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94-9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内容摘要:

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级建筑桩基应采用现场静载荷试验,并结合静力触探、标准贯入等原位测试方法综合确定; 二级建筑桩基应根据静力触探、标准贯入、经验参数等估算,并参照地质条件相同的试桩资料,综合确定当缺乏可参照的试桩资料或地质条件复杂时,应由现场静载荷试验确定; 对三级建筑桩基,如无原位测试资料时,可利用承载力经验参数估算。 采用现场静载荷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在同一条件下的试桩数量不宜小于总桩数的 1%,且不应小于 3 根,工程总桩数在 50 根以内时不应小于 2 根,试验及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取值按附录 C 方法进行。 当根据单桥探头静力触探资料确定混凝土预制桩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如无当地经验可按下式计算: Psk 可按下式计算: 当根据双桥探头静力触探资料确定混凝土预制桩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对于粘性土、粉土和砂土,如无当地经验时可按下式计算: 当根据土的物理指标与承载力参数之间的经验关系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宜按下式计 算: 根据土的物理指标与承载力参数之间的经验关系,确定大直径桩 ( d≥800mm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可按下式计算: 当根据土的物理指标与承载力参数之间的经验关系确定钢管桩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可按下式计算: 嵌岩桩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由桩周土总侧阻、嵌岩段总侧阻和总端阻三部分组成。 当根据室内试验结果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可按下式计算: 对于桩身周围有液化土层的低承台桩基,当承台下有不小于 1m 厚的非液化土或非软弱土时,土层液化对单桩极限承载力的影响可将液化土层极限侧阻标准值乘以土层液化折减系数计算单桩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土层 液化折减系数 ψ L按表 确定。 Ⅳ 特殊条件下桩基竖向承载力验算 当桩端平面以下受力层范围内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按下列规定验算软弱下卧层的承载力。 对于桩距 Sa≤6d 的群桩基础,按下列公式验算: 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的桩基,当桩周土层产生的沉降超过基桩的沉降时,应考虑桩侧负摩阻力。 桩穿越较厚松散填土、自重湿陷性黄土、欠固结土层进入相对较硬土层时; 桩周存在软弱土层,邻近桩侧地面承受局部较大的长期荷载,或地面大面积堆载(包括填土)时; 由于降低地下水位,使桩周土中有效应力增大,并产生显著压缩沉降时。 桩周土沉降可能引起桩侧负摩阻力时,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考虑负摩阻力对桩基承载力和沉降的影响;当缺乏可参照的工程经验时,可按下列规定验算。 对于摩擦型基桩取桩身计算中性点以上侧阻力为零,按下式验算基桩承载力: 当土层不均匀或建筑物对不均匀沉降较敏感时,尚应将负摩阻力引起的下拉荷载计入附加荷载验算桩基沉降。 注:本条中的竖向承载力设计值 R 只计中性点以下部分侧阻值及端阻值。 桩侧负摩阻力及其引起的下拉荷载,当无实测资料时可按下列规 定计算。 单桩负摩阻力标准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群桩中任一基桩的下拉荷载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中性点深度 ln 应按桩周土层沉降与桩沉降相等的条件计算确定,也可参照表 确定。 承受拔力 的桩基,应按下列公式同时验算群桩基础及其基桩的抗拔承载力,并按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10 验算基桩材料的受拉承载力。 群桩基础及其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对于一级建筑桩基,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应通过现场单桩上拔静载荷试验确定。 单桩上拔静载荷试验及抗拔极限载 力标准值取值可按附录 D 进行; 对于二、三级建筑桩基,如无当地经验时 ,群桩基及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 1)单桩或群桩呈非整体破坏时,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 2)群桩呈整体破坏时,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膨胀土上轻型建筑的短桩基础,应按下式验算其抗拔稳定性。 