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版历史八下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2内容摘要:

有什么作用 ?简略地探讨民主与法制的关系,也为导人下一目的讲述做了准备。 问题②“村官”或“街官”是怎样产生的 ?他们平常主要做什么工作 ?学生的答案可以灵活多样,可以以身边熟悉的人或事作答,不必拘泥于教材内容。 二、社会主义法制的加强 1.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 时间是“粉碎‘四人帮’以后”,都说明了在 1976年以前的十年动乱中,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遭到了严重破坏。 这样,在粉碎“四人帮”后必须尽快地重建 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 1954年颁布的,之所以要在 1982年修订,最主要的原因是必须适应新时期的发展要求。 新宪法“是我国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具体的法律、法规都必须在不违背宪法基本原则下制定,因此,新宪法是现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的指导总则和核心。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的“基本形成”有两个含义: 一是指 20多年以来我国一直在努力构建这一体系框架,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是指这一体系框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需要继续探索和努力。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的“中国特色”,主要指的是这一体系框架适应了新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的具体表现,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横向来讲述,包括宪法、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规定涉及的大致内容,或以事例特别是个别具体的、特殊的事例来说明我国法律体系框架的基本形成。 例如某人进行经济合同欺诈后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或某人遭受交通事故要求赔偿的法律依据等等。 方法 教材列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详细地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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