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讯佳科技有限公司中心站及管辖各变电站闭路监控、防盗报警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程技术标投标文件内容摘要:
专业工程师 物资部长 甲供材料供应商 自购材料供应商 2) 物资供应和管理流程 严重与否 否 选择合格供应商 供货商 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物资生产过程检验 入库 合格否 搬运贮存 标识追溯 限额领料 物资退返 余料处理 是 否 甲供料 否 运输 合格否 开箱或现场检测 是 是 设计联络 产品样本送审 用料计划 物资申请计划 物资采购计划 审批计划 甲供设备材料用料计划 甲供用料计划审批 自购料 报甲方 退换 处置 否 本工程的设备、材料供货分为甲方供货、乙方供货、甲控乙供三种供货方式(甲方为招标人,乙方为中标的投标人)。 投标人自行采购部分中的设备、材料在采购过程中除了应满足招标文件条件内对材料采购送审检验等条款后,对于其中主要设备、材料由投标人按照技术要求进行采购过程的同时,投标人必须先提出至少两个供货厂家,并提供该设备和电缆供应单位详细的资料,经招标人认可后才能供货,招标人有权拒绝并决定其它供货单位。 1) 备品备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质量保证期后备品备件。 2) 投标人提供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内的随机备品备件,以及时替换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内损坏的设备,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 本投标人提供系统在质保期后 3年所需的备品备件。 提供这些备品备件的清单,备品备件总价不得低于设备总价的 5%。 招标人将根据需要,按照投标人在投标时所提供的清单中的价格进行质保期后所需备品备件的采购。 同时,招标人可选择采购备品备件清单以外的备品备件,本投标人承诺该部分备品备件的单价不高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 4) 本 投标人提供建议中所列的备品备件的数量能确保系统投入运营后,在任何故障情况下得到及时的修正和更换,确保系统正常、连续运行。 5) 质量保证期后,本投标人保证招标人要求返修的备品备件在 1个月内修复返回。 6) 备品备件随设备同时交货,并提交带产品序列号的清单。 7) 质量保证期后备品备件在项目竣工验收时交货,并提交带产品序列号的清单。 8) 备品备件的清单应按不同设计进度予以更改,以确保清单内的备品备件是符合最终设计。 备品备件的清单的内容包括以下数据: 1) 系统中总数量; 2) 建议数量; 3) 原厂订货编号; 4) 图件编号; 5) 订货及送货时间。 9) 本投标人承诺在系统寿命周期十五年内,将长期提供系统维护所需的备品备件。 10) 招标人向本投标人购买的备品备件中,若原厂商所生产的备品备件停止生产,本投标人和设备供货商应有责任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前最少 6个月通知招标人及提供其它代用品的数据。 本投标人负责与乙供设备清单中设备、材料供货商的合同谈判,主要设备、材料的合同技术谈判由本投标人组织,招标人、设计参与,本投标人在合同谈判前 1周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谈判计划,由招标人确认。 合同技术规格满足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相应技术要求,合同谈判应至少确定以下内容: 1) 设备材料数量、设备的主要元器件、材料、软硬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原产地,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数量、规格、产地; 2) 主要技术方案; 3) 接口方案; 4) 设计联络、监造、试验、出厂验收、培训、供货计划。 /材料设计联络 1) 概述 投标人负责组织乙供设备设计联络工作。 设计联络会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互提技术资料并讨论确认,审查投标人设计图纸资料,确认与本合同所供设备存在技术接口的其它 供货厂商提供的设备的接口技术文件,检查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和试验标准及程序,讨论确定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等,上述确认审查、检查和确定的事项,只是招标人为使投标人更好的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以及保护招标人的利益而采取的工作程序安排,并不能由此免除投标人对产品质量等一切在合同中规定的投标人的责任。 投标人有责任向招标人提供本工程设计方所需要的设备图纸资料,并协助设计方完成施工设计。 如果投标人建议的设计联络计划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招标人有权临时增加设计联络会议。 2) 安排 投标人与业主的设计联络总则 投标人与业主的设计联络由投标人负责召集、联络各系统供货商参加,投标人负责联络会的地点并提供联络会所需的办公设施(计算机、打印机等)。 由投标人在每次的设计联络会议前 15天,向业主提交设计联络工作报告。 