桩基沉降计算 需要计算变形的建筑物 ,其桩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桩基变形容许值。 桩基变形可用下列指标表示: 沉降量; 沉降差; 倾斜:建筑物桩基础倾斜方向两端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之比值; 局部倾斜:墙下条形承台沿纵向某一长度范围内桩基础两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的比值。 计算桩基变形时,桩基变形指标应遵守以下规定选用; 由于土层厚度与性质不均匀,荷载差异,体型复杂等因素引起的地基变形,对于砌体承重结构应由局部倾斜控制;对于框架结构应由相邻柱基的沉降差控制;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和高耸结构应由倾斜值控制。 建筑物 的桩基变形容许值如无当地经验时可按表 规定采用,对于表中未包括的建筑物桩基容许变形值,可根据上部结构对桩基变形的适应能力和使用上的要求确定。 对于桩中心距小于或等于 6 倍桩径的桩基,其最终沉降量计算可采用等效作用分层总和法。 等效作用面位于桩端平面,等效作用面积为桩承台投影面积,等效作用附加应力近似取承台底平均附加压力。 等效作用面以下的应力分布采用各向同性均质直线变形体理论。 计算模式如图 所示,桩基内任意点的最终沉降量可用角点法按下式计算:: 计算矩形桩基变形时,桩基沉降计算式( )可简化成下式 矩形基础中点沉降 当无当地经验时,桩基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Ψ 可按下列规定选用: 非软土地区和软土地区桩端有良好持力层时 ψ 取 1; 软土地区且桩端无良好持力层时,当桩长 l≤25m 时 ,ψ 取 ,桩长> 25m 时,ψ 取。 计算桩基沉降时,应考虑相邻基础的影响,采用叠加原理计算;桩基 等效沉降系数可按独立基础计算。 当桩基形状不规则时,可采用等代矩形面积计算桩基等效沉降系数,等效矩形的长宽比可根据承台实际形状确定。 桩基水平承载力与位移计算 一般建筑物和水平荷载较小的高大建筑物单桩基础和群桩中的复合基桩应满足: 单桩的水平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对于受水平荷载较大的一级建筑桩基,单桩的水平承载力设计值应通过单桩静力水平荷载试验确定,试验方法及承载力取值按附录 E 执行。 对于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桩身全截面配筋率不小于 %的灌注桩,可根据静载试验结果取地面处水平位移为 100mm(对于水平位移敏感的建筑物取水平位移6mm)所对应的荷载为单桩水平载力设计值。 对于桩身配筋率小于 %的灌注柱,可取单桩水平静载试验的临界荷载为单桩水平承载力设计值。 当缺少单桩水平静载试验资料时,可按下列公 式估算桩身配筋率小于 %的灌注桩的单桩水平承载力设计值。 当缺少单桩水平静载试验资料时,可按下式估算预制桩、钢桩、桩 身配筋率不小于 %的灌注桩单打水平承载力设计值。 验算地震作用桩基的水平承载力时,应将上述方法确定的单桩水平承载力设计值乘以调整系数。 群桩基础(不含水平力垂直于单排桩基纵向轴线和力矩较大的情况)的复合基桩水平承载力设计值应考虑由承台、桩群、土相互作用产生的群桩效应,可按下式确定: 承受水平荷载较大的带地下室的高大建筑物桩基,可考虑承台、桩群、土共同作用,按附录 B 方法计算基桩内力和变位,与水平外力作用平面相垂直的单排桩基按附录B 中附表 B3 计算。 桩的水平变形系数和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桩侧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 m,宜通过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按附录 E)确定,当无静载试验资料时,可按表 取值。 桩身承载力与抗裂计算 桩身承载力与抗裂计算,除按本节有关规定执行外,尚应遵照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钢结构设计规范》 GBJ17 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1 有关规定执行。 计算混凝土桩在轴心受压荷载和偏心受压荷载下的桩身承载力时,应将混凝土的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和弯曲抗压强度设计值分别乘以下列基桩 施工工艺系数 ψc: 混凝土预制桩 ψc= ; 干作业非挤土灌注桩 ψc= ; 泥浆护壁和套管护壁非挤土灌注桩、部分挤土灌注桩、挤土灌注桩 ψc=。 计算桩身轴心抗压强度时,一般不考虑压曲的影响,即取稳定系数 ψ=。 对于桩的自由长度较大的高桩承台、桩周为可液化土或为地基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小于 50kPa的地基土 (或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 10kPa)时,应考虑压曲的影响。 其稳定系数 ψ 可根据桩身计算长度 lc 和桩的设计直径 d 按表 确定。 