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钞特种防伪科技有限公司值班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1、中钞特种防伪科技有限公司值班管理制度值班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值班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人员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平日:自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节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四点半时止。 夜班下午四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四条 公司值班时间主要指“五一”、“十一”、“春节”三个主要节日及其他超过三天的不工作时间。 第五条 公司其他节假日、双休日一般不安排值班。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值夜班。 第七条 值班人员主为公司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主办。 第八条 公司经理部人员于节假日安排在家中值班,随时接听值班人员的请示工作。 第九条 综合部于值班时间前,征询、制 2、订并发布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安排。 第十条 值班人员职责如下:(一) 接听公司电话,处理并记录;(二) 接待来人来访,视情况处理并记录;(三) 到办公区域及生产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酌情处理;(四) 做好值班记录;(五) 对公司进出口及工作生产区域、办公区域的可疑人员及可疑物品进行认真盘查;(六) 处理其他突发事件。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十二条 值班人员遇有一般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方可报告。 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副总经理办理。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一)属于 3、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中钞特种防伪科技有限公司值班管理制度(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及时请示有关领导。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值班记录,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转呈检查。 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十六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八条 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第十九条 值班人员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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