在业主所在地举行的设计联络会议将不定期由业主召开。 买卖双方的责任 投标人应为设计联络期间的工作、旅行、当地交通、食宿提供方便。 并提供会议设施如:会议室、黑板、投影仪等。 投标人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接待业主人员和处理有关工作和生活问题。 在设计联络开始阶段投标人应向业主和监理提交图纸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基础编制的各系统功能规范书; 产品的技术参数,采用的技术标准。 相关的技术标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系统设计技术说明,各相关设备的接口方案细则。 产品、系统设计图纸文件。 投标人的在各阶段的各项测试检验规范书和测试检验报告。 文件管理规范。 在设计联络结束阶段投标人应提交的图纸资料包括: 设备的最终功能规范书; 第一次设计联络会确认功能规范书和产品、系统设计图、标准为基础,完成各系统最终设计、及对有 关系统的接口设计; 测试、检验规范书和技术标准的补充; 投标人需提供给设计单位做施工设计所需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设备的安装方法、要求; 各种设备的详细说明书,包含技术指标、功能说明、工作原理及附图和详细的设备布线图; 本系统设备与其他系统设备之间的接口及标准; 设备的接地要求。 具体联络内容及安排 3) 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人次及时间 共进行三次设计联络,每次 5人 x14天。 时间依据投标人的工作计划进行安排,投标人应提前至少15天通知业主,并给出会议日程安排。 第一次设计联络会议 投标人应按参加会议人数提供图纸资料作为会议讨论依据及设计依据,图纸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 a) 以招标文件为基础编制的系统功能规范书; b) 产品的技术参数,采用的技术标准。 相关的技术标准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c) 系统设计技术说明,各相关设备的接口方案细则。 d) 产品、系统设计图纸文件。 e) 投标人在各阶段的各项测试检验规范书和测试检验报告。 f) 文件管理规范。 设计联络主要内容与责任 a) 投标人对所供的系统 /产品(包括分包商的系统 /产品)设计负全责。 确认系统功能、设备配置、系统内部接口; b) 确认产品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 c) 确认与本系统 相关的所有接口条件,与其他各系统的接口细则; d) 确认各业务接入方式、保护方式。 e) 提出对系统方案的优化内容并确认。 f) 确认系统及设备的保护配置。 g) 为了保证设计的正确性,投标人也应对业主提供的基础资料和与本系统相关的接口条件进行校核。 第二次设计联络会议 投标人应提交 5份图纸资料作为会议讨论依据及设计依据,图纸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 以第一次设计联络会确认的功能规范书和产品、系统设计图、标准为基础,完成优化后的整个系统的最终设计、过渡方案; b) 测试、检验规范书和技术标准的补充; c) 提供给设计单位做施工设计所需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d) 本系统设备与其他系统设备之间的接口及标准; e) 设备的接地要求; f) 设备的安装方法、要求。 g) 设计联络主要内容与责任: h) 确认设备板卡的性能,设备尺寸、机柜位置; i) 确认设备的电源及接地; j) 进一步确认各接口细则及与其他系统的配线; k) 确认测试检验项目测试手段及指标; l) 进一步确认测试、检验规范书和技术标准。 设计联络期间将根据需要参观投标人或系统的设备制造厂。 上述确认审查、检查和确定的事项,只是招标人为使投标人更好的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以及保护招标人的利益而采取的工作程序安排,并不能由此免除投标人对产品质量等一切在合同中规定的投标人的责任。 第三次设计联络 a) 确认系统的最终配置。 b) 确认最总施工方案。 c) 确认双方认为需要彼此澄清的问题。 d) 形成第三次设计联络会议纪要并出版。 4) 工作协调会议 除合同规定的设计联络会议外,如有必要时,业主有权召集有关供货商举行工作协调会。 本投标人按时参加。 /材料监造 监造由招标人(或其委托人)、投标人参加,共同对 其生产主要过程进行设备监造。 在其生产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利派人进行抽查,抽查具体次数在设计联络时确定。 招标人参与的监造、抽查并不减轻或减少投标人对所提供设备必须满足合同技术文件所负的全部责任。 1) 工厂试验 乙供设备中主要设备、材料应通过型式试验(含特殊试验)、进行出厂试验及现场试验,各类试验均应根据对应的国内通用标准、规定进行。 若投标人采用其他的试验方法,需经招标人确认和批准。 每台设备必须进行出厂试验,投标人必须提供完整的同类型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以及试验合格的验收标准。 投标人在出厂试验、现场试验前 2个月向招标人提供试验规格书 (标准、项目、方法 )及试验合格的验收标准,经招标人审核后批准。 所有设备整机及其主要部件的试验,按合同和招标人批准的试验规格书进行出厂试验、现场试验。