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业务接待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 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 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T185652020)要求 进行。 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 路 10 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 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 2020 公里或者 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 5000 公里或者 30 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 20200 公里或100 日。 11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12 汽车配件材料管理制度 一、 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 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 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三、 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四、 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 、实物三符合。 五、 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六、 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七、 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八、 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九、 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十、 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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