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教a版高中数学选修4-5数学归纳法证明不等式内容摘要:

边和 “目标不等式 ”完全一样的不等式后,由不等式的传递性寻找到要证明的 “中途不等式 ”. 【例 3】求证: (n+1)(n+2)+(n+3)… ( n+n) =2n135…(2n 1). 证明 :用数学归纳法 .当 n=1时,显然成立 . 根据归纳法假设,当 n=k时,命题成立,即 (k+1)(k+2)(k+3)…(k+k)=2 k135…(2k 1).① 要证明 n=k+1时,命题也成立,即 (k+2)(k+3)…( k+k)(k+1+k)(k+1+k+1) =2k+1135… [ 2(k+1)1] .② 要用 ① 来证明 ② ,事实上,对等式 ① 两边乘以 1 )22)(12(  k kk ,就凑好了等式 ② 的左边 .接下来,对[ 2k135… 1 )22)(12(  k kk 恒等变形,可得 ② 式右边 .因此,对任意 n∈ N*,原不等式成立 . 【例 4】已知函数 y=f(x)的定义域为 R,对任意不相等的实数 x1,x2,都有 |f(x1)f(x2)||x1x2|,且 f(p)=p(p为常数 ),又在数列 {an}中, a1p,f(an)+an=2an+1,求证: ( 1) anp。 (2)an+1an. 思路分析 :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从 “n=k到 n=k+1”时,关键是 “一凑假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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