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国际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内容摘要:
部损失 或损害;以及 ( b)由承包商负责的,在缺陷责任期内,由发生于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的原 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为履行第 82 条规定的承包商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 由他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第四十九条 未能取得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未能从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额,应由雇主或承包商根据 第 43~ 46 条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 除外项目 第 ,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不应承担 义务: (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 、外敌行动; ( b)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 性核装置或核成分的其它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它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第五十一条 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保障雇主免于承受与下述有关的任何损失 或索赔: (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者 ( b)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但工程 除外。 上述人身或财产的损害系在工程实施和完成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过程中 发生的,或由其引起的,同时还应保障雇主免受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 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费用,但下述所限定的情况除外: (a) 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 雇主在任何土地上、越过该土地、在该土地之下、之内或穿过其间实施 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权利; (c) 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 财产的损害; (d) 由雇主、雇主的代理人、雇员或不是该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 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为此或彼此有关的任何索赔、 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它费用,或者是当承包商、其雇员或代 理人也对这类损伤或损害负有部分责任时,应公平合理地考虑到与雇主、其雇员 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对该项损伤或损害所负责任程度相应的那一部分损伤或 损害。 第五十二条 雇主提供的保证 雇主应保证承包商免于承担有关第 51. 2款所述的例外情况的一切索赔、 诉讼、损害赔偿费 、诉讼费、指控费及其它费用。 第五十三条 第三方保险 在不限制第 51 条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 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联合名义,对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员或工程以外的任 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进行责任保险,但第 条中第( a)、( b)和( c)项限定 的情况除外。 此项保险金额至少应为投标书附件中所规定的数额。 保险单中应包括一条交叉责任条款,使该保险对分别保险的承包商和雇 主均适用。 第五十四条 人员的事故或受伤 除非死亡或受伤是由雇主及其代理人或雇员的任何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 雇主应对承包商或任何分包商雇用的任何人或其他人员的任何损害赔偿或补偿支 付不承担责任。 承包商应保障并持续保障雇主不承担除上述雇主应负责者外的一 切损害赔偿和补偿,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 控费及其它开支。 第五十五条 人员的事故保险 承包商应对他为此工程雇用的任何人员进行此种责任保险,并应在全部 雇用期间内持续上述保险。 但对于任何分包商雇用的任何人员,如该分包商已对 上述人员进行了责 任保险,这样雇主就根据保险单得到保险,则本款前述的承包 商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需要时,承包商应要求此分包商向雇主出示此项保 险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六条 保险证据和保险条款 承包商应在现场工作开始之前向雇主提供证据,说明按照合同要求投保 的险种已经生效,并应在开工之日起 84 天之内向雇主提供保险单。 在向雇主提供 上述证据和保险单时,承包商应同时将此情况通知工程师。 上述保险单应与中标 函签发前所同意的总条件一致。 承包商应根据雇主同意的条件,在承保人处投保 其负 责的所有保险项目。 第五十七条 保险的充分性 承包商应把工程施工的性质、范围或进度计划方面的变化情况通知承保 人,并保证按合同条款在整个期间内有完备的保险。 并在需要时,向雇主出示生 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八条 对承包商未办保险的补救 若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任何投保并保持其有效,或者未在第 57. 1 款要求的期限内向雇主提供各项保险单,则在任何此种情况下,雇主均可以进行 任何此类保险并保持其有效,支付为此目的可能需要的任何保险费, 并可随时从 任何应付或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上述支付的费用,或视为到期债款向承包 商收回上述费用。 第五十九条 遵守保险单规定的条件 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根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规定的条件,责任方应 保证另一方免受此类失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索赔。 第六十条 遵守法令、规章 承包商应在一切方面,包括发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纳所有的费用,均应遵 守下列规定:( a)与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任何国家或地方的法 律、法规、规章,或任何地方或其它正 式合法部门的实施细则;以及 (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 的规章制度。 承包商应保证雇主免于承担由于违反上述任何此类规定的任何罚款和责任。 但雇主应负责获得工程进行所需要的任何规划、区域划分或其它类似的批准,并 应根据第 条的规定对承包商给予保障。 第六十一条 化石的保护 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建筑结构 以及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它遗迹或物品,就雇主和承包商之间而言,均应视 为属于雇 主的绝对财产。 承包商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 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此类物品,并且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应在移动之前,立即将 此类发现通知工程师,并执行工程师关于处理上述物品的指示。 如果由于此类指 示造成承包商进度之延误或费用之增加,则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 作出如下决定: ( a)根据第 77 条规定,给予承包商获得任何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 b)在合同价格中加上此类费用的数额,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 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条 专利权 承包商应保护和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所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或供 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 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保护和保障雇主免于 承担由于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费用,但如 果此种侵犯是由于遵照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条 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它 各种材料的一切吨位费和其它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它 支出或赔偿费。 第六十四条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围内,在进行工程的施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 需的一切操作时,不应给下列各方带来不必要和不适当的干扰: ( a)公众的便利;或者 (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属于雇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财产的人行 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 承包商应保护和保证雇主免于承担由承包商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的或 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它费用。 