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流程_[全文]内容摘要:

15 个工作日) 结果: 选址意见书(原件一份)、选址红线图(一张)。 办理立项时 《 选址意见书 》 的原件将被发展和改革局收去。 费用:镇区规划所及规划局各收 1000 元计算机作图费 选址意见书办理 建筑物命名申请 需提交以下资料 : 1 建筑物命名、更名审批表 3 份(由申报单位到镇区社会事务办或市地名办领取表格填报,或在网上打印表格,并加盖公章) 2 授权委托证明书 1 份(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公章,明确委托内容、权限、期限) 3 、选址意见书及选址红线图复印件 2 份(需加盖提供单位的章) 4 、四至图或总平面图复印件 2 份(应附经济技术指标,需加盖提供单位的章) 承办部门: 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15 个工作日) 费用: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收取 2020 元 结果: 地名批复申请 房地产立项办理 ( 新) 需提交以下 资料 :按顺序装订成册 1 、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合作开发的项目需提供合作协议;房地产资质开发证书复印件; 2 、立项的申请报告; 3 、 开设项目资本金账户和办理投资商的资信证明;(公司信用和账户内资金情况)必须达到投资额的 35% ;资金管理部提供 4 、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策划部提供 5 、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选址红线图。 6 、立项申请表; 7 、招标基本情况表(如果是集体企业) 8 、用地预审的意见(如果有调整用地) 9 、地名申请批复(交给镇计统办) 10 、总平面图。 设计部提供 承办单 位: 东莞市发展计划局投资科( 5 个工作日) 注:所有资料均一式两份,一份交镇计统办,一份交市发展计划局,先由镇计统办进行审批后出批文(关于 XX 立项的请示),后再交资料至发展计划局。 费用:需由有资质的咨询公司出具 《 可行性报告 》 ,约为 20200 元。 结果: 投资科出具房地产立项批复文件 房地产立项申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 需提交以下资料: 1 、 〈 规划用地申请表 〉 1 份; 2 、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1 份(须备原件查验); → 要求原件 3 、选址红线图复印件 1 份( 须备原件查验); 4 、镇规划管理所绘制的 A2 图幅的用地红线图 4 份,配电子文件; 5 、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 2 份;设计部提供; 6 、该项目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则(标识项目红线范围) 1 份;规划所提供 7 、反映该项目用地现状全貌的数码照片及电子文件; 8 、商住区、楼宇、楼群等要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或 《 使用标准地名许可证 》 ; 承办单位: 规划局( 15 个工作日)村镇科 ; 规划所( 15 个工作日) 结果 : 〈 用地规划许可证 〉 、规划红线图作为附件三份(一份留在规 划所)、设计要求作为附件一份 费用:镇区规划所、规划局各收出图费 1000 元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 日照分析报告审核 需提交以下资料: 1 、日照分析报告及日照分析计算总图模型(包含相应的电子文档); 2 、日照分析报告所涉及的原始资料(包含相应的电子文档),具体包括: 3 、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 1 : 500( 或者 1 : 1000) 现势电子地形图; 4 、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 5 、已建的客体建筑的平面图和立面图(附有需分析的 窗户的详细位置和尺寸); 6 、已建的主体建筑的平面图和立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7 、根据 《 东莞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 已确定纳入分析范围的已批或在批主客体建筑的有关资料。 以上资料均由设计部提供 承办单位: 规划局编研中心( 5 工作日) 结果: 编研中心出具 《 日照分析较核报告书 》 费用:如果由编研中心制作日照分析校核报告, 0 - 20200 平方米 基准价格 6000 元 20200 - 50000 平方米 按 01/a.3 元 / 平方米计费 50000 - 100000 平方米 按 元 / 平方米计费 100000 - 202000 平方米 按 元 / 平方米计费 20 万以上 平方米 按 元 / 平方米计费 总规电子报批文件审核 需提交以下资料: 1 、 经济技术指标申报表一式两份; 2 、 规划方案蓝图一份;设计部提供 3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和规划用地红线图(规划局盖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4 、 符合 《 东莞市城建规划局规划方案电子报批技术规定 》 的规划方案电子文件(应包含设计部分和定义部分)一份 ;设计部提供 承办单位: 规划局技术科( 5 个工作日) 规划所( 5 个工作日) 结果: 通过后技术科出具 《 总平面电子较核报告 》 费用:由编研中心制作电子报批文件收费标准, 050000 平方米为 5000 元,用地面积超出 50000 平方米每增加 020200 平方米加收 1000 元。 总规电子报批文件审核 规划设计方案申报 需提交以下资料: 1 、 《 规划方案送审表 》 1 份; 2 、 小区主要配套公建项目一览表 1 份;(镇区项目不需要提供,市区项目需要) 3 、 规划设计方案的现状地形图 1 份,比例 1 : 500 或 1 : 1000 或 1 : 5000 (分区规划); 〔 配电子文件 〕 4 、 规划方案的总平面图 3 份; 〔 配电子文件 〕 5 、 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 6 、 道路规划和竖向规划图(包括交通分析示意图); 〔 配电子文件 〕 7 、 规划方案说明书 1 份; 〔 配电子文件 〕 8 、 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 1 份; 〔 配电子文件 ) 9 、 属重报项目须提交前一次已审查方案、批复意见及修改意见 的书面回复 ; 10 、 用地红线图、用地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11 、电子报批文件校核报告(经技术科审核通过)。 承办单位: 规划局( 15 个工作日) 规划所( 15 个工作日) 结果: 如果项目是属于镇区的话,则在办理完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后才办理规划设计方案申报,可同建筑设计方案申报一起办理。 设 计 部 提 供 规划设计方案申报 楼盘地址明细表办理 需提交以下资料: 1 、 楼栋地址明细表一式两份;策划部提供 2 、 已批总平面规划方案复印件一份; 3 、 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 图复印件一份; 4 、立项批复复印件一份; 承办单位: 项目镇区所在公安局户政股或镇政府社会事务办( 5 个工作日 结果: 出具经相关部门盖章确认的 《 楼栋地址明细表 》 单体建筑设计方案电子报批文件审核 需提交以下资料: 1 、 经济技术指标申报表一式两份; 2 、 单体图册一份;设计部提供 3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和规划用地红线图(规划局盖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4 、 符合 《 东莞市城建规划局规划方案电子报批技术规定 》 的规划方案电子文件(应包含设计部分和定义部分)一份。 设 计部提供 承办单位: 规划局技术科( 5 个工作日) 结果: 通过后技术科出具 《 单体建筑设计方案电子较核报告 》 费用:由编研中心制作电子报批文件收费标准, 030000 平方米为 3000 元,建筑面积超出 30000 平方米每增加 010000 平方米加收 1000 元。 单体建筑设计方案电子报批文件审核 单体建筑设计方案申报 需提交以下资料: 1 、 《 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 》 1 份;( 2 、 申报项目的 《 技术指标及功能情况表 》 1 份;镇区项目不需要 3 、 《 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 》 复印件 1 份;规划用地红线图 1 份(窗口要留一份原件);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或国土局批复文件复印件 1 份; 4 、 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包括总平面图) 3 套(配电子文件); 设计部提供 5 、 属房地产项目,须提交房地产立项文件; 6 、 属重报项目,须提交前一次已审查方案及批复文件。 设计部提供 (以上所有资料都需提供原件核对,国土证如果抵押了可用复印件加盖银行确认章) 承办单位: 规划局( 15 个工作日) 规划所( 15 个工作日) 结果: 《 建设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意见书 》 一份及 “ 已审 ” 的图册一本。 单体建筑设计方案申报 房地产项目开发手册备案 需提交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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