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钞特种防伪科技有限公司图书期刊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1、中钞特种防伪科技有限公司图书管理规定图书管理规定(待公司建立图书室后再行发布)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公司为满足各部门生产、工作需要而购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工具书、期刊、杂志及相关学术著作等。 第三条 需购置图书(杂志)的品种和数量,应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由综合部汇总,综合部主任审阅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凡个人提出购买图书资料的应先征得本部门主任同意,并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五条 有关人员在购回图书后,应及时送至图书室验收归档,并由图书管理人员员在单据上签字后,方可按正常审批程序到规划财务部报销。 第六条 新购图书应按顺序编号,将 2、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公司图书登记总簿”。 第七条 公司图书由综合部编制目录卡供员工查阅。 第八条 公司所保管的图书资料,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对损坏的图书资料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对各类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第九条 员工借书分为个人借书与部门借书两种,部门借书系指属部门专用图书,由部门主任签名借用。 第十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阅各类图书,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如词典类)只供查阅,原则上不外借。 有特殊需要的人员,可酌情给予配备。 第十 3、二条 专业性强的工具书经批准可以长期借用。 一般技术图书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阅两册,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三条 一般书报杂志可随意阅览,阅毕归回原处,不得擅自携出公司中钞特种防伪科技有限公司图书管理规定或撕剪。 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不在此限。 第十四条 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须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 第十六条 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 10 点 30 至 13 点,下午 3 点至 4 点,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十七条 借书期间一律不得超过一个月,到期应即归还。 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十八条 借书册数以三册为限。 第十九条 部门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但组织结构调整时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第二十条 员工借书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方能借阅。 第二十一条 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图书管理员收讫,图书管理员办理还书手续。 第二十二条 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 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赔偿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二十三条 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书者,除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报其直接上级论处。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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