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学习与研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22/2020 39 转让的内部监督 标的企业职工的监督 ( 1 1 2 2 32) 债权人的监督 ( 1 2 32) 6/22/2020 40 在内部审议决议阶段( 11)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 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 6/22/2020 41 在转让方案中要求载明内容( 29) “(三)、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经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 ” “ (四)、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 ” 6/22/2020 42 在转让合同中应包含条款( 19) “(三)、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 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在签定转让合同时,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协商提出企业重组方案,包括在同等条件下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的优先安置方案 ” 6/22/2020 43 转变劳动关系等问题( 22) “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处理好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解决转让标的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其它有关费用,并做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 ” 6/22/2020 44 例外事项 金融企业的转让( 2) 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 2) 可不进场的转让行为( 30) 境外企业产权转让行为( 36) 6/22/2020 45 可以场外协议转让的情况 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 资产重组中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给所属控股企业的 须 经过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批准 转让之后仍应为国有控股 协议价不得低于资产评估值 6/22/2020 46 三、贯彻落实工作 6/22/2020 47 出台 《 转让办法 》 配套制度 发布两个通知:( 176)、( 195) 发布 180号文 产权交易机构选择确定的意见( 252) 有关问题的通知( 268) 关于交易信息统计的通知( 189) 关于转让工作检查的通知( 261) 关于向管理层转让问题的暂行规定 6/22/2020 48 做好规范衔接工作 2020年 2月 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 2020年 2月 1日前未签订合同的 6/22/2020 49 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对 国资机构宣讲 对所出资企业宣讲 编写相关辅导书籍 搞好 社会宣传 组织知识竞赛 6/22/2020 50 选择产权交易机构 制定选择的标准、条件和工作规则 选择从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区内产权交易机构 公布省级产权交易机构名单 6/22/2020 51 核查中央企业实施情况 督促建立企业产权转让管理办法 落实产权转让监管的职能部门 完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准程序 加强对各级子企业产权转让行为的审核 理顺转让管理与其他政策之间的关系 6/22/2020 52 做好全国转让工作的联合检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情况 各项规定和操作程序的执行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违纪违规事项的查处 6/22/2020 53 建立产权交易信息报告制度 产权交易机构的信息报告 国资监管机构的信息汇总报告 所出资企业的信息报告 国务院国资委年度报告 6/22/2020 54 建设全国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网络 实现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过程的适时监测 实现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情况的动态统计分析 进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的集中再发布 6/22/2020 55 2020年工作要点 各级国资委抓好进场: 进场项目数 进场率 = ———————————*100% 进场项目数 + 场外协议转让项目数 6/22/2020 56 2020年工作要点 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好竞价: 实现竞价的项目数 竞价率 =—————————— * 100% 挂牌转让的项目数 6/22/2020 57 2020年工作要点 共同努力提高增值水平: 转让价值。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学习与研究(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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