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适用个人)内容摘要:

房屋买卖合同(适用个人) 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并委托中介方办理过户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 区 路 号 小区 号楼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室 平方米) , 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 乙方已对该房地产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将全额购房款以 现金 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方办理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应予以积极协助。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房产另行出售给第三人。 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该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一)甲方不能如期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 ,或者甲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 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应全部承担。 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 10%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能如期付款,或者乙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项。 但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应全部承担。 并向甲方支付总房款 10%的违约金。 六、在合同期限内,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若对其它事项有异议的可协议补充在以下约定条款中,若约定条款与前条款有异议,以约定条款为主,约定条款具有优先效力。 八、其他约定事项: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身份 证号: 身份 证号:地 址: 地 址:电 话: 电 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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