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强制性认证23项强检标准及主要技术性能要求(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GB 1616920xx 的规定; GB 1616920xx: 轻便摩托车型式 核准 试验 加速 行驶噪声限值 设计 最高车速Vm( km/h) 噪声限值 dB( A)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20xx 年 7 月 1 日前 20xx 年 7 月 1 日起 两轮轻便摩托车 三轮轻便摩托车 两轮轻便摩托车 三轮轻便摩托车 25 且≤ 50 73 76 71 76 ≤ 25 70 66 摩托车型式 核准 试验 加速 加速 行驶噪声限值 发动机排量 Vh (mL) 噪声限值 dB( A)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20xx 年 7 月 1 日前 20xx 年 7 月 1 日起 两轮摩托车 三轮摩托车 两轮摩托车 三轮摩托车 50 且≤ 80 77 82 75 80 80 且≤ 175 80 77 175 82 80 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噪声限值 各阶段 摩托车 (含轻便摩托车) 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的实施日期与型式认证试验相同,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行驶噪声限值比型式核准 试验加速行驶噪声限值高 1dB( A),并且 生产一致性检查 试验 实测的噪声值比 不得高于型式核准试验 的 实测 噪声级 加 3dB( A)。 15 制 动 性 能 应符合 GB 173551998中 表 表 2 的规定 试验方法按 GB/T 执行 GB 173551998中: 表 1 制动距离限值 m 车型 指定 初速度 ( km/h) 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正三轮摩托车 两轮 摩托车 正三轮 摩托车 边三轮摩托车 500mL ≥ 500mL 20 30 表 2 制动力限值 项目 轻便两轮摩托车 两轮摩托车 前轮 后轮 前轮 后轮 制动力 限值 ≥轴载荷179。 60% ≥轴载荷179。 50% ≥轴载荷179。 60% ≥轴载荷179。 55%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11 序号 检测 项目 检验标准 技 术 性 能 要 求 16 后 视 镜 性 能 及 其 安 装 应符合 GB 173521998 第 9 章 的有关规定 反射表面的最小尺寸应为: 面积应不小于 69cm2。 当镜子为圆形时,其直径应不小于 94mm。 当镜子为非圆形时,其尺寸应允许在反射表面上内接一外直径 78mm 的圆。 反射表面的最大尺寸应为: 当镜子为圆形时,其直径应不大于 150mm。 当镜子为非圆形时,其反射表面可装入一个 120mm179。 200mm的矩形内。 反射面的曲率半径“ r”的数值应不小于 800mm,也不大于 1500mm。 4 技术要求 后视镜必须能够调节方向。 后视镜支撑杆应是耐微振动的坚固结构。 后视镜的反射镜玻璃应用安全玻璃制造,并且其反射面应呈球面凸形。 反射表面的边缘应包裹在保持部分内,在保持部分周边上(不论何方向)所有点的 曲率半径必须不小于。 若反射表面有部分突出于保持部分外,其突出部分的曲率半径不小于,并且向镜面突出部分施加 50N 的作用力时,反射面应包含在保持部分内。 该力应与车辆纵向中心平面平行,且水平施加到反射面突出保持部分最远的点上。 后视镜安装在平坦表面上,按 的方法经撞击试验后,用直径 100mm 的球触及后视镜可触及的部位的零件,包括与支承件相连接的零件,不论其调整位置如何,其曲率半径不得小于。 宽度小于 12mm 的固定孔或凹口的边缘是圆角.则可免除。 后视镜零部件的硬度若低于肖氏硬度 A60,则可免除上述 与 条的要求。 