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天科技公司(铝箔印刷涂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度 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 实际 生产需要,建立生产装置与 防火防爆分区管理制度, 防止火灾、爆炸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建立 健全 主要领导参加的消防安全 组织和管理网络 ,车间设立义务消防 队。 与当地的消防部门做好联系和协调工作。 制定 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 进行经常 性 的消防安全 宣传教育 和 培训,并结合事故 救援 预案 和防火预案 进行演练。 按照设计规范 ,确定生产、储存、运输 各环节 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及 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配置 , 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 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及声光报警装置。 各类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 , 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确定禁 止火区域, 加强火源管理 ,禁止携带烟火进入库房、生产现场、实验室, 禁止无关车辆 和人员进入 生产 区 、 库区 及罐区。 在禁火区域禁止穿着化纤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和不防爆的各类电子仪器 和照明灯具。 保持 生产现场通风良好,通风设备完备。 严格遵守《 禁火区 动火、用火安全 和动火作业票 管理制度》, 禁止动火、动土、施 工、 搭设临时工棚和临时用电。 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在动 火区域进行并需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槽车装卸料前必须进行接地和管道跨接, 各类 原料 、 含成品、半成品 的装卸 必须 严 格按照装卸操作规程执行。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原料、半成品防 止暴晒,搬运应禁止碰撞、磨擦;开启金属包装物严禁敲打。 工序加放料其他作业严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认真加料,不得造成有机溶剂飞溅、外溢或大量挥发,造成隐患。 严格遵守《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仓库、罐区、生产车间、主配电设备、高大设备等处安避雷、防静电装置, 定期进行防雷防静电接地和检测。 对于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必须提出预防措施 并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严格遵守 《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定期对锅炉、压力容器 及其他特种设备 进 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 和检测。 严格执行《 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的 管理制度》 , 加强对 安全装置 和 消防 器材的维护管理,定人员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检查,保证 安全装置和 消防器材经常处 于良好,有效的状态。 消防器材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 进入岗位,必须按照规定着装, 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用具)。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 物质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 , 落实安全责 任制度,做好罐区、仓库等场所的原料、成品、半成品的防火、防爆、防损及防盗工作。 严格遵守《实验(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化验安全操作规程, 加强 剧毒物品 和易燃易爆样品 的管理, 加强个体 防护和废液的处理工作。 落实 保安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保工作。 禁火区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禁火区 为除办公楼、职工食堂、职工宿舍及锅炉房以外的所有区域,重点为生产车间、仓库、溶剂罐区、 装卸区 、 实验室 及 厂区运输通道 等 在禁火区内, 一律严禁吸烟,严防携带火种 、 手机等 不防爆电器进入。 严禁工作人员穿钉鞋进入生产场所,以免产生火花。 门卫应在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厂区前告之相关注意事项 并进行必要的检查。 除生产工艺 需要 外,其它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长期作业,均须办“动火安全作业证”, 用火证上应明确有效期、用火区域、 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和安全防火措施。 “动火安全作业证”当次有效。 “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动火实行分级管理。 动火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监护并 备有足够和 适用的消防器材,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静电接地。 生产、储存的所有设施、连接管道、使用电器及其它辅助设备必须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 采取静电接地。 改善工艺条件,控制物料流速,减少物料飞溅和混入水、气 ,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 防止人体带电。 进入工作区域,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静电服、鞋、帽,禁止在工作场所穿、脱衣服。 进入工作区域,不得携带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子器具(如手机、 MP MP收音机等),不得使用非防爆的手电、手提灯 等照明工具,使用的其它工具应复合安全要求。 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厂区,在厂区行驶和作业的车辆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后方可进入。 槽车装卸料前必须进行接地和管道跨接,并检查罐内不得有未接地的浮动物。 取样、检尺(计量)等作业必须等物料静置 2 分钟后进行,登罐前必须先导除人体的静电。 取样、检尺(计量)等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上提和下落速度不得大于 米 /秒。 装罐、灌装宜采用底部加料的方式进行,控制装填速度并有效接地,加强现场的通风。 库房定期通风,保持适度的湿度。 暴雷时禁止人员罐上作业,应关闭门窗并尽量减少在室外逗留。 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对防雷电设施和接地装置定期检查、维修,建立档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 执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并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 办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和以密闭、隔离 及加强工作现场 通风代替敞开式操作等 措施。 个人防护措施 ① .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②. 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储存场所饮食。 ③.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④. 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按《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 施规定》中的要求 对中毒人员的进行抢救。