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师明德文化传播公司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取结算工资 离职 13 《员工离职申请表》见附表。 《员工离职交接表》 见附表。 备注:离职人员必须按上述流程审批完毕后,才可办理工作交接,并按要求填写离职交接表;员工离职最终审批权在总经理。 第 16 条 公司员工辞职(离职)必须提前 30 天填写离职申请表,经有关部门审核并办理各种资料、经济等手续后,方可辞(离)职。 未经批准、 或未办完手续、或擅自离职、或未提前 30 天提出离职申请而坚持立即离职者,不发放当月应计工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将追究其责任。 第 17 条 开除及辞职人员无经济补偿, 辞退人员经济补偿办法依照 公司相关规定 执行。 第 18 条 离职人员应对自己在公司所从事工作的未完事项及经济责任负责到底,若出现重大问题,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必要时诉诸法律。 第 19 条 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永不再录用。 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扣除当月工职和一切奖励,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 20 条 非被开除员工离职后又回到公司,按新进员工对待。 第 21 条 离职人员交接工作时,由部门负责人指定接管人,负责接管的员工 必须认真负责,若出现资料不齐及其他问题时,视情节给予 处罚。 第三节 考核与晋升制度 第 22 条 公司对员工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主要 指员工的 工作作风、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水平。 能,指从事工作的能力。 勤,指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表现,包括出勤、纪律、干劲、责任心、主动性等。 绩,又称绩效,指员工的工作效率及效果。 第 23 条 公司每 月度、 季 度、年度 对每位员工 各 进行一次考核,一般员工由部门考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予以 奖励、 晋级或降级。 第 24 条 员工考核的具体事项如下: 考核时间: 月度考核为每月最后一周; 季度考核为每季度最后两周;年终综合考核为每年十二月份。 考核范围: 全体员工。 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形式: ① 群众评议, 由被考核者所在部门员工采取无记名的方式,对被考核者“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打分,或由行政人事部进行个别调查了解,征求意见。 ② 通过考核,由行政人事部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对每位被考核者作出评价,分优秀、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 档次。 并将考核结果报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存档备案。 对合格 但不够优秀 者要求限期整改,对不合格者予以降职或予以解聘。 第 25 条 根据考核结果,每次考核后将评出公司优秀员工 3 名、部门优秀员工 1 名、优秀部门 1 个,被评上人员, 月 度优秀的分别获得 100 元、 50 元现金奖励,优秀部门奖 200 元; 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分别获得 500 元、 200 元现金奖励,年度优秀部门奖 1000 元。 第 26 条 优秀员工评选细则如下: 评选范围 范围为全体员工; 14 评选条件 ① 热爱公司、对公司忠心耿耿; ② 对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 ③ 能够 很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④ 工作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⑤ 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及突出的业绩。 第 27 条 优秀员工 评选标准 : 见附表。 第 28 条 为公司作出较大贡献者,或者考评优异者,可以提前晋升或越级晋升。 第 29 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做好人才晋升准备工作,建立《管理人才储备卡》,使管理层形成候补梯队,以保证晋升的递补性和顺利进行。 《管理人才储备卡》 见附表。 第 30 条 公司人才晋升必须有序地进行,晋升程序如下: 第 31 条 人才晋升前须进行综合评定,程序如下: 第 四节 福利制度 第 32 条 凡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均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第 33 条 公司统一为员工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 第 五节 奖惩制度 第 34 条 公司奖惩制度坚持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 35 条 奖惩具体工作由行政人事部实施,对奖惩进行监督和接受相关申诉。 第 36 条 奖惩的等级按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 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 、开除四 种。 大功:凡工作有重大突破、突出表现、重大贡献,产生重大影响的, 可以记大功。 记功:凡工作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功。 嘉奖:凡对工作积极认真,完成任务,有一定影响的,可以嘉奖。 开除: 凡 工作有重大失误,严重泄密,产生恶劣的影响,造成重大损失 (5000 元以上 )的,予以开除。 部门提出 晋升申请书 行政人事部审核调整 提供岗位空缺报告 评价晋升结果 批准通知 选择合适的晋升方法和对象 由上级进行人事考察 行政人事部 进行素质及能力评价 实施晋升考试 有关上级投票推荐 自我评价 决定晋升人选 15 记大过:凡工作有重大失误,严重泄密,产生恶劣的影响,造成重大损失 (3000 元到 5000)的,记大过。 记过:凡工作有较大失误,泄密,产生较恶劣的影响,造成较大损失 (1000 元到 3000元 )的,记过。 警告:凡违反管理制度的规定,工作不负责任,产生不好的影响,造成一定损失 ( 100元 到 1000 元) 的,应被警告。 第 37条 嘉奖一次发给奖金 50 元,记功一次 100 元,记大功一次 300 元。 与之相对应,警告一次扣薪 50 元,记过一次扣薪 100 元,记大过一次扣薪 300 元。 