第六十五条 避免损坏道 路 承包商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运输 对连接现场的或通往现场的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或损伤,承包商特别应该选择运 输线路,选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以便使来往于现场的材料、工程 设备、承包商设备或临时工程运送所不可避免出现的任何这类特殊交通运输受到 尽可能合理的限制,从而避免对这些道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或损伤。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了便利承包商的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承包商 应负责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道 路的改建或改善, 并支付其费用,并且应持续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此类运输造成任何桥梁和道路 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类索赔,承包商应出面谈 判并支付纯粹由此类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 尽管有第 条的规定,但如果发生因运输材料或设备而对通往现场 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任何桥梁或道路造成任何损害时,承包商在得知此类损害 之后,或者收到有权提出此类索赔机构的任何索赔要求之后,应立即通知工程师, 并将一份副本呈交给雇主。 当根据任何法律或规章规定,要求该材料或设备的承 运人 给予道路管理机构损害赔偿时,雇主不应对与此有关的诉讼费、指控费和其 它费用负责。 在其它情况下,雇主则应协商解决和支付有关此类索赔的全部金额, 并且应保障承包商免于承担此类和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 讼费、指控费和其它费用。 但如果工程师认为上述任何索赔或其中的一部分实属 承包商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第 条规定的承包商的义务所致,则工程师在与雇 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因上述失误应赔偿的总额,雇主应从承包商处收回该款 项,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付或将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 通知承 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但无论何时,雇主应将要协商的解决办法及承包商可能偿还的任何总额通知承包商,雇主应在此类解决办法达成协议之前 与承包商进行协商。 在工程师要求承包商使用水路运输时,本条上述各项规定的术语 “道路 ” 应解释为:包括水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而 “运输工具 ”一 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相应的效力。 第六十六条 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机会 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承包商应为下列人员从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机 会: (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 b)雇主的工人; ( c)任何正式合法机构的工人。 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现场或现场附近实施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 或实施雇主可能参与的与该工程有关或附属于该工程的任何合同。 如果工程师提出书面要求,根据第 ,承包商应: ( a)将承包商负责维修保养的任何道路或通道,提供给上述任何其他承包 商或雇主或任何此类机构使用;或 ( b)允许上述各方使用临时工程或承包商在现场的设备或 ( c)为上述各方提供任何性质的任何其它服务。 工程师应根据第84 条规定 确定一项追加费用,添列于合同价格中,并应将此决定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 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商保持现场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商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存 放并处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 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在颁发任何移交证书时,承包商应从该移交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现场清 除并运出承包商的全部设备、多余材料、垃圾 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部分现 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使用状态。 但承包商应有权在现场保留 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责任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设备和临时 工程,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第七章 劳动力 第六十八条 职员和劳务人员的雇用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自行安排非当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 员和劳务人员,以及他们的报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条 劳务人员和承包商设备情况的报告 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能 预先规定的某种格式和时 间间隔,向工程师送交表明承包商在现场随时雇用的职员及各种等级的劳务人数 的详细报告;当工程师可能需要时,还应送交有关承包商设备的此类报告。 第八章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 第七十条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 一切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 (a) 为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应的品级,并符合工程师的指示要求; (b) 随时按工程师提出的要求,在制造、装配或准备地点,。5国际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
相关推荐
36 沟灌技术 .................................................................................................................... 40 格田灌技术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考试题库 1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考试题库 法律法规部分一、单选 1.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B)。 A. 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原则 B. 坚持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的原则
部门组织和督促公司机动车辆 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年审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机关出租房的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有关安全合同的审定。 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资产财务处安全职责 负责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等资产出租、租赁的安全监督管理。 及时通报改革改制、资产重组的情况,督促企业在资产处置时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确保安全。 确保企业安全费用的投入。
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后,由事故责任单位实施。 c)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施工技术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共同审定,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由事故责任单位实施。 d)需设计单位验算或变更设计的施工项目,由项目部施工技术部门提请建设单 位交设计单位协助进行。 质量总结和质量报表 质量总结、质量报表和质量趋势报告:
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 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组织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 其所禁忌的作业。 、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专款专用。 五、绿色建筑与绿色施工 ★ 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绿色建筑划分 为三个等级。 其他内容一般性阅读即可。
1、学习新知 检测反馈八年级数学 上 新课标 冀教 第十二章 分式和分式方程观察下列算式 :53425432 97259275 猜一猜 : =?与同伴交流 两个分数相乘 ,分母与分母相乘的积作为积的分母 ,分子与分子相乘的积作为积的分子。 节约能源宣传的影响 ,一向满不在乎的小刚也开始节约用水了 ,他想知道自己过去到底用了多少水 ,于是他通过调查资料得出一个信息 :他平均每天的用水量是 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