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方案]火电厂运行反事故技术措施实施细则内容摘要:

加球室。 第 14 页 共 58 页 及时消除制粉系统和输煤系统的粉尘泄漏点,降低煤粉浓度,防止积粉自燃。 大量放粉或清理煤粉时,应杜绝明火,防止煤尘爆炸。 1制粉系统附近应有消防设施,并备有专用的灭火器材,消防系统水源应充足、水压符合要求。 消防灭火设施应保持完好,按期进行试验。 1制粉系统灭火蒸汽系统应定期进行试验,确保各阀门开关灵活,灭火蒸汽汽源参数应符合要求。 1加强燃煤管理,防止煤中混入雷管等易爆品。 1当发现备用磨煤机内着火时,要立即关闭其所有的出入口挡板以隔绝空气,并用蒸汽消防进行灭火。 1停磨时先要将磨出 力降至最小,然后先停给煤机,料位到零后再停磨煤机,防止磨煤机内积煤自燃。 (五)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措施 锅炉汽包水位保护的运行要求: ( 1)汽包水位保护是锅炉启动的必备条件之一,该保护未正常投入,严禁锅炉启动。 ( 2)在锅炉启动前应进行汽包水位保护的实际传动校检,严禁用信号短接方法进行模拟传动替代,而必须用上水方法进行高水位保护试验、用排污门放水的方法进行低水位保护试验。 ( 3)汽包水位保护的投退与控制逻辑的整定修改,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 4)锅炉汽包水位高、低保护应采用独立测量的三取二的逻 辑判断方式。 当有一点因某种原因须退出运行时,并经公司生产副经理或总工审批,限期(不宜超过 8h)恢复;当有二点因某种原因须退出运行时,应自动转为一取一的逻辑判断方式,并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行措施,经公司生产副经理或总工批准,限期恢复(不宜超过 8h),如逾期不能恢复,应立即停止锅炉运行。 ( 5)锅炉汽包水位保护的整定值和延时值应依照锅炉厂家规定,不得自行确定。 锅炉汽包水位计的运行要求: ( 1)锅炉应至少确保配置两只彼此独立的就地汽包水位计和两只远传汽包水位计。 水位计采用两种以上工作原理共存的配置方式,集控室内 至少要有两只性能可靠的远传水位计,每个远传水位表在运行规程规定的最低、最高安全水位刻度处应有明显的标记。 其指示值应定时与就地水位计进行校对,以保证在任第 15 页 共 58 页 何运行工况下锅炉汽包水位的正确监视和调节。 ( 2)当一套水位测量装置因故障退出运行时,应立即告知生技部热控主管,并填写缺陷单,加强其它水位计的对照检查,避免加减负荷或进行重大操作,维持机组稳定运行。 故障水位计一般应在 8h 内恢复。 若不能完成,发电部会同热控人员制定相应技术措施,经公司生产副经理或总工批准,允许延长工期,但最多不能超过 24h。 处理故障水位计时必须办 理工作票,工作票应写明故障原因、处理方案、危险点分析等事项。 ( 3) 对水位计要定期检查、冲洗、校验,确保水位计运行正常可靠。 运行人员必须按规程要求定期进行水位计校验,当发现各水位计间误差较大时,应立即汇报值长,通知维检热控人员,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 4)水位计汽、水连通管上的阀门及放水管上的阀门,必须严密不漏。 取样门、汽和水侧取样管、及其之间连通管,均需良好保温。 ( 5)汽包水位信号应采用三选中值的方式进行优选。 ( 6)汽包水位计的零位应以锅炉厂提供的数据为准,由热控人员进行核对、标定。 ( 7)就地水位计应 具备良好照明及事故照明。 ( 8)锅炉长时间停运时,应联系热控人员,将水位计取样管内存水排净,以防对取样管产生腐蚀,并做好记录。 运行操作维护的要求: ( 1)锅炉启动前,应联系热控人员确认差压式水位测量装置参比水柱已形成,锅炉汽包水位的监视应以差压式水位测量显示值为准,当运行中无法判断汽包真实水位时,应紧急停炉。 ( 2)每班在就地进行一次双色水位计与集控室各水位指示的检查核对,若其偏差过大,应暂以双色水位计为准,并立即通知热控人员处理(以额定汽压下双色水位计的零水位为基准,校正差压水位测量装置的零水位)。 ( 3)接班前、交班前在集控室各进行一次双色水位计与操作员站画面显示水位的核对,星期一白班试验高、低水位报警一次。 ( 4)给水系统正常运行是保证锅炉水位正常的关键,应严格按规程要求,注意对给水泵及其系统的检查、维护。 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发现缺陷应及时消除或采取相应措施,如切换、降负荷等。 第 16 页 共 58 页 1)给水泵及系统中其他转动设备的振动、转速、油压、油温及油质; 2)汽动给水泵调速系统; 3)电动给水泵液力偶合器及调节装置; 4)给水泵入口滤网; 5)给水系统调节阀; 6)给水泵再循环阀; 7)事故放水阀; 8)各加热器 及除氧器水位。 ( 5)认真执行设备巡检维护工作并如实记录,如双色水位计结垢,红、绿色显示不清晰或呆滞不动时,必须进行汽(或水)冲洗。 