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铁龙-“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办法内容摘要:
1、1“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大连公司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目的意义第二条 推行厂务公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在新形势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的新的发展、完善和延伸。 实行厂务公开,有利于广大职工民主参与、提高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水平、建立科学、民主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有利于加强职工民主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党内廉政建设;有利于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三章 原则和重点第三条 实施厂务公开 2、必须把握四个重点:1、着眼于推动公司的改革和发展;2、着眼于推进依靠职工办企业方针的落实;3、着眼于提高公司科学管理的水平;4、着眼于进一步健全职代会制度和提高贯彻落实职代会制度的水平。 第四条 确定公开的内容必须注意把握五项原则:1、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2、抓住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3、抓住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4、抓住公司经营中的重点;5、符合保密的要求。 第四章 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第五条 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发展计划、领导任期目标、重大项目投资以及本公司兼并等情况。 第六条 与职工切身利益直接有关的事项,包括:用工、职工下岗分流和再就业、职称晋升 3、、各项评优工作、工资和奖金分配、住房补贴、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业务招待费全年核定额和实际支出额以及主要开支项目,开支是否符合制度、手续是否完备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第八条 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包括:本人收入、住房置换(住房补贴) 、持有本单位及下属企业股份等情况以及执行中央、市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第九条 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第五章 公开的形式和程序第十条 公开形式1、以向职代会定期报告为基本形式,公开上述主要内容。 在职代会闭会期间需要报告的,应召开职代会临时会议。 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向职代会联席会议报告,由联席会议协商 4、处理。 处理意见为暂行(试行)意见的,须在下一次职代会报告加以确认。 2、设置“公开栏”。 对定期的规则性的通报事项通过“公开栏”定期公布,定期更换公开信息。 3、其他形式:根据公开的内容,属于向职工作情况通报的可利用铁龙通讯 、铁龙信息 、网络、墙报等媒体与形式直接向职工公开;属于阶段性情况报告的,可根据不同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职工代表,以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第十一条 公开程序厂务公开的程序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把握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 内容公开前,公司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吸纳合理部分,做出作耐心的解释,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按厂务公开 5、的内容分类形成单项报告,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审核小组)负责对报告的事项进行预审,通过后向职代会报告。 2、职代会对报告的事项按职权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行使表决、通过,作出决定的权利。 3、公司领导根据职代会提出的意见或作出的决议、决定,针对存在的问题向职代会表明改进的意见和措施,并报告改进的情况。 4、对所有的资料进行整理,并做好归档工作。 第六章 组织领导第十二条 厂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 为做好厂务公开工作,建立由行政主要领导、党委领导为第一负责人、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职工群众参与的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 建立由行政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并由工会、党办、人事、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会。 3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十三条 为保证厂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行,建立由党委领导牵头,工会、审计参加的厂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定期就公开的及时性、真实性、有效性等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职代会要把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实施厂务公开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的内容,推动厂务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第八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大连铁龙-“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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