反射面按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的反射率数值不得小于 40%,若后视镜有两工作位置 (白天和夜间 )则夜间工作位置的反射率不得小于 4%。 后视镜长期暴露在大气中并正常使用时 ,其反射面应能满足 中规定的反射率数值。 凸面镜上任何一点的曲线半径 (rp rp2和 rp3)与 r 的差不超过。 在每一基本点上 ri或 ri′与 rc的差不超过 r。 对于零部件硬度不低于 肖氏硬度 A60 的后视镜,还应进行撞击试验。 经过撞击试验和弯曲试验的后视镜不得破裂,但遇下述情况时除外。 反射镜与保持部分局部分离,但裂纹两侧不超过 ,反射镜碎片应保持粘连或与保持部分牢固地连接在表面上。 在撞击点,允许有小碎片从后视镜表面分离。 9 安装要求 摩托车上至少安装两个后视镜,摩托车纵向中心平面两侧各一个。 后视镜安装到车辆上之后,应使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保持稳固。 当手把垂直于摩托车纵向中心平面,后视镜调整至正常 位置时,反射表面的中心至少应距离摩托车纵向中心平面 280mm。 在正常驾驶位置,驾驶员应能调整后视镜,并能清楚地观察到车辆尾端后 10m 处宽 4m范围内的物体。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12 序号 检测 项目 检验标准 技 术 性 能 要 求 17 转 向 锁 止 防 盗 装 置 应符合 GB 173531998 第 3 章 的有关规定 3 技术要求 一般要求 防盗装置起作用时,应使车辆不能转向或不能沿一直线向前移动。 只有当锁舌完全开启或关闭时,才能将钥匙拔出。 即使插入钥匙,也不应使其处于任何影响 锁舌接合的中间位置。 通过使用一把钥匙应能满足。 防盗装置以及车辆上与其工作有关的零件应保证该装置不会失效。 防盗装置应作为一个原有部件安装在车辆上(即该装置由生产厂在车辆第一次销售前安装在车辆上)。 车锁应牢固地安装在防盗装置中(如在取走覆盖件或其它固定装置后,并用钥匙将锁舌开启,才能将车锁取出)。 锁止系统的钥匙至少应有 1000 种不同的组合。 如车辆年总产量少于 1000 辆,则钥匙的组合数应与该车型年总产量数相等。 在一 种车型的所有车辆中,每一种组合的互开率不大于 1/1000。 钥匙和锁上不应有可见代码。 锁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应保证当其处于锁止位置时,除所配钥匙外,用任何工具均不能以小于 178。 m的扭矩转动锁芯。 对于带有销式制栓的锁芯,布置在相邻位置上,在同一方向上工作的相同的制栓不能超过两个。 在同一把锁中,相同的制栓不能超过总数的 60%。 对于带有片式制栓的锁芯,布置在相邻位置上,在同一方向上工作的相同的制栓不能超过两个。 在同一把锁中,相同的制栓不能 超过总数的 50%。 防盗装置应排除任何在车辆行驶时可能危及安全的偶然性锁止的发生。 防盗装置在处于锁止位置时,应有足够的强度以承受静态条件下绕方向柱两个方向上的 200N178。 m 扭矩而不至引起可能危及安全的转向机构的损坏。 防盗装置的设计应保证转向机构与车辆直线方向的左侧或右侧的夹角至少为 20176。 特殊要求 除 条规定的一般要求外,防盗装置还应满足以下特殊要求: 对于 1 类或 2 类的防盗装置,它仅在钥匙转动时车辆被锁止,方向把 (方向盘)处于适当的位置时,锁舌与相应的槽相接合。 对于 3 类防盗装置,它应该通过车辆部件上的单独动作或转动钥匙预先关闭锁舌。 如果锁舌被预先关闭,钥匙应不能被拔去,除非与 条相一致。 对于 2 类和 3 类防盗装置,只要该装置处于发动机工作的位置,其锁舌应不能关闭。 对于 1 类防盗装置,车锁工作 25000 次后,应不能失效。 对于 2 类防盗装置,车锁工作 20xx0 次后,应不能失效。 对于 3 类防盗装置,应不能失效并经过按本标准附录 A(标准的附录)所规定的每个方向上的 2500 次 锁止循环试验后,满足 、 和 的要求。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13 序号 检测 项目 检验标准 技 术 性 能 要 求 18 前 照 灯 配 光 性 能 两轮摩托车应符合 GB 59481998 第 4 章 的有关规定 GB 59481998中 : 4 技术要求 一般规定 前照灯应设计和制造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受到振动,仍能保证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本标准 的配光要求。 