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版语文八下鱼我所欲也内容摘要:

么人们就会挖空心思逃避杀身之祸。 接着用事实证明,有的人可以用某种手段求生却不用。 有的人做某种事情,可以免死却不做。 于是得出结论: “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 “义 ”是确实存在的, “义 ”比 “生 ”更重要, “不义 ”比死更可恶。 第四层 (本段最后一句 ):回到 “性善论 ”上,说明 “舍生取义 ”的美德,本来人人都有,只不过贤人不使它丧失罢了。 第二部分 ( 3):举例论证不能 “见利忘义 ”,否则就是失掉了人固有的 “羞恶之心 ”。 可分为三层: 第一层( 2):从正面举 例论证不能见利忘义。 “一箪食 ”“一豆羹 ”关系到人的生死,但若是用无礼的方式施舍就是路人、气丐也不接受,这一事例充分证明,最普通的人也有羞恶之心,宁愿饿死而不失义。 第二层 (从开头至 “亦不可以已乎 ”):从反面举例论证不能见利忘义,首先指出一些显贵的人 “不辨礼义 ”就接受优厚俸禄,紧接着以一个反问句,说明他们接受的原因是利欲熏心,为私利所蔽。 然后用三个排比句作今昔对比,批判他们重利轻义,见利忘义的行为, “是亦不可以已乎 ”是一句反问,更增加了批判的力量。 第三层 (最后一句 ):与第一部分相呼应,又回到 “性善论 ”上,把 上述人的行为归纳为 “失其本心 ”, “本心 ”就是人原来固有的 “羞恶之心 ”,也就是 “义 ”、 “善 ”的本性。 ①“此之谓失其本心”中“本心”具体指什么 ?这与“舍生取义”有何联系 ? (疑问:本文分两段,结构上不够合理,有割裂文意之嫌,请问我的这种看法对吗 ? 就行文思路来说,贤者舍生取义,行道之人、乞者以义为先,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于反面论证。 所以,“一箪食。 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乞人不屑也”应归入第一段。 2.提问:文章开头写“鱼”和“熊掌”有什么作用。 本文中心论点的句子是。 讨论并归纳:鱼和熊掌两样东西的价值不同,鱼低贱而熊掌珍贵. 二者不能同时得到,必然舍弃鱼而选取熊掌;同理,生命和正义的价值 也不同.正义要比生命重要得多,二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必须舍 弃生命选取正义。 这里运用了类比推理,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 点。 3.提问:作者列举了两种不同的人生观,各赞扬斥责 了什么样的人。 讨论并归纳: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 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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