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环保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水体,恶化环境。 钻孔桩泥浆和其它废弃物要全部拉走。 施工中不得向河流中排放废油、废水 ,乱扔生活垃圾。 弃土要随时拉至指定地点堆放 ,保证河道畅通。 在农田区施工时,对既有的排灌系 统加以保护,必要时修建临时水渠、水管等,保证排灌系统的完整性。 ⑶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堆放至临时垃圾站,按地方政府环保部门要求处理。 垃圾存放处要远离营区、远离水源,生活用一次性器具均采用易降解材料制品,集中存放,定期掩埋;不易降解的塑料制品等废物集中存放,定期运至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避免产生白色污染,生活垃圾封闭存放、深埋。 施工中的建筑垃圾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处理。 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与景观不受破坏。 施工弃土、 弃碴按设计和当地环保部门要求 ,运至指定地点堆弃 ,边弃土边平整碾压 ,同时修建弃土场排水设施 ,弃土场施工完成后 ,按设计和地方政府要求填表层土植草绿化 ,并按设计及时修建防护设施 ,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等质量、同时施工。 工程施工完成后 ,占用场地按原样恢复或种草 ,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砂石存放地的裸露土地按设计或地方政府要求种草或防护 ,防止 10 水土流失。 ⑷大气环境污染、粉尘污染和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达标活动,减少机械废气、排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 加强施工生活、生产保暖设备管理维修和使用,减少烟尘排 放,净化空气环境。 为防止粉尘污染,物料运输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既有便道,新辟施工便道路面铺设碎石加强,施工车辆不能离道任意行驶。 此外,根据施工季节及时采取洒水抑制扬尘措施,渣、土等散装货物装载拍平压实,覆盖苫布,以减少遗撒,防止运输扬尘影响周围植被和农作物。 在干燥大风的情况下,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尘土、水泥、沙料飞扬,及时撒水,用隔离或屏避方法控制外逸。 沥青烧炼更应远离营区和居民区。 为防止噪音污染,施工时尽量采用振动噪音低的机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在居民区附近施工。 在施工场地布置时,对钢筋加工、混凝 土拌合、构件预制场地、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远离学校、居民区或其它建筑物等敏感地点,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音屏障,减少噪音传播。 对使用的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安装消声器并加强维修保养,降低噪音。 机械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夜间施工不得安排噪音很大的机械。 对于在高噪音环境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戴耳罩、防声头盔、耳塞、塞耳棉等。 安排间隔替换施工的方法,确保劳动者的健康。 水土保持的方案和措施 严格在设计核准的用地 界和临时用地范围内开展施工作业活动, 11 绝不随意开挖、碾压界外土地。 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及施工设施,尽量减少占地数量。 永久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表和临时用地使用完工后,按设计要求采取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施工中取弃土用地位置及临时工程、排污等严格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桥梁及涵洞工程施工完成后,须及时清理施工现 场,保护沟谷自然畅通,防止积淤或冲刷。 任何临时建筑不得在河流浅滩附近设置。 桥涵施工不得使用弃土堵塞或压缩河道,不将弃土任意堆放。 在施工中及时处理挖基余土,施工完毕立即恢复天然地面,进行河道清障工作,以利行洪排涝。 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达标后排放,严禁将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和渠道。 含油施工废水采用隔油池过滤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超标排放,防止污染周围水环境。 在施工时,对天然形成的排水系统加以保护,不得随意改变,必要时修建临时水渠、水沟、水管等。 对由于施工而有可能引发泥石流等灾 害的地段,我们将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配合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做好整治预防、处理工作;路堑开挖的土石方尽量利用,以减少取弃土数量。 路堑处的草皮应切割成规则的草皮块堆放一处加以养护,待路堑完成后,用于边坡防护等。 弃土场应选择低洼、无地表径流、无植被覆盖或植被覆盖较差、远离线路的荒地;严禁侵占河流、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不将弃土场设于植被发育良好的地段;不得在河流漫滩及两岸取土和弃土。 取土场取土完成后,应将取土范围内地面进行平整,边坡进行整理,疏通排水通道。 纵向取土坑应纵向拉通,防止局部积水。 12 文物保护的方案和措施 成立由 项目经理 任组长各部领导参加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 各基层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 并与当地文物保护部门签订文物保护协议书,并严格执行协议条款。 施工前,对地表地貌进行必要的调查,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立即停止施工,用最快的方式上报建设单位和当地文物保护部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现场,避免人为的破坏,在文物保护部门采取的保护性发掘等措施完成后,经建设管理部门同意后,再组织重新施工。 严禁私自占有、破坏和非法买卖文物,必要时请当地公安部 门担任警戒,加大力量保护现场,并积极配合文物部门对文物进行抢救和处理。 文物是国家的财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及地方文物保护部门的要求施工;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重大意义、文物保护知识方面的教育,增强全体职工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制度,把文物保护措施落实到各施工队和每个工班及文物保护责任人,按文物保护部门要求对地下的勘探,局部有计划的进行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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