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关于开展综合实践学生社团校本课程活动的通知内容摘要:

局属各学校汇总后报县教研室 ,报送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8 日。 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成果一、二、三奖,并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联系人: 康俊彩 18768991066 报送地址: 叶县教研室 103 房间 附件:叶县 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 评选 申报 2020 年 1 月 20 日 叶县教体局教研关于开展 首届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工 作的通知 各学区、中心校、初中、局属各学校 : 学生社团活动是由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自主开展的学生组织,是学校活动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县通过构建多元、开放、富有活力的课程体系,拓展教育资源,涌现出了一批学生喜爱、特色鲜明的社团活动。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团管理,充分展示学校社团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县教体局教研室决定进行叶县中小学优秀社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学校要制定《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在学校的统筹安排下,自主开展活动 .有社团名称,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内部管 理机构,成立并运行一年以上,相对固定的核心成员不少于 10人。 坚持定期开展活动,活动设计要体现实际需要,贴近生活、灵活多样、不拘一格。 活动组织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学生参与活动策划、开展、总结等环节。 活动范围要体现开放性和机动性,可以定期举行,也可以随机举行,可以在校内,也可以在校外进行参观考察。 每学期开展社团活动不少于 3次。 并有活动方案、活动记录、活动小结、活动图片等较为完善的档案资料。 有专职、兼职的师资队伍,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校外拓展空间,有必要的物质条件保障,社团 活动工作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和教师绩效考核。 社团活动与学校独特教育资源、传统文化、课程改革、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紧密联系,主题鲜明,富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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