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机械制造公司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手册机械制造公司公司制造压力容器xxxx内容摘要:

工艺文件由有关系统责任人组织编制,有关责任人审核,质保工程师批准。 ( 3)专用工艺文件由有关系统责任人组织编制,有关责任人审批。 ( 4)各系统运行管理记录、产品质量记录由各系统责任人组织编制、系统责任人审核,产品质量记录经审核后,交质检科整理成产品质量档案,产品质量证明书由质保工程师审核,总经理审批。 标准、图纸由技术科审查后编号。 企业行政管理性文件由办公室编写,由企业有关领导审批。 文件和资料的发放 质保手册(含程序文件)、质量管理制度由质检 科负责发放,发放范围为总经理、质保工程师、各系统责任人、各部门。 工艺文件、标准、图纸由技术科负责发放,发放范围为: ( 1)工艺文件:有关系统责任人、操作人员、质量检验员。 ( 2)标准:有关系统责任人、技术人员、检验人员、车间。 ( 3)图纸:生产科、技术科、质检科(存档)、用户各 1 份,车间 2 份。 产品质量档案经质检科资料员登记后,交供销科移交用户 1 份,质检科存档 1 份。 文件和资料由相关部门按规定或批准的范围和数量发放,当有特殊需要时,由需要使用文件和资料的部门提出申请,报质保工 程师批准后发放。 文件和资料发放部门在发放时,应由文件管理员作好登记,领用人在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发放。 文件和资料的修改 当质量体系文件需要修改时,按 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原审批程序)。 图纸修改由技术科提出“审图记录”,经工艺责任人审核后与原设计单位联系并取得原设计单位的修改证明。 技术科应随时与法规、标准发行部门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取得联系,掌握法规、标准换版和修改信息并尽快获得和使用最新版本的法规标准文件。 质量记录 文件应真实正确填写,字迹清晰且不应涂改,如需修改填写内容时,可在其上划二横杠,确保能辨清原文,再在旁边填写更改内容,更改后应有更改人的签字或印章和更改日期标识。 修改后的文件和资料(最新版本)应由相关部门按文件和资料的发放范围尽快发放到持有人手中。 文件和资料的回收 相关管理部门的文件管理员,在发放最新版本的文件和资料时,应同时回收作废的旧版本文件和资料并在“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上做好回收记录。 作废的法规、标准文件可不回收,但文件管理员应在其封面加盖“作废、仅供参考” 字样章。 其它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在产品制造完毕后,由技术科定期回收。 文件和资料持有人员在调离企业前,必须交回所持有的受控文件并做好回收记录。 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法规、标准、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原件由技术科存档,质量体系文件原件、产品质量档案由质检科存档。 保管文件和资料的部门必须将文件和资料保存在合适的文件柜中,要分类保存,建立受控文件台帐,便于查找。 文件和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少于 7 年。 所有受控文件,使用部门和个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 和外借,如有破损不能使用时,应办理更换手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质保工程师批准。 当文件发生意外损失或遗失时,必须由责任人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质保工程师批准,方可补发。 由各部门的资料员定期对本部门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清理,一般为每年年初进行一次。 对作废的法规标准、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可不销毁,以便必要时查询、参考。 对过期的产品档案,必须经质保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销毁。 需要时应征得用户的同意后,送交用户保管或进行销毁。 第 5 章 采购与材 料控制 目的 对压力容器产品(空压机储气罐)使用的原材料、焊接材料、外协外购件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材料代用等控制环节的控制程序作出规定,以确保压力容器产品用材准确无误。 具有可追溯性。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压力容器(空压机储气罐)材料的采购与质量的控制。 职责 材料质量控制系统由供销科归口负责。 材料质量控制实行材料责任人负责制,并接受质保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 控制程序 材料采购 合格供货方考核 ( 1)材料采购前,必须对材料供货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 A、原材料来源:供货方 提供的材料应是由有相应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资格的厂家生产的材料。 