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按第二 节 第 19 条执行。 第 38 条 惩罚扣薪部分 做为 公司 的奖励基金 所 用。 第 39 条 执行奖惩,须填写《奖惩呈报表》,并报行政人事部审查。 《奖惩呈报表》 见附表 ; 第 40 条 行政人事部及总经理 对奖惩具有最终裁决权。 第 41 条 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将予以破格晋升。 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两个嘉奖相当于一 个记功。 第 42 条 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 第 43 条 考勤制度 : 当天请第二天的假不能超过当天下午 19: 00;未能提前请假的,当天早晨电话请假 时间 不能超过 早上 7: 00,否则警告一次。 员工迟到 每月第 1 到 2 次不罚款 ,第 3 次 罚款 5 元, 第 4 次 罚款 20 元, 第 5 次 警告 一次 (详见第 37 条) , 正式员工 单月迟到超过5 次的,公司做劝退处理。 试用期员工单月迟到 超过 3 次者直接辞退。 迟到 所罚款项,由员工自觉放到公司的意见箱 , 违者警告一次, 有特殊原因者除外。 该款项做为公司员工户外活动的费用之一。 第 44 条 考评标准和奖励办法。 “五星员工”评比标准: 一周内做到无 迟到、早退、请假、矿工现象,对领导交代的工作能做到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完 成。 该员工将被评为公司“五星员工”。 “五星员工”除享受公司的正常提成以外另一次奖励20 元。 奖金在每周六下午举行的“员工大会”上由相关领导现场发放。 月部门优秀员工评比标准: 当月 3 次被评为“五星员工者”、 当月业务额超 10 万者、为公司做出重要贡献者均可被评为公司 “月部门优秀员工”。 “月部门优秀员工” 除享受公司的正常提成以外另一次 奖励 100 元。 月公司优秀员工评比标准: 当月连续 4 次被评为“五星员工”者 、 当月业务额超 20 万者 、 为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 均可被评为“月公司优秀员工” ; “月公司优秀员工” 除享受公司的正常提成以外另一次奖励 150 元 月公司优秀部门评比标准: 当月部门内涌现两名“公司优秀员工”者;当月业务额超过 50 万者;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 均可被评为“月公司优秀部门”。 被评上者一次性 奖励 200 元。 第 45 条 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领导交办的事情,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 的,记大过一次。 第 46 条 奖惩登记表每月存入每位员工人事档案。 16 第 五 章 行政管理制度 第 一节 劳动纪律制度 第 1 条 作息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一至周六,每天 8 小时工作制。 每天上午 8: 30 上班,中午 12: 00 至 13: 30 午休,下午 18: 00 下班。 (此作息时间根据季节 变换 再做调整 ,另行通知。 ) 第 2 条 公司员工不得在外单位兼职取酬,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第 3 条 公司员工应注重仪表,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讲普通话。 第 4 条 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上下班严格签到,严禁请人代签,违者每次处以 警告处分一次。 因公外出不能在下班时赶回来打卡的,必须电话告知直接主管人员,再由直接主管人员与行政人事部联系,并于第二天上班时在卡上注明,请直接上级签字证明,否则以旷工半天论处。 第 5 条 未请假而未到为旷工,以半天为一个单位。 第 6 条 一个月内累计早退或迟到每达 5 次处以警告处分一次,此处早退或迟到的界定为单次未超过 30 分钟。 旷工处罚为扣取当天 3 倍工资和月终全勤奖。 第 7 条 工作时间,所有员工均不得处理私事,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 5 分钟。 第 8 条 一般情况下,请假均 须以在请假的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向领导提出,严禁电话请假。 一般员工 请假 一天以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请假人将请假条交行政人事部;两天以上(含两天),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再由分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请假人将请假条交行政人事部。 三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审核,经分管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 中层及以上干部请假,必须由总经理批准。 特殊情况下不能书面请假的(如突发事故或疾病),可电话向行政人事部报备,并于休假结束后上班的第一天补假条。 请病假须将医院证明附在假条后面,无医院证明的请假者视为旷工。 第 9 条 一般情况下,事假 ,病假无工资; 事假无月终全勤奖。 病假 : 凡试用期满的正式员工一年可享受 5 天有薪病假。 试用期未满的员工请假时间不能超过一周, 第 10 条 休假制度 享受规定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婚假: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可凭结婚证书申请 7 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未用之假期不以薪金补偿。 产假: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和准生证可申请有薪(工资)产假 60 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 11 条 加班制度 加班享受加班工资,按劳动法规定 标准发放。 加班须事先申请, 《加班 申请表 》 见附表。 注:核实人和批准人均为部门负责人,核实时间为第二天。 加班原则上以考勤计时。 由领导安排的社交或陪客等,结束时间未超过晚上十二点的不 17 作为加班处理,超过十二点未到凌晨六时的视为加班半天,超过凌晨六时的,视为加班一天。 第 12 条 上班时间内确有紧急私事需要外出,可以请两个小时以内的带薪假,请假程序为:当事人写出书面请假 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登记备案,然后在前台填写《因私 外出登记表》,写明离开时间,回来后再在登记返回时间。 严禁编造理由、撒谎, 否则发现后将严。阅读剩余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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