发现水位计及其测量系统保温破损应及时通知维检热控人员。 ( 6) 给水系统中各备用设备应处于正常备用状态,按规程定期切换、试验。 当失去备用时,应执行发电部制定的安全运行措施,限期恢复投入备用。 1)高压加热器保护装置及旁路系统应正常投入,并按规程进行试验,保证动作可靠,因某种原因需退出高压加热器保护装置时,应制定措施,经公司生产副经理或总工批准,并限期恢复。 2)每半月做一次电动备 用给水泵启停试验。 3)每月 1 日、 15 日白班对备用电动给水泵耦合器勺管活动两次。 ( 7)运行中,应加强锅炉水位的监视与调整,注意给水流量与蒸汽流量是否平衡以及给水流量、给水压力与主蒸汽流量、汽包水位的对应关系,防止汽包水位大幅波动。 ( 8)手动操作时应避免给水流量的猛增猛减,在额定蒸发量下给水自动调节应有一定余度,防止事故情况下锅炉缺水。 ( 9)锅炉启炉前,事先要适当降低汽包水位(在正常范围内);减负荷前,要适当提高汽包水位(在正常范围内)。 水位偏高时,不应大幅度增加负荷,水位偏低时不应大幅度减负荷。 ( 10)蒸汽压力接近 ERV 阀或安全阀动作定值时,要加强对汽包水位的监视,并适当降低汽包水位(在正常范围内)。 ( 11)要保持锅炉事故放水阀可靠;关闭时严密不漏,开启时灵活。 运行中要防止误动事故放水阀。 汽包水位高至事故放水阀开启定值时,应确认其已自动开第 17 页 共 58 页 启排水,否则要手动开启放水;水位降至关闭定值时,应确认其已自动关闭,否则要手动关闭。 ( 12)锅炉定期排污前,要适当提高汽包水位(正常范围内)。 一次只能进行 1组排污管排污,不得同时多组排污,排污时间要严格按规定控制,排污后要检查是否确已关严各排污阀。 ( 13)汽包水 位一般应控制在正常水位(零水位)177。 76mm 范围内。 若锅炉汽压和给水压力正常,而汽包水位超过177。 76mm 时,应检查各水位计是否准确,如水位计准确,可将给水自动改为手动操作,进行调节,并注意检查给水调节阀是否卡涩。 ( 14)给水投自动时,应注意监视给水量与蒸汽量的平衡关系及给水泵转速,发现汽包水位波动较大,给水量调节幅度较大时,应切除自动进行手动调节,并立即通知维检热工人员处理。 ( 15)给水手动调节时,要有适当提前量,应平稳,避免猛开猛关,防止汽包水位波动大。 ( 16)在运行中当发现汽包水位大幅度变化时,应首先 分析水位变化原因,不能盲目操作,如汽包水位变化超过规定值而保护拒动时,应手动执行“ MFT”。 ( 17)在汽压、负荷突变,锅炉灭火,安全阀起跳、回座等异常工况时,应正确判断汽包水位,避免因虚假水位造成误判断、误操作。 在运行中无法判断汽包真实水位时,应紧急停炉。 ( 18)给水泵在倒换过程中,应监视给水量、给水压力与蒸汽流量、汽包压力、保证汽包正常水位。 ( 19)在机组启动或停运过程中,启停制粉系统时要密切注意汽包水位的变化,并尽量保证锅炉炉膛热负荷增减均匀缓慢。 ( 20)认真进行交接班工作,对给水设备的运行方式 、状况及设备缺陷等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事故预想。 ( 21)保证锅炉给水系统、汽包连续排污阀门开关灵活,锅炉启动前应对有关阀门进行开关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停机期间对高加入口三通阀进行开关试验,确保其在高加故障跳闸时动作,防止造成锅炉断水。 ( 22)电动给水泵保持备用状态,按规程规定进行定期试转试验和检查。 失去备用要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行技术措施,限期恢复投入备用。 第 18 页 共 58 页 ( 23)按规程要求调整锅炉燃烧、给水、保证汽包水位正常。 1)机组正常运行时加强对汽包水位的监视,给水调节应保持自动控制方式,经常检查给水系统的工 作情况是否良好,发现自动异常或水位异常时要及时处理。 2)加减负荷按照规定进行,大幅度改变负荷后要稳定 1015 分钟,以防因燃烧的变化导致汽包水位大幅度波动。 3)锅炉负荷在 30%以下给水自动采用单冲量控制, 30%以上应采用三冲量控制。 4)当因调整不当造成汽包水位上升时,可以用开大连排的方法降低水位至正常范围。 ( 24)防止省煤器汽化,在锅炉启动初期省煤器再循环门要保持开启状态,待锅炉连续进水后才允许关闭。 ( 25)以下情况容易引起汽包水位的变化,运行时要引起注意: 1)负荷增减速度过快; 2)安全门动作 ; 3)燃料增减过快; 4)启动和停止给水泵时; 5)给水自动失灵; 6)承压部件泄漏。 ( 26)运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监盘思想集中,密切注意汽包水位,定期分析各运行参数的变化,调整要及时,准确判断处理事故。 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与操作培训,提高判断和操作技能。 (六)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措施 设备系统要求: ( 1)锅炉空气预热器的传热元件在出厂和安装保管期间不得采用油浸防腐方式。 ( 2)空气预热器在检修后投运前,应检查杂物彻底清理干净。 ( 3)空预器应设有独立的主、辅电机、及烟气挡板联锁。 ( 4)空气预热器应设有可靠的停车报警装置,其转速信号应取自空预器的转轴,而不是其驱动电机的转速信号。 ( 5)空预器应设有可靠的火灾监控、报警装置。 当发现着火报警时应立即关闭第 19 页 共 58 页 其出入口风烟挡板,投入消防系统进行灭火。 在灭火过程中空气预热器应尽量保持运行。 ( 6)空预器应设有完善的水冲洗系统,水冲洗泵应设再循环,每次锅炉点火前必须进行短时间的启动试验。 ( 7)空预器应在空气 /烟气侧均设有完善的消防喷淋装置,喷淋面积覆盖整个受热面。 ( 8)空预器应设有在全负荷范围内均可投入使用的吹灰装置。 ( 9)油燃烧器必须配有调风档 板,新安装的油枪在投运前应进行冷态雾化试验。 ( 10)空预器出、入口烟风挡板应能电动全开度范围操作,能关闭严密。 ( 11)锅炉停炉 1 周以上必须对空预器受热面进行检查,如有油垢或积灰堵塞的现象,应及时清理并通风干燥。 运行操作要求: ( 1)锅炉启、停及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按规程要求对炉膛进行吹扫。 ( 2)锅炉点火后,应投入空预器连续吹灰,直至全停油。 密切监视油枪雾化及运行情况,发现油枪雾化不良或漏油时应立即停用,并通知维检人员进行处理。 ( 3)油枪点火不成功要检查燃油速断阀关闭情况,禁止大量未燃油喷入炉膛。 ( 4)点火结束后,应检查 C 挡板风门在油枪停用位置。 位置不正确要设法处理。 ( 5)空气预热器蒸汽吹灰系统正常投运,吹灰压力和温度在规定范围内。 当机组负荷在 30%BMCR 以下或长时间煤油混烧时,空气预热器应采用连续吹灰。 ( 6)空预器出口烟温低于烟气露点温度时应开启热风再循环。 ( 7)锅炉负荷大于 25%至少每 8h 吹灰一次,当空预器烟气侧压差增加或低负荷油、煤混烧时应增加吹灰次数。 ( 8)正常运行中应及时掌握入炉煤质的变化情况,调整燃烧工况,保持合适的烟气含氧量。 ( 9)运行规程应明确省煤器、空预器烟道在不同 工况烟气温度限制值,当烟气温度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停炉,利用吹灰蒸汽将烟道内充满蒸汽,并及时根据烟温上升情况及时投入消防水进行灭火。 ( 10)运行中空预器停转,应立即关闭其进、出口风、烟道挡板,投入辅助电机或盘车装置。 如挡板隔不严或转子盘不动,应立即停炉。 ( 11)制粉系统启停过程中必需投入对应的油点火器。 第 20 页 共 58 页 ( 12)如锅炉长时间低负荷燃油或油煤混烧,停炉后维检人员对空气预热器受热面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中、下层传热元件,发现有结垢应及时水洗。 ( 13)利用停炉机会对空气预热器消防装置进行检查和实验,发现磨损,要 及时修补和更换。 ( 14)定期检查空气预热器风烟挡板,确保开关灵活且关闭严密。 风烟挡板的密封片要定期检查,对磨损严重的要及时更换。 ( 15)正常情况下排烟温度不正常升高时,要检查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烟气温度的变化,待烟气温度超过规定值且处理无效时应立即停炉。 ( 16)锅炉若炉内进行过检修工作,在启动前应对尾部受热面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杂物堵塞尾部受热面。 (七)防止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措施 防止锅炉超压的技术措施: ( 1)严防锅炉缺水和超温超压运行,严禁在水位表数量不足(指能正确指示水位的水位表数量)、安全 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 2)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安全阀整定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做好记录。 严禁锅炉在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 3)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应严格执行经审批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升压速度过快、汽温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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