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农乐购农资连锁超市投资与风控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72 第二章 一般原则 ..................................................................................................... 73 第三章 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和依据 ......................................................................... 74 第四章 内部控制审计程序 ....................................................................................... 75 第五章 附则 ............................................................................................................ 78 某某 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 79 第一章 总则 ............................................................................................................ 79 第二章 投资项目财务管理审计实施细则 .................................................................. 79 第三章 投资项目人事及薪酬管理审计实施细则 ..................................................... 80 第四章 投资项目收入管理审计实施细则 .................................................................. 81 第五章 投资项目费用管理审计实施细则 ................................................................ 82 第六章 投资项目存货管理审计实施细则 ................................................................ 83 第七章 投资项目固定资产管理审计实施细则 ......................................................... 85 第八章 投资项目筹资管理审计实施细 则 ................................................................ 86 第九章 附则 ............................................................................................................ 87 某某 投资开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 某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 投资开发的运作,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项目选择 第二条 选择投资项目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 (二)符合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突出主业 ,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符合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五)投资规模应与公司及项目管理单位实际能力相适应; (六)非主业投资应当符合公司及 项目管理单位调整、改革方向。 第三条 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形成汇报资料。 第四条 汇报资料内容包括: (一)行业、市场等情况; (二)合作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三)项目对本公司的战略意义; 受受 控控 文文 件件 某某 某某 投投 资资 开开 发发 制制 度度 投投 资资 管管 理理 制制 度度 编编 号号 : TZ-- 01 版版 本本 号号 : 20xx1215 修修 订订 日日 期期 : 20xx1215 (四)财务、技术、法律等尽职调查情况;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投资回报率等财务情况; (六)政治、政策、市场、经营风险等投资风险情况; (七)其他需说明情况。 第五条 凡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 第六条 投资项目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度,项目经理由投资部门总经理指定,对投资项目负责。 项目经理负责牵头组成以投资部门、相关部门、专家和各中介机构等成立投资项目小组,负责投资项目的调研、信息收集、分析、整理、筹划、管理等工作,形成项目汇报资料。 第三章 投资决策 第七条 投资项目工作小组依据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及时提交书面意见给投资部门总经理,最后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报告及实施方案,形成投资项目申请立项汇报资料。 第八条 投资项目工作小组将申请立项汇报资料报投资部门总经理。 如认为可行,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 程序提交上级审批机构审定立项。 对暂时不予立项的项目,应给予明确回复,并将资料存档备案,作为备选项目储备。 第九条 投资项目申请立项汇报资料经投资部门总经理同意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审批立项。 如审批认为项目须继续深入调查研究,则完善汇报资料,再次申请立项。 如审批认为项目投资无意义,则停止投资项目。 第十条 投资项目完成立项后,由投资项目工作小组具体实施,依照批准的程序开展工作,进行现场考察、市场调研、尽职调查等工作,形成申请投资汇报资料。 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工作小组将申请投资汇报资料报投资部门总经理审批,如认为可行,应尽快给 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上级审批机构审定。 对暂时不同意投资的项目,应给予明确答复,并将资料存档备案,作为备选项目储备。 第十二条 申请投资汇报资料经投资部门总经理同意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审批。 如审批认为须继续深入调查研究,则完善汇报资料,再次申请。 如审批认为项目无投资价值,则停止投资项目。 第十三条 汇报资料应内容完整、客观公正、据实测算,不得有虚假成份、误导性陈述以及重大计算错误和遗漏。 第十四条 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 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按照程序审批核准。 第十五条 投资工作小 组负责人在实施项目期间因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交接工作,向继任人交接清楚方可。 