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 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 并 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 需具备相应资质,并 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 配备必要 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 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装运 各类危险物品 ,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严禁用易燃液体洗刷机械设备、车辆部件和擦洗工作服。 操作结束后必须更换作业服,在生产作业中未清洗前不得进食。 危险化学物品的报废处理 (三废) ,必须预先提出申请 并 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基本原则 化工企业必须认真做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火灾、爆炸和毒害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基本要求:减少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采取定员定量的方式限制工作人员、生产用料和无关物料的存放;按照规范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检测,排除隐患。 防火、防爆 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防器材包括消防栓、水枪、水带、消防水桶、干粉灭火 机等); 消防器材应根据实际需要配置,消防器材在生产生活区应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的地方并不能任意移动; 消防器材统一编号,定期检查换药,严禁随便拆卸; 设立禁火区域,杜绝火种漫游;禁火区为公司大院 主干道以南 部分,重点为车间、成品原料库、罐区和 化验 室; 进入禁火区的一切人员绝对禁止吸烟、携带烟具、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 严禁利用电器、砂轮等其他方法取火。 禁止在禁火区内打手机。 进入重点禁火区内不得穿钉鞋; 因生产、土建、安装等施工需要用火、烧焊或切割金属时,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外来人员如学习、参观、提货、送货及民工进入禁火区前,必须由接待人员向其说明如厂禁止携带烟火的规定,安全 管理 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检查; 防毒、防尘 凡生产产生和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噪音和高辐射等作业,应采取有效的治疗和防护措施; 产生和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噪音和高辐射等作业,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作业,实行自动化、连续化; 对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应加强通风和净化等措施,不得随意排放; 对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不得设置工棚等住人的场所; 对产生或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 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停用、挪用和拆除; 在使用和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和急救器具专用柜和相关设施,并有禁止饮食以及操作要求的警告标志; 所有装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器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扩散泄露,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签; 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按期发放并定期检修(检测)。 检查 检查生产车间、罐区、成品原料库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善,消防器材是否正常; 检查防火、防爆、通风设施是否正常,各种接地是否合理 有效; 检查原料、成品的保管、存放是否合乎要求; 检查员工劳保护具的使用情况和安全整洁生产情况; 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全员演练; 火灾电话 119。 物质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基本要求 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和 公司《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资储存场所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 根据 储存物品 性质,配备足 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装 备 通讯和报警设备 并有专人 负责维护、保养。 ②. 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③. 要配备熟悉现场情况的义务消防组织。 ④. 要制订有关应急预案,并责任到人。 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度 , 火源、电源管理制度 , 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在库房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设备,并按 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机动车辆不准进入 危险品 仓库 和罐区, 铲车、电瓶车必须采取防爆措施,才能进入。 库管人员应参加相关知识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仓库管理 企业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无产地、铭牌 和 检 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危险化学品必须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易燃 易爆物品的仓库要 控制 贮量 , 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 禁止无关作业并 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严格 执行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程序 ,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 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特殊物品 单独存放,实行两人、两锁、两帐管理办法。 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危险物品露天堆放 时 要 保证 与建筑物 之 间的防火距离符合防火规范;应当分类、分垛、分组堆放,并留有安全间距;应有防晒防雨设施,桶装可燃液体在夏季要采取降温措施。 危险品 的包装容器 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电气装置必须根据物 品 性质 配置 ,开关箱单独设在库房外安全部 位,不 得 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储罐区管理 各种储罐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液 位 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完好。 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无绝热措施的易燃液体储罐,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 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 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测, 确保完好。 定期开展 罐区安全检查 , 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使用 维护方法 ,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做好记录。 定期对储罐进行清理、维修保养。 确保 储罐的计量要正确,储罐不准超过规定的储量。 气(液)瓶的安全储存管理 空瓶,应留有余压,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 兆帕;液化气。大天科技公司(铝箔印刷涂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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