B、质量控制:供货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材料标准,能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并与实物相符。 C、加工能力:供货方的加工能力(或供货能力)能满足公司压力容器(空压机储气罐)制造数量的需要。 D、产品质量稳定:供货方提供的材料多次验收均能符合要求。 E、履约情况:供货方讲诚信,能认真履行合同。 ( 2)供销科应在对供货方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合格供货方,填写“合格供货方考核表”、合格供货方考核表应经材料责任工程师审核,质保工程师批准。 ( 3) 材料责任人应负责建立“合格供货方名录”,并负责保存合格供货方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等)。 ( 4)对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外协加工的供方控制,也应执行上述条款。 材料的采购 ( 1)材料采购员根据技术科提供的经材料责任人审核的“材料采购单”进行采购。 ( 2)供销科采购人员必须按照“材料采购单”到合格供货方采购原材料、焊接材料和外协件购件。 采购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所采购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等技术要求。 因故需要更改的应按“材料代用”规定的程序办理。 ( 3)原材料、焊接材料采购时必须明确材料及技 术条件,并要求提供材料生产厂家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 ( 4)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外购件采购时必须明确图纸、标准及有关技术条件,并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 5)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外协件的加工必须取得加工单位相应加工部分的合格证明资格及见证资料。 材料验收 材料到厂后,采购员应填写“材料验收入库单”连同材料质量证明书交仓库保管员,仓库保管员负责将实物堆放在待检区域,通知材料检验员准备验收。 材料验收由材料检验员负责,仓库保管员和采购员参加。 按有 关要求对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和材料标记进行检查验收。 材料外观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质量证明书和材料标记应符合下列要求: ( 1)质量证明书应是材料生产厂家的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 ( 2)质量证明书应清晰,填写齐全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 3)材料应有清晰、牢固的标记并与质量证明书一致。 ( 4)其它必须的技术见证材料。 对验收合格的材料,材料检验员应将材料验收和复验的结果填入“材料入库验收单”, 经材料责任人( 焊材由焊接责任人)签字认可后确定本厂入库编号,由材料保管员在实物上作出编号标记并经检验员确认,打上认可钢印(标记),办理 入库手续 ,分类存放。 验收后的质量证明书由检验员送监检员审查后交材料责任人存档。 对“不合格材料”,由材料检验员在实物上作出明显的不合格标识,填写不合格品报告,经材料责任人签署意见后交供销科向供货方作权益交涉,仓库保管员应将“不合格材料”隔离存放。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含复验报告)、材料验收入库通知单〕由材料责任人负责保管,并统一编号,建立材料验收台 帐,便于检索。 材料的保管与发放 仓库保管员应对材料的保管和发放负责。 应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材料责任人应经常查看材料保管与发放情况,发现材料标记模糊或脱落等问题,应及时核对,重新标记。 仓库保管员应建立“压力容器材料台帐”,载明材料的库存和发出的动态信息。 材料应专区存放,设立待检、合格、不合格材料区,并应按类别、牌号、规格和材料入库编号分类存放,应有明显、正确无误的标识,标记移植按《钢印标识编号规定》执行,加强对材料表面保护,吊运时防止磕、碰、划伤。 不锈钢材料必须室内存放,并以木材或橡胶板衬垫(无论地面堆放或货架存放)。 不锈钢材料表面严禁磕、碰、划伤,搬运、起吊时,不得直接使用钢丝绳。 仓管员应在材料检验员确认领料单上材料牌号、规格、数量与制造工艺过程卡一致后才能发放材料,并要求领用者在“材料领用统计表”上签字。 用于受压元件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必须印证齐全,并应按《钢印标识编号规定》的规定进行材料标记移植,操作者移植,检验员确认。 保证产品用材的正确性和可追溯性。 焊接材料保管、发放按《焊接材料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材 料代用 当产品使用的材料因某种原因需要代用时,应按下列规定的程序,办理材料代用手续。 