第十六条 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投资工作小组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并以书面报告。 如有待决问题,投资工作小组负责人必须负责彻底解决。 第四章 下属企业的投资决策 第十七条 下属企业系 某某 公司投资设立的参控股企业和托管的控股 企业。 第十八条 下属企业投资包括以下内容: (一)以长期投资形式在境内外进行的各类对外投资。 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货币等各种法律允许的方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合并及并购等形式设立的投资项 目。 (二)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较大金额的固定资产支出,如办公楼、宿舍、储罐、轮船等。 (三)超出正常提取折旧和维修费限额的经营性固定资产的改扩建及维修改造项目。 第十九条 下属企业在境内外进行投资均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第二章第四条所规定的内容。 第二十条 投资部门负责对下属企业 提交给 某某 控股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在此基础上形成建议,报 某某 主管领导及方董事审批。 如果认为投资可行,应尽快按程序提交上级审定。 对暂时不同意的投资,应尽快给予下属企业明确答复。 第二十一条 对于 某某 投资 的下属企业的对外投资,投资部门在提交上级审定、形成投资决策的过程 中,应将投资情况报法律部门,以便其判定是否需要向 某某 公司董事会申报批准。 第二十二条 如果该下属企业对外投资需要向 某某 公司董事会报批,则由投资部门和法律部门共同 筹备申报批准工作。 投资项目获得批准或否决后,由投资部门以 某某 公司 名义回复提交申请报告的下属企业,并根据需要组织方董事签署相应董事会决议。 第二十三条 如果该下属企业的对外投资不需要向 某某 公司董事会报批,则由投资部门报 某某 主管领导或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后,以 某某 公司名义回复提交申请报告的下属企业,并根据需要组织 董事 签署相应的董事会决议。 第二十四条 对于 某某 托管的下属企业的对外投资,投资部门得到 某某 领导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后,将投资情况报送托管企业法定股东方 ,由其履行审批程序。 投资获得批准或被否决后,由投资部门以 某某公司 名义回复提交申请报告的下属企业,并根据需要组织方董事签署相应的董事会决议。 第二十五条 下属企业在获得投资项目的批准后,应及时向投资部门提交投资项目开展情况报告,新合资企业设立过程中的各类合同,设立后的登记文件、法人资格证明、章程、董事名单、监事名单等法律文件一套,由投资部门存档。 第二十六条 下属企业对外投资发生变更、撤销或者股权的 部分退出、转让,也应履行上述审批备案程序。 第 五 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实施。 未尽事项按本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和办理。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 某某 投资 部门负责解释。 参控股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管理 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 某某 参控股企业履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对参控股生产企业重大事项决策,运营监督等方面 的作用,规范各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流程及 某某 公司 内部审批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某某 各控股企业,及 某某 控股股比在 20%以上的参股企业。 第二章 部门或机构功能定位 第三条 投资部门负责与参控股 生产企业协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召开时间,组织履行 某某 内部报批程序,协助各企业组织会务。 第四条 各项目管理团队 负责与各参控股企业进行充分会前沟通,并提出对会议议案、材料的修改或调整意见。 受受 控控 文文 件件 某某 参控股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管理制度 安安 全全 管管 理理 制制 度度 编编 号号 : TZ-- 07 版版 本本 号号 : 20xx1215 修修 订订 日日 期期 : 20xx1215 第三章 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召开的会前流程 第五条 会议的召开方式包括举行正式会议、电话会议、传签。 原则上,应采取正式会议的方式召开,对于没有重大事项或会前各股东方已就主要事项达成一致的会议,可以采取电话会议或传签方式召开。 第六条 按照各企业《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约定,各企业原则上每年定期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应召开两次,并根据董事会对相关议题的审批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 投资部在制订每年经营计划过程中,应就全年各企业董事会会议等做出安排。 原则上,各企业每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应在一季度内召 开完毕;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应在三季度内召开完毕。 第七条 各参控股企业会前应首先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召开方式、会议议程,并由董事长签发会议通知。 投资部门项目管理岗为会议通知的指定接收人。 收到会议通知后,投资部门应就会议通知的发出时间、方式与各企业《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约定核对,并将通知送达各董事、监事。 第八条 各管理板块应就会议议题的主要内容与各企业经营层、其他股东方充分沟通,向投资部门提交对会议各项议题的意见或建议。 第九条 投资部门将会议材料进行摘要汇编,会签法律、财务等相 关部门, 形成 某某 对会议各项议题的意见或建议。 第十条 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由主管领导向 某某 经办 会汇报会议准备情况,及 某某 参会方案,由经办会审议确定 某某 参会人员,及应代表公司表达的意见或建议。 第十一条 获得经办会审批后,投资部门负责办理委托书、授权书等法律文件,配合相关企业安排董事、监事参会日程等会务工作。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及会后事宜 第十二条 某某 参会董事、监事、股东代表应按照经办会确定的原则,代表公司表达意见或建议。 第十三条 会议完成后,投资部门负责督促相关企业完成会议纪要、决议的签署,并向公司领 导汇报会议召开情况。 第十四条 投资部门项目管理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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