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钞特种防伪科技有限公司综合计划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1、中钞特种防伪科技有限公司综合计划管理制度- 1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钞特种防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综合计划管理工作,依据中钞印钞造币总公司年度综合计划管理办法及印钞造币行业年度综合计划指标体系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综合计划管理原则第三条 综合计划的编制原则:(一) 科学、先进。 力求充分掌握宏观经济和公司经营信息等各种资料,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加工整理、分析测算;所确定的经营目标和计划指标必须实事求是、合理适用。 (二) 综合平衡。 综合计划编制过程也是解决矛盾的过程。 必须妥善解决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平衡衔接和利益矛盾,确保公司经营 2、目标的实现。 (三) 便于操作。 综合计划不仅要提出目标,还要提出实现目标、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方法步骤、时间进度,拟采取的措施必须经济、有效、针对性强。 第四条 综合计划执行原则(一) 认真落实。 按照部门职责和岗位责任,切实地将综合计划确定地各项任务和指标予以分解落实。 (二) 协调控制。 及时地动态追踪综合计划执行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各类问题。 (三) 确保实现。 确保完成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下达地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实现企业管理、科技发展、多元化经营目标。 (四) 加强考核。 通过考核,实现“奖优罚劣”。 第三章 综合计划的组织机构第五条 总公司决定公司的年度综合计划。 第六条 党委/经理办公会负 3、责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综合计划,指导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对计划进行综合平衡,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计划的调整与考核。 中钞特种防伪科技有限公司综合计划管理制度- 2 划财务部是公司综合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考核。 第八条 公司职能/业务部门根据公司综合计划分别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 综合计划编制第九条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本年度生产任务、上年度综合计划的执行情况,规划财务部组织编制公司年度综合计划。 第十条 公司每年 12 月 组织编制下一年度综合计划,具体程序如下:(一) 公司各职能/业务部门结合自身状况就本部门下一年度综合计划提出建议;( 4、二) 规划财务部根据总公司发展战略、本年度综合计划执行情况、各部门综合计划建议编制公司下一年度综合计划草案;(三) 主管财务(副)总经理组织对规划财务部编制的综合计划草案进行综合平衡、调整补充;(四) 党委/经理办公会审议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五) 总公司审批公司年度综合计划。 第十一条 规划财务部根据经党委/经理办公会审议和总公司决定的公司年度综合计划指导公司职能/业务部门编制年度综合计划,经党委/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各职能/业务部门负责逐层分解、落实公司确定的本部门的年度计划。 第十三条 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可于年中调整一次,调整计划须经总公司批准。 第五章 计划 5、指标管理第十四条 综合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计划任务必须以计划指标来表示。 计划指标是公司在计划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应该达到的目标和水平。 第十五条 计划指标参照总公司综合计划指标体系与公司历史水平来确定。 计划指标要具有激励性,需经过努力才能实现。 第十六条 计划指标应科学合理,具有激励作用。 第十七条 公司计划指标应进行分解,层层落实。 分解指标必须和总指标保持平衡、衔接,分解指标执行情况按规定流程进行反馈。 第十八条 公司自上而下建立计划指标管理体系,计划指标实行分级归口中钞特种防伪科技有限公司综合计划管理制度- 3 司指标(总指标)由规划财务部负责汇总、上报和下达,各职能/业务部门归口管理。 公司总经理对 6、公司指标负责,各部门主任对本部门指标负责。 第十九条 公司计划指标经党委/经理办公会确定后,必须严格执行,各归口部门和执行部门不得随意修改。 第二十条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指标,必须经党委/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计划指标调整未批准之前,按原计划执行。 第二十一条 调整某项计划指标时如需同时相应调整其它有关计划指标,应一并申请,以保证计划的平衡、协调。 第二十二条 总公司调整计划指标一律以总公司书面批复为准,在未接书面批复以前,一律按原计划指标考核。 第六章 检查与考核第二十三条 规划财务部负责跟踪、分析、报告公司综合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各职能/业务部门对分解指标每月以书面形式报告一次计划任务的 7、完成情况。 特殊事项需要延长或缩短报告周期的,由党委/经理办公会决定。 第二十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六条 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应当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 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计报表数为依据。 统计数据应当准确、及时、全面反馈计划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重视,禁止弄虚作假。 第二十七条 公司每季度对职能/业务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考核一次。 规划财务部组织,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实施,提出初步意见,党委/经理办公会讨论后做出考核结论。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规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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