材料代用申请由材料或技术部门有关人员提出 ,并填写材料代用单。 代用原则是:材料代用后 ,应满足原设计要求 ,保证其焊接性能和加工性能 ,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材料代用单经材料责任人审签后 ,送焊接、工艺责任人会签 ,会签后由工艺责任人负责办理有关代用手续。 受压元件材料代用,须报请原设计单位审批,非受压元件的材料代用由材料责任人审批。 材料代用审批后,应通知质检科、供销 科和车间。 5.本章引用的支持性文件 ( 1)《 原材料、外协件管理制度 》 ( 2)《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 3) 《钢印标识编号规定》 第 6 章 工艺(设计)控制 1.目的 对压力容器产品(空压机储气罐)的设计图样审查、工艺文件编制审批、工装设计、工艺的实施、检验等控制环节的控制程序、基本要求作出规定,明确了责任人员、职责范围和控制内容,以确保工艺质量的控制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压力容器 (空压机储气罐) 的工艺质量控制。 3.职责 工艺 (设计 )质量控制系统由技术科归口负责,质检科、生产科、供销科和车间配 合并对本系统各控制环节、控制点的工作负责,工艺质量控制实行工艺责任人负责制,并接受质保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 4. 控制程序 4. 1 图样审查 产品的设计图样审查,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设计图样的有效性审查,二是工艺性审查。 图样审查由工艺责任人组织材料、焊接、检验、无损检测等责任人参加审查并进行会签。 有效性审查 ( 1)产品图纸的设计单位必须持有相应设计资格证书,否则不予承接。 ( 2)产品的设计总图(蓝图)上,必须盖有产品设计资格印章(复印章无效)、资格印章中注明设计单位名称、单位技术负责人姓名、批准书编号及有效日期。 ( 3)设计总图上应有设计、校核、审核(定)人员的签字和日期。 ( 4)非法定部门批准的设计单位和无设计资格印章以及设计资格印章失效和加盖竣工图章的产品图样不得安排生产。 工艺性审查 ( 1)产品的设计总图上,应注明下列内容: A、产品的名称; B、设计条件〔包括设计温度、设计压力、最高工作压力、推荐使用寿命、介质(组分)、腐蚀裕量〕; C、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牌 号及材料要求; D、主要特性参数(如容器容积、总重等); E、焊接方法和要求; F、防腐蚀要求(必要时); G、爆破试验要求; H、耐压试验要求,包括试验压力、介质等; I、安全附件的规格和订购特性要求; J、产品铭牌位置; K、包装、运输、现场组焊和安装要求(必要时); L、其它特性要求。 ( 2)根据第( 1)条及有关标准规定审查图纸的完整性,设计技术条件要求及合理性。 ( 3)根据产品制造、试验和验收标准、检测方法(爆破试验)、检测比例及合格级别、压力试验等要求,确定材料选择、焊材及焊缝结构形式、加工工艺的 合理性。 ( 4)审查毛坯制备、机械加工、焊接要求、检测项目等能否符合本企业生产制造能力,能否达到设计图样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 5)图样审查中如发现问题,应由工艺(设计)责任人提出并填写“审图记录”与原设计单位联系,由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根据审查记录单上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原设计并出具更改见证文件。 工艺文件的编制、审批 工艺文件的编制原则 ( 1)工艺文件要正确体现规程、标准以及图纸规定的技术条件,符合用户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协议; ( 2)根据本单位技术力量和工装设备状况,尽可能采用先进工艺; ( 3)工艺文件的编制要做到正确、完整、统一。 工艺文件的主要内容:制造工序过程卡、排版图、通用工艺守则等。 工艺文件的编制与审批程序 ( 1)一般产品的工艺文件由工艺责任人组织工艺技术人员编制,工艺责任人审批,重要产品的工艺文件应由工艺责任人审核,质保工程师审批; ( 2)产品通用工艺文件(规程、标准)由该系统责任人组织编制,有关专业人员会审,质保工程师审批。 工艺文件的修改 ( 1)当设计修改、工艺文件与现行规范、标准不符时,必须进行工艺修改。 ( 2)工艺文件修改的工作程序与工艺编制相 同。 4. 3 工装设备的设计和验证 工装设计的要求 专用工装的设计,应符合结构合理、安全可靠、技术先进、便于制造、经济好用的要求。 工装设计人员结合实际,听取和采纳工人的合理化建议,努力提高设计水平。 工装设计 ( 1)工艺责任人负责一般产品的全部专用工装设计,通用工装的选用补充,并统一编号。 ( 2)工装的设计,需由工艺责任人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工人和其它人员参加,共同研究确定方案。 工装的验证 ( 1)专用工装在制造完成后,必须交付检验,经工艺责任人组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 重要的和大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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