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之质量手册与管理制度中建工程局(48个文件)06中建三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业主的联络,及时取得业主资金信息,采取合法手段, 及时回收各种款项。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成立回收工程款及清欠小组,负责工程款及 清欠日常工作,明确目标、方法,并落实到人。 第十六条 在施工程项目,如业主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超过一个月(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原则上应报公司经理批准停止施工,并办理相关索赔签证手续。 第十七条 项目月度奖金(或管理人员岗薪)发放应与工程款回收情况挂钩。 原则上,项目累计工程款回收率(累计工程款回收率 =累计实收工程款 /按合同计算可收工程款 100%)高于 90%时,项目月度奖金可如数发放;项目累计工程款回收率在 70%90%之间时,按同等比例发放当月奖金,回收率达到要求标准时,再行补发;项目累计工程款回收率低于 70%时,项目月度奖金暂停发放,待达到要求标准时补发。 如确因承诺垫资等原因,而非项目自身管理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回收工程款,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奖金可适当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 原则上项目兑现前必须收齐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否则不予兑现。 如确因承诺垫资及业主因素(如业主安排的付款时间较长)等原因,而非项目自身管理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回收工程款,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可予部分兑现,但总体上应从严掌握。 第五章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 项目资金 使用原则:计划管理、以收定支、控制使用。 第二十条 项目应于月底前填报下月《项目资金收支计划》报公司财务部门,由公司审核汇总后编制公司总的资金收支计划,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 项目各项开支由公司统一支付。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