 主力定货按照配送中心制定的送货时间安排表提前一天定货。 定货时根据商品的平均日销量和库存量,在结合促销、季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考虑实际定货量,填写定货单,交值班经理审核,签字确认,交电脑员录入电脑。 每次只能录如在一张电脑定货单上,所以组长在定单送电脑员录入前应仔细核对,防止漏定、重定。 电脑员在录入手工定货单前,先检查《定货单》上是否有干货主管和值班经理的签名,如果手续齐全,则录入电脑系统,手续不齐全的,则要征询干货主管和值班经理意见,补全签名后方可录入。 电脑员在录入过程 中如果发现定货的商品已经停止定货、停止销售,需做好记录,并告之干货主管。 录完单后再补货单上注明“已录入”,并将单据交回干货主管处统一保管,便于日后查询。 (三)干货协力商品(非永续定单)定货 为了方便供应商安排送货,减少因定量太少而增加的配送成本,按照采购部制定的《协力送货时间表》,安排在周日到周五定货,同一供应商每周只有一天的送货时间。 干货主管必须按照采购部统一规定,订购相对应时间的商品,以保证送货时间的及时,准确。 其他步骤与主力配送商品的定货相同。 (四)、永续定单的定货作业 采用永续定单方式定货的商 品,由干货主管填写《补货单》,交值班经理签字后,直接传真给供应商。 六 收货 主力商品验收操作: 主力商品到店后, 收货员按配送中心的配送单件数验收。 在件数正确的情况下,同收货员和配送中心的送货员以及值班经理、防损员在配送单上签名盖章确认,收货时数据如有改动,可在原数据上方划一横线,将正确的数据写在原数据上方,由送货员与验货员共同签字确认。 收货后,如发现货物与单据不符,若上午收货的门店,必须在当天将情况反馈到配送中心;若下午收货的门店,必须在第二天中午前将情况反馈给配送中心,配送中心核实后进行补足或 做退货处理,同时通知店面。 若货单不符且区域员工未在限定时间内通知配送中心,损失由该店负责。 主力商品送货时,配送单已在配送中心审核,除非出现异常,店面不用录单。 协力商品的验收操作 供应商将商品送至店面后,统一由连锁店验货员收货(验货员休息,由值班经理安排干货区相应员工收货)。 收货时,无永续订单的商品应先检查公司的配送订货单,无此单不予收货(在特殊情况下,可咨询采购部负责该类商品的业务员,得到许可的前提下,收货后再补订单);在订单正常的情况下,按照送货单上的商品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品名、中文标识、规格、产地、 条码、质量、包装、数量、保质期、供应商公章等,如与送货单及订单不符的,不予收货,验收合格后,在送货单上签名,同时要有防损员、值班经理,供应商送货员签名,数据改动与主力商品操作相同。 新商品的验收 新进场的商品由采购部确定各店的数量,采购部在配送新商品的具体情况。 商品由配送中心或供应商直接送达店面,店面不得以未订货为由拒收新商品。 干货商品具体验收事项 ( 1)、商品标识检验。 参照《非生鲜商品质量标准》、《限期使用商品期限管理办法》,负责对商品的名称、标准、规格、条形码、等级、数量、含量、使用说明、中文 标识、质量标志、安全标志、生产许可证标志、生产者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进行检验。 主要条款如下 : A、产品或者产品包装的最大面积小于 10 平方厘米的,在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 B、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是规范中文,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应当小于相应中文; C、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或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 毫米; D、凡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企业必须在该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明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标明方法统一规定为 XK 并按编号,如 XK010010001。 E、产品标识的禁止性规定有: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名称和地址,不得伪造产品产地、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不得伙造或冒用生产许可证标志、产品条形码、产品条形码、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以及其他质量证明; F、使用统一条形码(通过国家物品编码协会注册) 商品条码前三位数是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 ENA)统一分配给各国或地区编码组织的标识代码。 目前 ENA 已将 690、 69 692 分配给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使用。 当标准形式的条形码所占面积超过商品包装面积或者占标签可印刷面积的四分之一时,可使用 缩短码。 店内码仅用于变量消费单位(如鲜肉、水果、蔬菜等);用于定量消费单元的店内码(如供应商促销包装、捆扎销售等); E、国家技术监督局界定不可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有:  失效、变质;  危及安全和人民健康的;  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  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伪造许可证标志的;  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 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  无检查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销售证明的;  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的;  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有效时间的;  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份,含量示标明的;  属于处理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 剧素、易燃等危险品而未标明的;  未标明商品的有关知识和使用说明的; ( 2)、验收要领 A、检查有关商品标识 凡有包装的商品,按规定必须在商品或商品的销售包装上标明有关标识,包括:品名、商标、规格、条码、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生产商商号、地址(包括原产地)、防伪标签、卫生检疫标签等; 商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B、检查商品的品名、商标 所送商品的品名、商标必须与订货单及送 货单上所列的品名、商标一致,且产品商标经合法注册,商品品名必须合法、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品名没有规定的,应当采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俗名; C、检查商品的包装。 包装必须完好,光泽亮丽,无瑕疵,无磨损,给人经新鲜感。 D、检查商品的规格。 所送商品规格必须与订单所规定的规格一致;不一致需要供应商立即与采购员协调,并到信息中心改正过来,同时,价格也作相应改动。 E、检查内容物含量。 所用订量单位须为国家法定标准计量单位,所送商品净含量必须达到其商品包装上所标明的净含量。 F、检查商品的条形码:商品销售包装上的条形码必须与订货单一致,要求使用我公司店内码的,供应商应到我司信息中心买条码,并将其贴在商品原有条码位置,将原条码覆盖。 G、检查生产日期 商品及销售包装上均应注明商品的生产日期(年、月、日)和保质期; 具体规定 :  保质期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商品,不能超过三分之一有效时间,否则不能收货;保质期在六个月至一年的(含六个月),不能超过五分之一有效时间,否则不能收货;保质期六个月以内的,不能超过六分之一有效时间,否则不能收货;  特价促销的商品和紧俏短缺的商品,可视具体情况并经 采购部和店长同意酌情收货; H、检查产地  商品及其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商商号及其地址;  生产者标注的产地是指产品的最终制作地、加工地或组装地;  进品原料国内加工的,必须注明产品的原产地以及代理商或经销商在中国依法注册登记的名称和地址; I、检查进口商品。 进口食品必须有卫生检疫标签,进口商品必须附有中文标签。 J、检查合格证明。 国内生产的合格产品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口商品必须有国家商检部门出示的检验合格证书。 K、检查警示标志  剧毒、放射性、危险、易碎、怕压、需要防潮、不能倒置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 的产品,其包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的要求,应当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注储运注意事项; 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说明书、性能结构及使用方法复杂、不易安装使用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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