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会议管理制度》20110302内容摘要:

《公司会议管理制度》20110302 第 1 页 共 4 页附件二公司会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加强公司会议纪律,规范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条 原则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四项要求。 第三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二章 职责第一条 归口部门总经办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 第二条 职责1、总经办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部门例会及各种专题会议的监督。 2、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负责管理保存所有会议纪要原件。 3、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例会及主责专题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 管理规定第 2 页 共 4 页第一条 会议分类1、公司例会:原则上固定于每周一下午 17:00 召开,要求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各部门经理及副职参加;2、部门例会:原则上固定于每周二上午召开(公司例会次日),要求部门全员参加;3、专题会议:指由相关部门(或人员)组织的针对专项问题的会议,会议时间 、地点、参加人 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第二条 会议通知1、会议召集部门需在会议召开前一个工作日发通知单给各参会部门(人员),并同时抄送总经办、综合管理部。 未发通知单,会议召集部门负责人(或会议召集人)罚款 50 元。 2、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 如出 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总经办通知各参会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报总经办,并说明原因。 未通知的,责任部 门负责人罚款 50 元。 3、会议通知单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 未按要求填写,填写人罚款 50 元。 第三条 会议准备综合管理部负责会场安排、设备准备,需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 因准备不充分影响会议召开的,相关责任人罚款 50 至 100 元。 第四条 会议纪律1、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第 3 页 共 4 页员签到。 未准备签到表,会议组织人罚款 50 元。 2、参会人员提前 5 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 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 会后,组织 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3、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 1 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公司例会需向总经办请假。 未请假视同缺席或迟到处理。 4、公司例会需部门经理及副职参加,如部门经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门主管级人员代替,并提前通知总经办。 5、无故缺席会议, 罚款 100 元;迟到罚款 50 元。 第五条 会议记录1、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各参会部门(复印件),同时抄送总经办。 原件(附签到表)交综管部存档。 未提交会议纪要的,会议组织人(或部门负责人)罚款 100 元。 2、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签字确认。 公司例会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未签字的,会议组织人罚款 50 元。 3、会议纪要按公司模板记录,会议迟到、未到人员名单附后。 未按要求编写,会议纪要记录人罚款 50 元。 第六条 处罚规定综管部负责编制每月会议纪律处罚清单,每月 1 日报给总经办。 第 4 页 共 4 页第四章 附则第一条 例会如遇节假日,召开时间相应顺延。 第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三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附件 1: 附件 2:附件 3:附件 4会 议 纪 要 样 板 签 到 表 规 范 处 罚 单 通 知 单 及 回 执范 本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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