对于半封闭式前照灯(灯泡更换式)的灯泡安装,应满足即使在黑暗中也能把灯泡装在正确的位置上,即定位卡脚能准确进入定位槽中(公差 配合适当),并且,当灯泡装错位置时会明显地歪斜。 前照灯的光色应为白色,其色度特性应符合 GB 4785 的规定。 封闭式前照灯、灯泡及其灯座 封闭式前照灯的标称电压为 6V 或 12V,其功率等光电参数由制造者和用户商定。 半封闭式前照灯使用的灯泡为: S S2 或 HS1并应符合 GB 的规定。 半封闭式前照灯使用的灯座应符合 IEC Publication 612 的规定: 使用的灯泡 灯座 IEC Publication 612 活页号 S1 BA20d 7005125 S2 BA20d 7005125 HS1 PX43t38 7005341 配光要求 前照灯的配光应使近光具有足够的照明并不眩目,远光具有良好的照明。 配光应在前照灯基准中心前 25m 过 HV点的铅垂配光测试屏幕上测定。 近光 对于使用 S S2 灯泡或类似的封闭式前照灯: a)如附录 A(标准的附录)图所示的配光屏幕上,近光应产生明显的水平明暗截止线,并在 VV 线左右至少 5176。 范围内保持整 直和水平。 b) 在配光屏幕上,各测试点或区域的照度限值,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lx 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最大限值 最小限值 Ⅲ区( HH 线及其以上任何点) 50L 和 50R连线上任何点( 50V除外) 50V 3 50R/50V、 50L/50V 25L 和 25R连线上任何点 3 Ⅳ区 (25L 和 25R 连线以上至 375mm 内任何点 ) 注: 50R/50V、 50L/50V 的比值仅作技术性能评定,不作考核。 对于使用 HS1 灯泡或类似的封闭式前照灯: a) 如附录 B(标准的附录)图所示的配光屏幕上,近光应产生明显的明暗截止线,其水平部分在 VV 线的左侧,由侧为与水平线向上成 15176。 的斜线,或向上成 45176。 斜线至与水平垂直距 25cm 转向水平的折线。 b) 在配光屏幕上,近光各测试点或区域照度的限值,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lx 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最大限值 最小限值 B50L 75R 6 50R 6 25R 25L Ⅲ区任何点 Ⅳ区任何点 2 Ⅰ区任何点 20 中国最大管理资源中心 14 序号 检测 项目 检验标准 技 术 性 能 要 求 18 前 照 灯 配 光 性 能 摩托车应符合 GB 59481998 第 4 章 的有关规定 轻便摩托车应符合 GB 1915220xx 第 4 章的规定 在Ⅰ、Ⅱ、Ⅲ或Ⅳ测试区域内,其水平方向相邻间的照度变化应均匀,无明显的陡变,不致影响良好的可见度。 远光 对于使用 S S2 灯泡或类似的封闭式前照灯: a)如附录 A(标准的附录)图所示 的配光屏幕上,远光的最亮区域偏离 HH 线上下不得超过 176。 b)在配光屏幕上,远光最大照度、测试点或测试区域照度的限值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lx 最大照度、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最大限值 最小限值 Emax 32 HV HV 至 1 125L 和 R 12 HV 至 2 250L 和 R 3 对于使用 HS1 灯泡或类似的封闭式前照灯,在附录 B(标准的附录)图所示配光屏幕上,远光最大照度、各测试点或测试区域照度的限值,应符 合表 4 的规定。 表 4 lx 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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