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物流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讲义 和教材 , 保证授课质量 , 达到良好的教育培训效果。 八、 对因 故 未能参加安全 培训和 教育 学习 的人员 , 要及时组织补课 ; 对无故不参加安全 培训和 教育 学习 的人员旷工论处 , 并要脱产补课。 九、 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安全 培训和 教育 学习 工作总结 , 并对下 一个 半年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出安排。 第 七 章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车辆技术状况维护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 本 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实行“每车一档”, 车辆行驶证、营运证、购车发票、 购置税证明 复印 件、 车辆照片 、车辆保险 及 车辆二级维护 等有关行车资料 ,完整填写《车辆技术档案》册,并录入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管理系统。 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 25 日前将车辆的月行 驶 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 安技部 登记,由 安技部门 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公司 安技部门 每季度更新一次车辆技术档案。 二、车辆检查 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 车辆出站营运前和 回库后必须由安检人员 对车辆进行检查, 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 1)、转向:转向前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应无裂痕和损伤;转向盘应转向灵活,操作方便。 ( 2)、制动:无漏油漏气现象;相关连接锁销齐全、牢固;驱车制动有效;气压表工作正常。 ( 3)、传动:离合器应结合平稳,分离彻底;中间轴承和万向节不得有裂纹和松旷现象;驱动桥不允许有裂纹。 ( 4)、照明:前照灯、雾灯、转向灯、示廓灯、制动灯、前位灯、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齐全有效。 (5)、轮胎:轮胎不得有严重磨损 (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 ,其余轮胎胎冠花纹不得小于 ), 轮胎不得有破裂和割伤 (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 25mm 或深度足以暴露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 );气压符合要求。 (6)、悬挂:不得有断裂,移位现象。 (7)、车身:安全窗和安全门处有醒目的红色标注和操作方法;安全窗采用安全玻璃,在其附近应备有便于取用去碎玻璃的专用工具。 (8)、随车安全设施:配备有危险警告标志牌、三角木、防滑链(在冰雪天气时) ;灭火器在有效期内。 公司 安技部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 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 必须到 公司指定的 有资质的维修厂 进行维护 ; (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 ,驾驶员要将二级维护 检测单和二维合格证 交到公司备案。 ( 3)严禁车辆不进厂 维护、 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 相关资料 等弄虚作假现象。 (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 依法要求 的检测、年审。 四、车辆 报废、转户、 更新 规定 报废、转户、 更新 条件 :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 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或转户 : ( 1)车辆超期使 用,车辆的技术等级或类型划分等级达不到运管部门的要求 ; (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 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 15%的。 (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要求的; (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 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车辆 报废 和转户 程序 ( 1) 拟报废 或转户 车辆 须完善内部“固定资产”报废手续, 经报市车管处批准后,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 或转户车 ,停止营运。 ( 2)报废 或转户 车辆的有关证件 , 公司 安技部门 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注销营运证 的 时间,自车辆报废 或转户 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7 天。 ( 3)报废 和转户 车辆由公司 安技部门 统一 登记归档。 第 二节 车辆日常维护安检 制度 一、 车辆回库检查制度 检查人员工作态度要端正,认真负责,爱岗敬业。 检查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钻研业务技术,提高业务技能。 车辆回库必须及时检查技术状况, 执行检查记录和签字制度。 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驾驶员,并填写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督促车辆驾驶员及时维修。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隐患未排除的车辆,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并向部门领导汇报。 对回库检查的故障车辆要跟踪检查。 建立健全检查台帐,月底检查记录要装订成册,对没有按规定检查的车辆建行统计,上报安技部。 以上制度,检查人员坚决遵照执行,若有违反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出 站车辆 的安全 检查 制度 所有出站的车辆必须接受安检 人员的检查和管理。 、安全检查人员必须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 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钻研技术,努力提高业务技能。 车辆出站必须按照交通部文件(公路发【 20xx】 2号)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要求 检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严格执行检查记录登记和签字制度,没有检查的车辆,不得签发合格证,否则,每次罚款 10元。 协调指挥车辆的进站摆放和发班安全出站。 车辆出站,核对车内人数,坚决杜绝超载,检查驾驶员的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检 查有无危险品上车,违者不得放行。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驾驶员整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隐患未排除的车辆,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客管办及值班站长汇报,不准发车。 建立健全检查记录台帐,月底要将检查记录装订成册,上交安技部门存档,对当月的安全检查记录要整理、分析、编写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第三节 车辆车籍、停班、加班包车 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车籍的安全管理制度 新车购买时,必须征得公司同意,车辆必须按装行驶记录仪,其他配置也必须符合行业部门的管理要求和规定,方可入户。 另外,公司 规定部分长途班线和跨省班线必须安装 GPS 监控系统。 公司车籍的车辆必须向公司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 所有车辆由公司统一安排,及时交纳各项投保费用。 车辆营运,必须定期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强制性二级维护,合格证及时上交安技部存档,每天要接受安全检查站人员的检查。 驾驶公司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司发放的上岗证,不论在站内和站外,发现无证人员驾驶车辆,公司将对车辆承包业主进行处罚。 停班车辆,要将车辆的相关原件和牌照上交公司保存,不得擅自挪动车辆。 下线班车,必须及时办理过户或报废手续,拖延不办 者,将没收其安全风险金和终止其经营合同。 建立车辆的技术档案。 二、关于报停及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报停车辆及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使报停车辆及机动车辆的管理程序有据可依,特作出如下规定,请各职能部门及承办业主遵照执行: 需报停车辆的承包业主在报停之前填写申请表至运务部批准后在车站、 GPS 管理中心、安技部等部门备案。 报停车辆及机动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如防盗、防冻、防损坏等。 所有证件、牌照交给运务部保管。 报停车辆复班、机动车辆启用时需经 安技部、运务部审核,GPS 中心备案,运务部分管领导批准,并通知。捷顺物流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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