桩身计算长度根据桩顶的约束情况、桩身露出地面的自 由长度、桩的入土长度、桩侧和桩底的土质条件按表 确定。 计算混凝土桩在偏心受压荷载下的桩身承载力时,一般不考 虑偏心距的增大影响,当桩身穿越液化土和地基土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小于 50kPa(或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10kPa)特别软弱的土层时 ,应考虑桩身在弯矩作用平面内的挠曲对轴向力偏心矩的影响 ,即应将轴向力对截面重心的初始偏心矩 ei乘以偏心矩增大系数 η, 偏心距增大系数 η,按下式计算 : 对于打入式钢管桩 ,应按下规定验算桩身局部压 曲: 对于一级建筑桩基、桩身有抗裂要求和处于腐蚀性土质中的打入式预制混凝土桩、钢桩,当无实测资料时,可按下列规定验算锤击压应力。 锤击压应力可按下式计算: 锤击压应力应满足以下要求: ( 1)对于钢桩,锤击压应力应小于钢材的屈服强度值; ( 2)对于混凝土桩,锤击压应力应小于桩材的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对于预制混凝土桩,为防止沉桩过程中出现冲击疲劳现象,应对沉桩总锤击数加以限制。 总锤击数可根据打桩机类型及结构、地质条件、锤击能量、桩材及截面面积、桩垫材料等综合考虑后加以确定。 对于一级建筑桩基和护身有抗裂要求或处于腐蚀性土质中的打入式混凝土预制桩、钢桩。 应按下列规定验算锤击拉应 力: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锤击拉应力验算: ( 1)沉桩路径中,桩需穿越软弱土层; ( 2)变截面桩的截面变化处和组合桩不同材质的连接处; ( 3)桩最终入土深度 20m 以上。 锤击拉应力验算内容包括: ( 1)在锤击作用下,沿桩身轴向的最大拉应力; ( 2)在锤击作用下,与最大锤击压力相应的某一横截面的环向拉应力(圆形或环形截面)或侧向拉应力(方形或矩形截面)。 当无实测资料时,锤击拉应力可参照表 确定。 锤击拉应力值应小于桩身材料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对于受长期或经常出现的水平力或拔力的建筑桩基,应验算桩身的裂缝宽度,其最大裂缝宽度不得超过对于。 处于腐蚀介质中的桩基,应控制桩基不出现裂缝;对于桩基处于含有酸、氧等介质的环境中时,则其防护要求还应根据介质腐蚀性的强弱符合有关专门规范的规定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保证桩基的耐久性。 预 制桩桩身配筋可按计算确定。 吊运时单吊点和双吊点的设置,应按吊点(或支点)跨间正弯距与吊点处的负弯矩相等的原则进行布置。 考虑预制桩吊运时可能受到冲击和振动的影响,计算吊运弯矩和吊运拉力时,宜将桩身重力乘以 的动力系数。 当进行桩身截面的抗震验算时,应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1 考虑桩身承载力的抗震调整。 桩身承载力与抗裂计算 桩身承载力与抗裂计算,除按本节有关规定执行外,尚应遵照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钢结构设计规范》 GBJ17 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1 有关规定执行。 计算混凝土桩在轴心受压荷载和偏心受压荷载下的桩身承载力时,应将混凝土的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和弯曲抗压强度设计值分别乘以下列基桩施工工艺系数 ψc: 混凝土预制桩 ψc= ; 干作业非挤土灌注桩 ψc= ; 泥浆护壁和套管护壁非挤土灌注桩、部分挤土灌注桩、挤土灌注桩 ψc=。 计算桩身轴心抗压强度时,一般不考虑压曲的影响,即取稳定系数 ψ=。 对于桩的自由长度较大的高桩承台、桩周为可液化土或为地基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小于 50kPa的地基土 (或不排水抗剪强 度小于 10kPa)时,应考虑压曲的影响。 其稳定系数 ψ 可根据桩身计算长度 lc 和桩的设计直径 d 按表 确定。 桩身计算长度根据桩顶的约束情况、桩身露出地面的自由长度、桩的入土长度、桩侧和桩底的土质条件按表 确定。 计算混凝土桩在偏心受压荷载下的桩身承载力时,一般不考虑偏心距的增大影响,当桩身穿越液化土和地基土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小于 50kPa(或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10kPa)特别软弱的土层时 ,应考虑桩身在弯矩作用平面内的挠曲对轴向力偏心矩的影响 ,即应将轴向力对截面重心的初始偏心矩 ei乘以偏心矩增大系数 η, 偏心距增大系数 η,按下式计算 : 对于打入式钢管桩 ,应按下规定验算桩身局部压曲: 对于一级建筑桩基、桩身有抗裂要求和处于腐蚀性土质中的打入式预制混凝土桩、钢桩,当无实测资料时,可按下列规定验算锤击压应力。 锤击压 应力可按下式计算: 锤击压应力应满足以下要求: ( 1)对于钢桩,锤击压应力应小于钢材的屈服强度值; ( 2)对于混凝土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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