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产品研究生手册内容摘要:

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导师组的优势。 ( 2)采取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培养硕士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 3)课程教学应采取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的教学方式,充分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2.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硕士生课程设置应当注重基础知识的掌握,提高其学术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课程内容要有足够的宽广 度和纵深度,并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 硕士生培养实行学分制,硕士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 36 学分,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港澳台硕士生、外国留学硕士生总学分不低于 32 学分。 硕士生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程、专业课程和必修环节三大类。 ( 1)公共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两部分。 公共必修课程( 8 学分):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和第一外国语课程。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包括文科各专业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2 学分);理科各专业的“自然辩证法概论”( 2 学分);文理科各专业的“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2 学 分)。 第一外国语有英语、日语、俄语等( 4 学分)。 港澳台硕士生必修公共外语课,免修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外国留学硕士生必修中国概况( 2 学分),免修公共外语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公共选修课程: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包括:第二外国语 (英、日、德、俄等 ), 2学分;计算机类课程, 2 学分;公共体育课程, 1 学分。 其中,第一外语为非英语的研究生必修第二外语英语。 研究生如选修公选课,每人累计不超过 3 门(教育学原理和教育心理学除外)。 研究生手册 12 ( 2)专业课程包括学位基础课程、学位专业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等。 学位基础课程:每个学科原则上 应在一级学科平台上开设 5 门硕士生学位基础课程,其中含 1 门研究方法类课程。 每位硕士生根据导师要求应至少选修 3 门(不少于 9学分)。 学位专业课程:每个二级学科(专业)应开设 3~ 5 门硕士生学位专业课程。 每位硕士生根据导师要求应至少选修 3 门(不少于 9 学分)。 专业选修课程: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在本专业设置 3 门左右选修课,学生自愿选修。 专业英语:各院系所可根据需要开设( 2 学分)。 补修课程:跨专业的硕士生根据专业需要可适当补修本学科的本科生课程(由导师确定,不计学分)。 学校鼓励研究生跨院系所、跨校选修课程,以开拓学术 视野。 ( 3)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和实践活动两项。 开题报告(不计学分):是硕士生培养的重要环节。 硕士生在阅读大量专业文献的基础上,撰写文献综述,并在此基础上对学位论文选题意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向考核小组汇报,通过后方可进入撰写论文阶段。 原则上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完成。 开题报告的格式应参考毕业论文编写规则由各院系所组织专家制定,也可以参考研究生院培养处制定的样本。 开题报告类型可以多样化,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既可以是基础研究,也可以是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 鼓励人文社会科学的硕士生通过调查研究,解决社 会实际问题。 实践活动( 1 学分):硕士生入学时应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建立职业愿景,充分利用实践活动,扩展职业发展道路。 各院系所应高度重视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开展各种形式合作,促进研究生教育的产学研结合,通过各种形式建立不同层级的研究生社会研究生手册 13 实践基地、专业实习基地和科学试验基地,大力提高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提高研究生的就业竞争力。 实践活动形式多样,可以从事社会调查、科研实践、兼职实习、教学实践等工作,工作量累计应不少于 30 日。 其中,教学实践应参加教学第一线工作,可以面向本、专科或中小学学生进 行。 教学内容应包括一定时数的课堂讲授,可以协助教师上实验课,主持课堂讨论、主题班会,指导学生教育实习等。 实践活动建议安排在第三学期末之前。 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需撰写不少于 3000 字的总结报告,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活动考核表》。 总结报告和《考核表》由实践指导教师考评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交本院系所研究生教务秘书审核、录入成绩,之后返还学生本人留存,供求职时使用。 3.考核与成绩记载 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 4.中期考核 硕士生中期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是 对硕士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的综合考核。 原则上中期考核应在第三学期完成。 中期考核通过者方能进入撰写论文阶段。 考核的结果也将作为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重要依据。 中期考核活动应公开、正式地举行。 各院系所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本院系所硕士生的考核工作。 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学科负责人、导师及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师共同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 3 人。 中期考核的重点在于考查硕士生的科研能力。 考核程序一般为:导师介绍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研究生做开题报告,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思想品德、课程 成绩、科研水平、开题报告等综合情况,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成绩。 研究生手册 14 思想品德考核由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师结合硕士生的平时表现写出评语。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硕士生,经导师和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可以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申请表》,申请在第四学期初的 1个月内参加考核。 未办理延期考核手续而不按期参加考核的硕士生则被认定为考核“不及格”。 中期考核不及格者,由考核小组提议,本人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可以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重新参加中期考核申请表》,申请在第四学 期初的1 个月内参加第二次考核。 如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应予退学。 经考核,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思想品德优良的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思想品德合格的,进入撰写硕士论文阶段;学习成绩差,或缺乏科研能力的,或思想品德不合格的,或因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应予退学。 考核不及格予以退学的硕士生名单由考核小组提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院务会议审议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五、科研训练和硕士学位论文工作 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 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 基础学科的研究生要加强科学实验训练;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生应重视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工程技术类及应用性较强学科的研究生应加强应用开发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的训练。 