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公司配气协调规定内容摘要:

1、关于配气协调工作程序的规定 一、为提高配气协调工作的可操作性,更好的服务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日常配气协调工作程序: 1、柯克亚作业区和石化厂承担公司各生产原料(燃料)天然气及生活用气的配气工作,两单位应严格按照供气质量标准要求做好配气工作。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当用户发现配气压力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时,可直接与供气单位生产运行部门联系,协调配气,若供方仍不能予以解决,可向公司生产运行部值班室反映情况,由公司生产运行部进行协调。 2、用户由于生产需要或发生异常情况须调整用气量:电力公司开、停燃机;石化厂、化肥厂原料天然气加减量在 2000 立方米/小时以上时,应首先汇报生产运行部值班室,说明原因 2、及加、减量幅度,由生产运行部负责通知供方,并进行协调,用户在接到生产运行部指令后,方可进行加、减量操作(在紧急情况下,可自行处理,但事后必须及时向生产运行部说明情况)。 三、倒配气工作程序: 1、当用户装置因检修或生产异常需停止供气时,应向生产运行部报告,批准后,由生产运行部负责通知供方停气(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切断进气后立即向生产运行部汇报,并说明原因)。 装置完成检修或排除故障后,向生产运行部提出用气申请,由生产运行部安排恢复供气。 2、供气单位因生产装置检修或其它原因不能承担正常配气工作时, 应向生产运行部提交书面报告,批准后,由生产运行部负责协调倒配气。 3、倒配气时,生产运行部负责通知有关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并通知用户。 双方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倒配气方案及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倒配气结束后向生产运行部汇报,由生产运行部通知用户。 4、当石化厂液化气装置检修、开工需和作业区进行全部或大部分配气切换时,由生产运行部牵头安排倒配气,并汇同有关单位生产运行部门进行现场协调。 5、承担临时配气任务的单位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做好配气工作,倒配气后的日常协调工作程序按本规定第二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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