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减少试验项目和内容,试验验收后,并不减轻或减少投标人对所提供设备所负的责任。 如果招标人认为某项试验的条件、内容、程序、测量、记录和报告格式等任意一项不符合合同或试验规格书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试验报告并要求重做该项试验。 在设备制造期间,招标人有权派人员到生产工厂、试验场地及试验室对设备整机及其主要部件的制造、组装、试验和调试等生产过程进行抽查。 招标人提出的关系到设备试验的问题,投标人必须在 1周内给予答复。 所有未能通过测试的设备和系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处理,投标人负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应根据 ISO9000的规定对所有的元器件进行例行检查,只有检查合格的元器件才能用于系统。 在设备出厂前,招标人或其指定代表将对其进行单体测试和验收,投标人应予以配合,并提供为有效地进行检验所必需的帮助、劳务、材料、电、燃料 、备用品、装置和仪器。 在国内工厂测试、试验前二周,投标人应书面通知招标人;在中国境外工厂测试、试验,投标人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有关签证等手续。 投标人应提供的设备和主要部件(包括国外厂家提供的)均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测试报告。 供货商应具备对所提供的设备及系统进行上述测试的能力。 测试装备必须经国家权威检测部门的认定,且在认定的有效期内。 招标人进行工厂测试和试验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抽查原材料、器材; b) 对制造过程进行监造; c) 对设备进行单体测试; d) 对系统进行 调试和验收。 招标人根据以下文件(但不限于)进行测试和验收: a)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b) 设计联络中确定引用的技术标准; c) 设计联络中确认的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 d)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已经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确认签字更改的部分及备忘 录; 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合同技术规格书和招标人确认的有关系统和设备性能测试的项目、办法、指标等。 2) 出厂检验 投标人应对供货商的设备进行工厂验收,出厂检验应在有关工厂进行。 检验开始前 4个星期内,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检验规格书和设备质量保证书。 设备的出厂检验,除投标人外,必要时招标人到场参加。 本测试所涉及产品的全部电气和机械性能的内容和测试方法按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 若招标人检验人员已到工厂,而检验无法按计划进行时,所有由此产生的招标人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投标人承担。 所有设备整机及其主要部件的测试,应按合同和招标人批准的测试程序进行型式测试和工厂测试。 测试时,如果招标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不能按时到场,除非招标人指示投标人不必测试,投标人自行组织测试,但应立即向招标人提交测试结果的正式证 明副本,招标人应承认其测试的数据有效。 招标人参加工厂验收工作只是招标人对投标人执行本合同内容的检查,并不能由此免除投标人对产品质量等一切在合同中规定的投标人的责任。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合并安排工厂验收次数和内容。 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某次工厂验收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工作安排失误或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重新进行工厂验收。 3) 到货检查 合同项下设备、材料和技术文件运抵规定的地点后,招标人、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共同对其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 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a) 除另有规定,投标 人必须对所有设备进行恰当而有效的包装和运送,使设备受到有效的保护,使之不受潮湿、剥蚀、变形等各种形式的损坏。 所提供的货物严禁裸装。 b) 投标人对其货物的包装尺寸,应考虑其进入施工场地或机房。深圳市智讯佳科技有限公司中心站及管辖各变电站闭路监控、防盗报警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程技术标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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