硕士学位论文类型可以多样化,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既可以是基础研究,也可以是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 学位论文选题,应综合考虑我国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实际需要,本学科的发展状况、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条件,应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现实意义或实用价值,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新的见解。 鼓励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生通过 调查研究,解决社会实际问题,并提供可行性方案。 研究生手册 15 学位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必须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院系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认真做好学位论文的审阅和答辩工作,把好学位授予质量关。 如发现科研成果和硕士学位论文有剽窃、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认定,将对作者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导师要承担相应责任。 对已授予的硕士学位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学位论文工作的知识产权单位属北京师范大学,发表、使用学位论文工作内容的,均应署名作者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 年 9 月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对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培养目标 培养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改革发展要求,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时代使命感和民族自豪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术型、创新型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确立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乐观进取,勇于创新;具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民主 法制观念,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文化,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追踪学科知识前沿,具有较强的专业基础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熟练运用外语进行国际学术交流,撰写学术论文;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或其它专业管理的能力。 研究生手册 16 3.具有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具有适应知识社会和终身学习时代所需要的自主性、反思性、研究性的学习品质;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方法论素养;恪守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 4.具有健康的体 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学习年限 博士生的学制为 3 年,其中北京地区定向、委托培养的在职博士生的学制为 4 年,本科直博生的学制为 5 年。 博士生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 1 年,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为 2年。 本科直博生前 2 年学习硕士生课程和博士生课程,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为 3 年。 博士生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学业,或经短期延长有望取得更好成果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延期毕业博士生的学习总年限,一般不超过 6 年。 每次申请延期时间最长为 1 年。 博士生延期期间,学校不下拨培养 费,不享受奖学金和公费医疗,住宿自理。 延期期间不得申请休学。 在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而没有按期办理延期手续的博士生,或申请延期未被批准的博士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结业或肄业。 三、培养计划 在博士生入学后 2 个月内,导师应根据博士生的专业基础和学习特点,与博士生制定出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应该明确规定课程学习、文献阅读、科研计划及预期目标,以及博士学位论文的初步设想。 要注意拓宽培养口径,提倡学科交叉。 博士生的培养计划由博士生和导师签字确定,经院系所主管领导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一式 4 份 ,分别提交院系所、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导师和博士生研究生手册 17 各留存 1 份。 四、培养方式 博士生应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培养其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 要根据科研课题和拓宽培养口径、扩大知识面的需要,学习必要的学位课程,包括跨门类、跨学科的学位课程。 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1.指导方式 博士生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 提倡建立以导师为首的博士生指导小组,充分发挥集体指导的优势。 博士生入学后,至少每月向导师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科研进展情况,听取导师的指导。 如导师认为工作需要,经导师提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 ,也可选派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担任博士生的副导师,协助导师做好指导工作。 2.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博士生课程应结合博士生的研究领域和所需知识结构,以及提高创新能力的需要来确定。 博士生课程学习基本学分要求为 13 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 7 学分,专业课至少 6学分); 本科直博生基本学分要求为 45 学分; 港澳台博士生基本学分要求为 13 学分; 外国留学博士生基本学分要求为 11 学分,同时,可根据需要补修硕士生课程,学分和成绩可计入博士研究生成绩单,但须在备注中注明是硕士生课程。 博士生达到基本学分要求后,方可进行博士学位论文 开题和中期考核。 博士生课程包括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两大类。 ( 1)公共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两部分。 ①公共必修课程(共 7 学分) 研究生手册 18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理科), 3 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文科), 3 学分; 第一外国语 (英语,日语、俄语等 ), 4 学分。 港澳台博士生必修公共外语课,免修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另选修一门专业课补足学分)。 外国留学博士生必修中国概况( 2 学分,如硕士期间已修过者可免修,另选修一门专业课补足学分),免修公共外语课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②公共选修课程 由研究生院统一组 织开设,包括: 第二外国语 (英、日、德、俄等 ), 2 学分; 计算机类课程, 2 学分; 公共体育类课程, 1 学分; 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的博士生必修第二外国语英语。 博士生选修公共选修课程每人累计不超过 2 门。 ( 2)专业必修课程包括学位基础课程、学位专业课程等: ①学位基础课程:根据各学科特点选择在一级学科平台上开设的 1 门学位基础课程或学科前沿课程( 3 学分); ②学位专业课程:在二级学科(专业)开设的 1~ 2 门专业课程( 3~ 6 学分)。 外国留学博士生专业课程需修满至少 9 个学分。 博士生的公共课程由研究生院培养处统一开设 ,统一考试。 学位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由各院系所组织开课、考试。 博士生的专业课程考试,可分科举行,考 2~ 3 门课程,由导师和考试小组按百分制评定成绩。 也可以二级学科为单位进行学科综合考试,考试委员会由学科组负责提研究生手册 19 名,由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博士生导师、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3~ 5 人组成,对本专业博士生进行学科综合考试,按百分制评定成绩。 考试的试题、答卷和成绩单经考试小组和考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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